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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5日,重慶市綦江區成強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強運輸公司)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在綦江區三角鎮桐埡道班路段發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以下簡稱區交巡警支隊)進行了前期調查,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501000120220000129號),2023年2月24日將該事故移送區應急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受區政府委托,區應急局牽頭成立了由區紀委監委機關、區公安局、區總工會、區交通局等單位組成的綦江三角“1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檢察院參加。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調查取證、查閱資料、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經過和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經調查認定,綦江三角“1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駕駛員超速行駛、操作不當造成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成強運輸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27500658583;住所: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天池村,辦公地址:重慶市巴南區華南城協信汽車公園二區2-14;注冊資本:貳拾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王**;成立日期:2003年5月20日至永久,經營范圍: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貨物專用運輸(冷藏保鮮),貨物專用運輸(罐式)(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該公司取得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證號:渝交運管許可字500222000019號,有效期:2026年7月18日。經調查確認,該公司經營資質合法有效。
2. 事故車輛駕駛員基本情況
劉**,男,漢族,文化程度:高中,身份證號碼:500222**********39,家庭住址:重慶市綦江區;持有A2機動車駕駛證,初領證日期:2012年7月21日,有效期:2018年7月21日至2028年7月21日,檔案編號:500101601050;持有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從業資格類別:J-貨運,有效期2023年1月21日。事故發生時駕駛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
3. 事故車輛基本情況
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品牌型號:乘龍牌LZ4251M7FB,車架號:LGGG4DY31KL627478;車輛注冊日期:2019年9月16日,檢驗有限期至2023年9月,核定載客人數:2人,實載1人;車輛所有人:成強運輸公司,地址: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天池村。該車在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及商業險,保險有效期至2023年9月28日;2022年8月28日二級維護;事發時,該車為空載,渝DT5816牽引車行駛、傳動、轉向和制動系統性能有效。經調查確認,該車營運資質合法有效。
成強運輸公司明確了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配備了分管安全負責人,按規定配備了道路運輸安全管理人員1名;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并按計劃開展了員工的教育培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規定建立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安全例會制度、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車輛設施設備貨物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衛星定位系統平臺建設、維護及管理制度、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安裝、使用及維護制度、衛星定位系統監控人員崗位職責及管理制度、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和統計分析制度、車輛技術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相關制度開展了隱患排查治理和道路運輸的安全管理。
?2022年12月5日12時13分許,駕駛員劉**駕駛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由綦江區三角方向駛往隆盛方向,行駛至綦江區三角鎮桐埡道班路段時,車輛失控撞壞公路左側護欄后翻墜到公路左側6米高的坎下,造成車輛受損、劉**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現場位于重慶市綦江區三角鎮桐埡道班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南往綦江區通惠方向,北往綦江區隆盛方向。瀝青路面,路面完好,干燥,視線良好。道路東側是山坡,西側是山崖。該路段限速標志標明的行駛速度為30km/h。
該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劉**,男,漢族,身份證號碼:500222**********39,家庭住址:重慶市綦江區,事故發生時駕駛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
該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保險賠償款94萬元;2.死者安葬費4萬元;3.車輛損失費用10萬元;合計約108萬元。
事故發生后,經路過村民發現并電話聯系劉**家屬(事發地在劉**家附件),其家屬到達現場查看后,撥打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
12時40分許區交巡警支隊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救援,隨后120救護車到達,經現場醫生確定:駕駛員劉**已無生命體征,宣布其已死亡。
14時20分許,事故現場勘查處置完畢,現場撤除,恢復交通。
事故發生后,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與死者家屬達成了善后賠償協議,支付死者家屬保險賠償款、喪葬費、車輛損失費用共計108萬余元,已全額支付到位,死者已安葬,無重大輿情發生,未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事故發生后,相關職能部門第一時間接到事故信息后及時響應,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開展,責任落實到位。
事故直接原因是:劉**駕駛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失控撞壞公路左側護欄后翻墜到公路左側坎下。
劉**超速行駛、操作不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1. 根據重慶市安心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 (渝安心鑒〔2022〕車速鑒字第842號)鑒定意見: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在事發時的行駛速度為45km/h。
2. 根據重慶市安心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 (渝安心鑒〔2022〕車檢鑒字第22號)鑒定意見: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傳動、轉向和制動系統性能有效;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第二軸左、右輪胎花紋未能滿足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第9.1.3款[[1]]的要求。未見車輛有與本次事故發生有因果關聯的問題。
通過事故現場勘查、相關人員詢問和事故現場視頻資料分析,可以排除人為故意傷害、道路設施環境以及突發災害因素等影響。
駕駛員劉**安全意識淡薄,駕駛操作技能不強。
該公司配備了安全管理人員,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按規定開展了安全教育培訓,對事故車輛進行了二級維護,開展了“日周月”隱患排查,按制度對駕駛員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處理。調查中發現其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規定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2]]之規定。
負責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全區交通事故以及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工作。2022年該單位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強駕駛人源頭管理。全區重點駕駛人審驗率達98.68%、按期換證率99.4%、滿分學習率達99.06%;二是加強車輛源頭管理。對172家高風險企業采取警示約談、通報、行政處罰、掛牌整治等手段,實現了客危車輛檢驗率、報廢率均達100%,重型貨車檢驗率91.69%、報廢率99.84%;三是加強運輸企業源頭監管。對一年內發生兩次及以上超員超載的330家運輸企業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處罰率71.42%,對1家在區外發生較大事故的貨運企業實施掛牌整治;四是牽頭組織開展道路隱患排查整治。共排查各類隱患523處,已整治523處,整治率100%,向相關街鎮、部門下達督辦函103份;五是加大路面執法力度。深入開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系列行動,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22.75萬件,其中酒駕669件、超員405件、超速23507件、超載2626件,暫扣駕駛證422本、吊銷駕駛證207本,行政拘留39人。其中該事故涉及片區城區勤務大隊共查處貨車超載1200件、酒駕300件、超速23541件。經查,未發現該單位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
負責全區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監管。一是其下屬單位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綦委編〔2019〕109號)有關規定,負責承擔全區公路路政(國省縣道)、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執法職能等職責。經查,該單位制定了《重慶市綦江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關于印發2022年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的通知》(綦交執發〔2022〕40號),2022年共計檢查企業695戶次,查處違法行為928起,罰款85.82萬元,吊銷各類證照57起,責令停業整頓23起,責令一年內不得新增車輛運力1起,吊銷企業經營許可1起。其中:2022年對成強運輸公司開展執法檢查3次,分別是2022年5月7日,查處該公司未做好車輛維護記錄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5000元罰款;2022年7月14日查處該公司未按照規定組織道路運輸駕駛員教育培訓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2000元罰款;2022年10月20日查處該公司不按規定維護運輸車輛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2000元罰款。二是其下屬單位區道路運輸事務中心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區交通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綦委編〔2020〕13號)有關規定,承擔道路運輸管理相關輔助性、事務性、技術性等具體工作,包括道路運輸管理、道路運輸行業安全和應急管理的事務工作。經查,該單位制定了《2022年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報經區交通局批復同意(綦交發〔2022〕102號);2022年12月28日對事故單位開展了安全警示約談;2022年8月19日對成強運輸公司開展了安全指導、12月28日開展了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均已督促整改完成。經查,未發現該單位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
劉**,成強運輸公司駕駛員,超速行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3]]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4]],是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人,鑒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于責任追究。
成強運輸公司,調查中發現未按規定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5]],與該事故發生沒有因果關系,建議由區交通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按照其職能職責開展了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路面執法檢查等工作,未發現該單位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按照《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款[[6]]的規定,建議不予追究區交巡警支隊及相關人員的監管責任。
2. 區交通局
按照其職能職責對道路運輸企業開展了計劃檢查、專項檢查等工作,其中對事故企業開展了安全檢查、事故約談,并作出相應的處罰,未發現該單位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按照《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款[6]的規定,建議不予追究區交通局及相關人員的監管責任。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踐行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類似事故,針對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提出如下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
1. 召開事故警示會,對駕駛員進行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落實,進一步強化車輛的管理和駕駛員的教育培訓,著力提升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切實從源頭上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1. 要加強路面管控,加大對客貨運車輛超員、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違法超車、越線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管控力度,使道路交通路面管控規范有序。
2. 要加大交通安全宣傳警示提示,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開展集中宣傳,曝光嚴重違法和典型事故案例。
1. 將本次事故情況向轄區道路運輸企業進行通報,舉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訓。督促成強汽車運輸公司召開事故警示會,對駕駛員進行事故警示教育。
2. 強化安全監管責任,加大對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強化安全教育培訓,著力提升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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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三角“1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組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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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5日,重慶市綦江區成強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強運輸公司)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在綦江區三角鎮桐埡道班路段發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以下簡稱區交巡警支隊)進行了前期調查,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501000120220000129號),2023年2月24日將該事故移送區應急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受區政府委托,區應急局牽頭成立了由區紀委監委機關、區公安局、區總工會、區交通局等單位組成的綦江三角“1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檢察院參加。
事故調查組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科學嚴謹、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調查取證、查閱資料、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經過和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經調查認定,綦江三角“1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駕駛員超速行駛、操作不當造成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成強運輸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27500658583;住所: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天池村,辦公地址:重慶市巴南區華南城協信汽車公園二區2-14;注冊資本:貳拾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王**;成立日期:2003年5月20日至永久,經營范圍: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貨物專用運輸(冷藏保鮮),貨物專用運輸(罐式)(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該公司取得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證號:渝交運管許可字500222000019號,有效期:2026年7月18日。經調查確認,該公司經營資質合法有效。
2. 事故車輛駕駛員基本情況
劉**,男,漢族,文化程度:高中,身份證號碼:500222**********39,家庭住址:重慶市綦江區;持有A2機動車駕駛證,初領證日期:2012年7月21日,有效期:2018年7月21日至2028年7月21日,檔案編號:500101601050;持有道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證》,從業資格類別:J-貨運,有效期2023年1月21日。事故發生時駕駛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
3. 事故車輛基本情況
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品牌型號:乘龍牌LZ4251M7FB,車架號:LGGG4DY31KL627478;車輛注冊日期:2019年9月16日,檢驗有限期至2023年9月,核定載客人數:2人,實載1人;車輛所有人:成強運輸公司,地址: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天池村。該車在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及商業險,保險有效期至2023年9月28日;2022年8月28日二級維護;事發時,該車為空載,渝DT5816牽引車行駛、傳動、轉向和制動系統性能有效。經調查確認,該車營運資質合法有效。
成強運輸公司明確了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配備了分管安全負責人,按規定配備了道路運輸安全管理人員1名;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訓計劃,并按計劃開展了員工的教育培訓;按照《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規定建立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安全例會制度、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車輛設施設備貨物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衛星定位系統平臺建設、維護及管理制度、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安裝、使用及維護制度、衛星定位系統監控人員崗位職責及管理制度、交通違法動態信息處理和統計分析制度、車輛技術管理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相關制度開展了隱患排查治理和道路運輸的安全管理。
?2022年12月5日12時13分許,駕駛員劉**駕駛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由綦江區三角方向駛往隆盛方向,行駛至綦江區三角鎮桐埡道班路段時,車輛失控撞壞公路左側護欄后翻墜到公路左側6米高的坎下,造成車輛受損、劉**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現場位于重慶市綦江區三角鎮桐埡道班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南往綦江區通惠方向,北往綦江區隆盛方向。瀝青路面,路面完好,干燥,視線良好。道路東側是山坡,西側是山崖。該路段限速標志標明的行駛速度為30Km/h。
該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劉**,男,漢族,身份證號碼:500222**********39,家庭住址:重慶市綦江區,事故發生時駕駛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
該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保險賠償款94萬元;2.死者安葬費4萬元;3.車輛損失費用10萬元;合計約108萬元。
事故發生后,經路過村民發現并電話聯系劉**家屬(事發地在劉**家附件),其家屬到達現場查看后,撥打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
12時40分許區交巡警支隊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救援,隨后120救護車到達,經現場醫生確定:駕駛員劉**已無生命體征,宣布其已死亡。
14時20分許,事故現場勘查處置完畢,現場撤除,恢復交通。
事故發生后,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與死者家屬達成了善后賠償協議,支付死者家屬保險賠償款、喪葬費、車輛損失費用共計108余萬元,已全額支付到位,死者已安葬,無重大輿情發生,未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事故發生后,相關職能部門第一時間接到事故信息后及時響應,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開展,責任落實到位。
事故直接原因是:劉**駕駛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失控撞壞公路左側護欄后翻墜到公路左側坎下。
劉**超速行駛、操作不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1. 根據重慶市安心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 (渝安心鑒〔2022〕車速鑒字第842號)鑒定意見: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在事發時的行駛速度為45Km/h。
2. 根據重慶市安心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 (渝安心鑒〔2022〕車檢鑒字第22號)鑒定意見:渝DT5816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傳動、轉向和制動系統性能有效;渝D6N27掛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第二軸左、右輪胎花紋未能滿足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第9.1.3款[[1]]的要求。未見車輛有與本次事故發生有因果關聯的問題。
通過事故現場勘查、相關人員詢問和事故現場視頻資料分析,可以排除人為故意傷害、道路設施環境以及突發災害因素等影響。
駕駛員劉**安全意識淡薄,駕駛操作技能不強。
該公司配備了安全管理人員,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按規定開展了安全教育培訓,對事故車輛進行了二級維護,開展了“日周月”隱患排查,按制度對駕駛員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處理。調查中發現其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規定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2]]之規定。
負責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全區交通事故以及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工作。2022年該單位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強駕駛人源頭管理。全區重點駕駛人審驗率達98.68%、按期換證率99.4%、滿分學習率達99.06%;二是加強車輛源頭管理。對172家高風險企業采取警示約談、通報、行政處罰、掛牌整治等手段,實現了客危車輛檢驗率、報廢率均達100%,重型貨車檢驗率91.69%、報廢率99.84%;三是加強運輸企業源頭監管。對一年內發生兩次及以上超員超載的330家運輸企業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處罰率71.42%,對1家在區外發生較大事故的貨運企業實施掛牌整治;四是牽頭組織開展道路隱患排查整治。共排查各類隱患523處,已整治523處,整治率100%,向相關街鎮、部門下達督辦函103份;五是加大路面執法力度。深入開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系列行動,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22.75萬件,其中酒駕669件、超員405件、超速23507件、超載2626件,暫扣駕駛證422本、吊銷駕駛證207本,行政拘留39人。其中該事故涉及片區城區勤務大隊共查處貨車超載1200件、酒駕300件、超速23541件。經查,未發現該單位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
負責全區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監管。一是其下屬單位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綦委編〔2019〕109號)有關規定,負責承擔全區公路路政(國省縣道)、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執法職能等職責。經查,該單位制定了《重慶市綦江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關于印發2022年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的通知》(綦交執發〔2022〕40號),2022年共計檢查企業695戶次,查處違法行為928起,罰款85.82萬元,吊銷各類證照57起,責令停業整頓23起,責令一年內不得新增車輛運力1起,吊銷企業經營許可1起。其中:2022年對成強運輸公司開展執法檢查3次,分別是2022年5月7日,查處該公司未做好車輛維護記錄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5000元罰款;2022年7月14日查處該公司未按照規定組織道路運輸駕駛員教育培訓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2000元罰款;2022年10月20日查處該公司不按規定維護運輸車輛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2000元罰款。二是其下屬單位區道路運輸事務中心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區交通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綦委編〔2020〕13號)有關規定,承擔道路運輸管理相關輔助性、事務性、技術性等具體工作,包括道路運輸管理、道路運輸行業安全和應急管理的事務工作。經查,該單位制定了《2022年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報經區交通局批復同意(綦交發〔2022〕102號);2022年12月28日對事故事故單位開展了安全警示約談;2022年8月19日對成強運輸公司開展了安全指導、12月28日開展了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均已督促整改完成。經查,未發現該單位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
劉**,成強運輸公司駕駛員,超速行駛,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3]]及第四十二條第一款[[4]],是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人,鑒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于責任追究。
成強運輸公司,調查中發現未按規定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5]],與該事故發生沒有因果關系,建議由區交通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按照其職能職責開展了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路面執法檢查等工作,未發現該單位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按照《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款[[6]]的規定,建議不予追究區交巡警支隊及相關人員的監管責任。
2. 區交通局
按照其職能職責對道路運輸企業開展了計劃檢查、專項檢查等工作,其中對事故企業開展了安全檢查、事故約談,并作出相應的處罰,未發現該單位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按照《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款[6]的規定,建議不予追究區交通局及相關人員的監管責任。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踐行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類似事故,針對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提出如下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
1. 召開事故警示會,對駕駛員進行事故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落實,進一步強化車輛的管理和駕駛員的教育培訓,著力提升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切實從源頭上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1. 要加強路面管控,加大對客貨運車輛超員、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違法超車、越線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管控力度,使道路交通路面管控規范有序。
2. 要加大交通安全宣傳警示提示,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開展集中宣傳,曝光嚴重違法和典型事故案例。
1. 將本次事故情況向轄區道路運輸企業進行通報,舉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訓。督促成強汽車運輸公司召開事故警示會,對駕駛員進行事故警示教育。
2. 強化安全監管責任,加大對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監管力度,督促企業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強化安全教育培訓,著力提升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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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三角“1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調組
??????????????????????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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