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 “2·6”坍塌事故調查報告
2021年2月6日11時30分,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地面發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區政府的委托,區應急局牽頭成立了由區公安局、區總工會、重慶煤監局渝南分局、區經信委、區住房城鄉建委等單位有關人員組成的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2·6”坍塌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紀委監委參與,聘請煤礦通風、地質,建筑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通過現場勘驗,詢問相關人員,查閱相關資料和技術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原因,認定了事故的性質,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及其他有關情況
(一)事故發生單位基本情況
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22MA5YQW××××;類型:分公司,營業場所:重慶市綦江區安穩鎮楊地灣;負責人:官×福;成立日期:2018年1月25日,營業期限:2018年1月25日至永久;經營范圍:煤炭開采*銷售*。
該礦取得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2019年5月20日核發的《采礦許可證》,證號:C500000200904113001××××;開采礦種:煤,開采方式:地下開采,生產規模:90萬噸/年;礦區面積:10.89平方公里;有效期2019年5月22日至2029年2月3日。
該礦取得重慶煤礦安全監察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渝)MK安許證字〔2000012〕,有效期:2020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
該礦屬重慶市能源投資集團下屬國有煤礦企業之一,位于重慶市松藻礦區中部,緊臨渝黔交界處。礦井創建于1971年,設計生產能力45萬t/a。2012年5月擴建通過90萬t/a驗收,2020年生產能力核定為90萬t/a。礦井共計10個井筒,有2個回風井筒,分別為合掌坡回風斜井、水井灣回風立井;8個進風井筒,分別為陽地灣人行斜井、陽地灣提升斜井、陽地灣進風斜井、安穩輸煤斜井、金雞巖主斜井、金雞巖副斜井、金雞巖進風平硐、水井灣排矸立井。
(二)該礦關閉退出情況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重慶能源投資集團淘汰煤炭落后產能關閉退出煤礦總體實施方案的批復》(渝府﹝2021﹞2號)精神,渝陽煤礦屬重慶市淘汰落后產能關閉的礦井,礦井于2021年1月24日全面啟動各井筒封閉工作,10個井筒的封閉工作于2月5日全面結束。其中,陽地灣人行斜井于2021年1月27日啟動井筒封閉工作,于2月2日完成井筒封閉,斜井內永久密閉墻為混凝土澆筑墻,設計澆筑厚度1.5m,實際澆筑厚度1.8m;外封墻為水泥礅砌筑,厚1m;內外墻之間,采用泥土充填,充填長度20m。
(三)陽地灣人行斜井及上方老舊圍墻情況
1.陽地灣人行斜井井口段始建于1968年前后,為素混凝土拱形支護,混凝土標號為C15,拱體厚度為0.3米。
2.陽地灣人行斜井上方圍墻,于1991年修建。圍墻長21米、寬0.4米、高3.5米,為石料砌成,毛石結構(俗稱干打壘)。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應急處置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1年2月6日7時30分,機電隊值班隊干黃×兵在排班室組織機電隊長張×、副隊長帥×峰,技術員張×(小),瓦檢員羅×金,鉗工班長梅×發、丁×林,電工班長羅×榮,工人喻×文、鄒×、胡×國、文×剛、凡×平、李×義、陳×其14人召開班前會,講明了安全注意事項,安排他們到陽地灣人行斜井井筒封墻至架空人車主機段清理雜物及相關作業;梅×發安排具體工作任務,帥×峰、張×(小)參加排班并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黃×兵于8時30分交班給下一個值班隊干李×彬后下班。9時45分,羅×金先到現場檢查瓦斯濃度為0%后,工人進入現場,進行撤除配電設備、廣告字牌,清理雜物等作業。
約11時30分,距陽地灣人行斜井井筒外封墻15米左右的作業人員聽到一聲轟響,發現已封閉的井筒外封墻垮落,靠近封墻清收雜物的梅×發、帥×峰、丁×林3名作業人員身體局部被壓住,離外封墻較遠的喻×文、鄒×受傷,現場人員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經檢查瓦斯并確認安全后迅速組織施救。
(二)應急處置情況
11時31分,調度室接到機電隊隊干李×彬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松藻救護大隊、松藻煤電公司總醫院渝陽分院參與救援;同時向礦長等相關領導匯報事故情況,礦領導立即指示礦應急小分隊和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施救。
11時33分,現場人員將傷者丁×林救出,一部分人員將其送醫院救治,一部分人員繼續施救。
11時35分,松藻煤電公司總醫院渝陽分院2名醫護人員到達現場。
11時40分,松藻救護大隊14名救護隊員趕到現場施救。11時43分,梅×發、帥×峰被救出,送松藻煤電公司總醫院渝陽分院進行搶救。11時50分,經醫生檢查確認:帥×峰、梅×發2人死亡;丁×林腿部受傷,生命體征平穩,轉松藻煤電公司總醫院治療。
16時30分,渝陽煤礦督促喻×文、鄒×到松藻煤電公司總醫院檢查。經檢查2人身體被輕微擦傷,留院觀察。
接到事故報告后,重慶市應急管理局,綦江區委、區政府領導及相關部門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部署事故善后處理、調查工作。
(三)輿情應對情況
事故發生后,有網民在互聯網傳播該事故為瓦斯爆炸事故,區應急局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初步核查,為老舊圍墻坍塌引發事故,并及時發布相關信息。
(四)善后處理情況
2021年2月7日,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賠償款已支付,死者家屬情緒穩定,未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人員傷亡情況
此次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
1.梅×發,男,漢族,4×歲,出生于19××年×月××日,戶籍住址:重慶市綦江縣安穩鎮××一路××號×單元×-×,身份證號碼:510223××××××××××××,在本次事故中死亡,系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運輸二隊鉗工班班長。
2.帥×峰,男,漢族,4×歲,出生于19××年×月×日,戶籍住址:重慶市綦江縣東溪鎮××村×組,身份證號碼:510223××××××××××××,在本次事故中死亡,系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機電隊副隊長。
3.丁×林,男,漢族,4×歲,出生于19××年×月××日,戶籍住址:重慶市綦江區安穩鎮××二路××號×單元×-×,身份證號碼:510223××××××××××××,在本次事故中受傷,系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機電隊職工。
4.喻×文,男,漢族,4×歲,出生于19××年×月××日,戶籍住址:重慶市綦江縣古南鎮××村×××組,身份證號碼:510223××××××××××××,在本次事故中輕微受傷,系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機電隊鉗工班班長。
5.鄒×,男,漢族,4×歲,出生于19××年××月××日,戶籍住址:重慶市綦江區安穩鎮××二路××號×單元,身份證號碼:510223××××××××××××,在本次事故中輕微受傷,系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機電隊職工。
(二)直接經濟損失
1.醫療費:20萬元;2.喪葬費及撫恤費:345萬元;3.清理現場費:1.5萬元;合計:366.5萬元。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直接原因
陽地灣人行斜井上方老舊圍墻倒塌,沖擊斜井素混凝土拱體,導致拱體斷裂,擠壓密閉段充填的泥土,導致外封墻上部向外垮塌,造成事故發生。
(二)間接原因
陽地灣人行斜井上方圍墻(干打壘)老舊,年久失修。圍墻下部堆積大量垃圾,排水不暢,浸泡墻腳。渝陽煤礦對老舊圍墻潛在安全風險認知不足。
(三)事故性質
經事故調查組綜合分析認定: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2·6”坍塌事故是一起人行斜井上方老舊圍墻坍塌,引發外封墻倒塌的事故。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防范事故發生,結合本次事故特點及我區煤礦關閉退出實際,提出以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一)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
1.井筒封閉后,要常態化開展地面設施安全風險分析和隱患排查治理。
2.加強井筒密閉墻(蓋)及周邊安全檢查,發現墻體變形或有害氣體溢出及時報告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并嚴格管控。
(二)屬地鎮政府及區相關部門
1.要督促關閉退出煤礦加強對礦區老舊建(構)筑物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2.要將此次事故情況進行通報,督促各煤礦深刻汲取事故教訓。
重慶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渝陽煤礦
“2·6”坍塌事故調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