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21號文件,本單位屬行政機構,內設機構3個,分別是綜合科、辦信接訪復查科、信訪穩定協調科。職能職責是: 1.貫徹黨的群眾工作路線和上級有關信訪穩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群眾工作、信訪穩定工作政策理論研究,探索群眾工作、信訪穩定工作新方法,總結推廣先進典型和經驗。 2.受理、交辦、轉送信訪...">
重慶市綦江區信訪辦公室(機關)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信訪辦公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21號文件,本單位屬行政機構,內設機構3個,分別是綜合科、辦信接訪復查科、信訪穩定協調科。職能職責是:
1.貫徹黨的群眾工作路線和上級有關信訪穩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群眾工作、信訪穩定工作政策理論研究,探索群眾工作、信訪穩定工作新方法,總結推廣先進典型和經驗。
2.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承辦上級和本級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信訪事項;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
3.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4.負責區信訪工作(群眾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籌負責全區領導干部接訪下訪群眾工作;調研群體類信訪問題。
5.負責區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6.負責信訪穩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報重大信訪穩定風險隱患,實施全區重大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牽頭負責信訪穩定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統籌負責重大活動期間現場信訪穩定接待工作。
7.對各街鎮、部門群眾工作和信訪穩定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督促、檢查并組織年終考核。
8.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24年收入預算數447.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47.6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73.59萬元,主要是厲行節約,縮減開支。
(二)支出預算
2024年支出預算數447.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369.21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43.0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5.6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9.65萬元。支出預算較去年減少73.5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5.03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88.62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年初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47.62萬元,比2023年減少73.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4.55萬元,比2023年增加15.03萬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增資,二是原運轉性項目調整為基本支出;項目支出153.07萬元,比2023減少88.62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厲行節約,縮減開支,二是原運轉性項目調整為基本支出。
重慶市綦江區信訪辦公室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2.5萬元,比2023年減少1.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沒有安排人員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費0.5萬元,比2023年增加0.1萬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開展需要,增加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比2023年減少1.5萬元,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車運行維護費為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購置公務車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50.56萬元,比上年增加4.89萬元,主要原因是原運轉性項目調整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
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53.07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聯系方式:劉丹,電話:023-85888630???????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