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服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及技術標準。
2.承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3.承擔建設系統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事務性工作。
4.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特種及非特設備監督管理,開展本行業“三類”人員考核培訓工作,協助監督檢查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
6.協助主管部門監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防雷工程質量。
7.協助主管部門監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監理單位、檢測機構、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和安全生產行為。
8.負責處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和安全投訴。
9.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無內設科室。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無。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684.8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84.8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20.96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撥款增加38.14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684.8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684.8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62.4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25.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26.8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569.7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20.96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20.96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84.8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84.87萬元,比2023年增加20.9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17.37萬元,比2023年增加69.1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67.5萬元,比2023年減少48.2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主要用于特種設備委托檢測、建設行業安全生產、建筑質量專家咨詢服務等重點工作。
本單位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7.9萬元,比2023年減少1.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4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5萬元,比2023年減少1.5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定額減少。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本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本單位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67.5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聯系人:區住房城鄉建委財務科,聯系方式:023-48678817。
重慶市綦江區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服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