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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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發〔2019〕4號文件精神,重慶市綦江區住房保障局更名為重慶市綦江區住房保障中心,由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調整為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
(一)?職能職責。
1、宣傳貫徹住房保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住房保障相關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多層次住房保障供應體系。
2、具體實施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專項規劃、年度建設計劃。
3、協助開展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項目性質認定和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實施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的資金安全。
4、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自建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直管公房的管理和維護。
5、組織實施保障性住房房源儲備、投放計劃;協助組織開展全區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銷售、交易審核和回購工作。
6、協助開展全區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申請對象的審核、建庫、輪候、配租工作。
7、配合制定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租金標準,審核公共租賃住房銷售價格。
8、承擔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設、統計、分析有關住房保障情況。
9、協助推進全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城市棚戶區改造、城市人居環境改善、公有房屋改革管理相關工作。
10、負責對各鎮(街)住房保障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11、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住房保障中心具體機構編制事項如下:
1、機構名稱:重慶市綦江區住房保障中心
2、隸屬關系:重慶市綦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
3、經費形式:財政全額撥款
4、機構規格:正處級
設置7個內設機構:1、綜合管理科;2、財務管理科;3、房屋保障科;4、資產管理科;5、租金征收科;6、建設維護安全科;7、人居環境管理科。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0年收入預算數8395.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720.5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 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0萬元,事業收入0 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6674.96 萬元,其他收入0 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208.28?萬元,主要是增加了上級補助保障房專項資金。
(二)支出預算:2020年收入預算數8395.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448.77?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62.6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76.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6589.6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7.76萬元。支出預算較去年增加1208.2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33.54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1241.82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720.5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720.52?萬元,比2019年減少0.2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56?萬元,比2019年減少?54.2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化(調出、退休)等,主要用于保障本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485.96?萬元,比2019年增加54.04?萬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辦公樓租賃費、優撫人員租賃貼等。
重慶市綦江區住房保障局2020年未使用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10?萬元,比2019年減少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19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此項事務;公務接待費3 ?萬元,比2019年減少2??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該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7 ?萬元,比2019年減少3??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車輛出行;公務用車購置費 0??萬元,比2019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未預算。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3?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6.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6.3?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6.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 ?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0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485.96 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19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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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張凌云??聯系方式:023-8589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