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 則
l.l 編制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建立健全救災體系和運行機制,明確各部門救災職責,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現結合我街道實際,特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重慶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國家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條例及規定。
1.3 編制原則
1.3.l 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1.3.2 實行部門分工綜合協調的原則。
l.3.3 重點突出的原則,即災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救災工作的首位。
1.3.4 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則。
1.3.4 適用范圍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用于本街道范圍內的洪澇、干旱、風雹、泥石流等突發性自然災害。
2、基本情況
綦江區新盛街道位于綦江區城北部,是全區離區城最近的街道,也是重慶主城區進入綦江的第一街道。街道辦事處駐地新盛場距區城6公里,交通十分便暢。全街道共8個村54個村民小組,共5970戶,20676人。全街道幅員面積7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8625畝,其中田12708畝,土5917畝。街道距重慶主城區48公里,海拔321米至1200米。
3、啟動條件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2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100人以上;
(3)因災倒塌房屋200間以上;
(4)小型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
4、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4.1? 街道救災指揮領導小組成及職責。
4.1.1街道救災指揮領導小組指揮組長由街道黨工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街道辦事處主任和武裝部長擔任。成員由街道黨政辦、應急辦、社事辦、衛生院、綜治辦、學校、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供電所、文化服務中心、派出所、建環辦、財政所等部門負責人擔任。啟動和終止I級預案,由指揮領導小組指揮組長組織實施;啟動和終止Ⅱ級方案,由指揮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實施。
4.1.2 街道生產救災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研究和分析全街道災害動態情況。
(2)研究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3)向災區派出救災工作小組,現場指揮。
(4)檢查督促救災、抗災任務落實情況。
(5)及時解決救災工作中出現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4.1.3 各成員單位職責:
(1)武裝部:負責組織民兵小分隊和專業搶險隊參與抗災救災和緊急轉移安置工作。
(2)黨政辦:負責協調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3)應急辦:負責街道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根據水利、氣象預報的雨情、水情綜合分析研究,及時掌握災情和發展趨勢,并按規定程序向上級報告災情,做好救災款物的籌集和儲備,加強使用和管理;及時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發放工作;開展救災救濟的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方面的宣傳,提高街道的防災、抗災、救災和減災的能力意識。
(4)衛生院:負責做好災民的醫藥衛生和防疫病工作,確保醫務人員和藥品的及時到位,做好接收捐贈的醫療器械和藥品的登記管理和發放工作,做好災區飲用水的檢驗和水源保護工作。
(5)派出所:負責疏導救災車輛,確保交通安全,加強治安防范和維護災區社會秩序穩定工作。
(6)學校:負責協調轉移受災學校師生,安排好災后學校教學工作,確保受災學校及時復課,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工作。
(7)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災后恢復生產工作;負責農業生產資料、種子庫存安排和調運;指導災民搞好搶補種工作以及防洪澇期間動植物病的防治工作和災后改水改廁等工作。
(8)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防災預案,建立監測體系。
(9)供電所:負責災區供電恢復,確保災區供電正常。
(10)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做好災情和救災情況的宣傳指導。
(11)建環辦:積極組織災民做好災后民房重建工作。
(12)財政所:負責災情發生期間的資金籌集和物資準備等工作。
4.2 街道救災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及職責
街道生產救災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應急辦,為街道救災指揮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日常性救災工作材料及各類文電的起草和發送工作,并承辦Ⅱ級救災應急的業務工作,街道分管搶險救災工作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為辦公室主任。
5、應急響應
5.1? Ⅰ級響應
5.1.1 啟動條件
全街道范圍內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特大災,街道啟動Ⅰ級響應。
(1)因滅死亡3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25O人以上,50O人以下;
(3)因災倒塌房屋200間以上,50O間以下;
(4)因災飲水困難人口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5)小型水庫出現險情。
5.1.2 啟動程序
街道救災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災情報告后,立即向指揮組長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由指揮組長決定啟動1級響應。
5.1.3 應急預案
(1)街道政府向區人民政府報告情況。
(2)向災區派往工作組:
①綜合組:由黨政辦公室牽頭,黨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抽調人員集中辦公。負責街道救災情況的收集、上下聯絡、組織協調、有關材料及各類文電的起草和發送工作,編印工作簡報、后勤服務等工作。
②搶險組:由街道武裝部牽頭、國土資源所、供電所、電信、移動公司協助。負責災區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的搶修恢復工作。
③安置及生活救濟組:由應急辦牽頭,派出所、財政所協助。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方案,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④查災核災組:應急辦牽頭,農業服務中心、財政所、學校協助。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5.1.4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救災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街道辦事處主任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5.2 Ⅱ級響應
5.2.1 啟動條件
街道范圍內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大災。街道啟動Ⅱ級響應。
(1)因滅死亡2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00人以上,300人以下;
(3))因災倒塌房100間以上,30O間以下;
(4)因災飲水困難人口 200人以上,500人以下;
(5)小型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
5.2.2 啟動程序
街道救災辦公室接到災情報告后,向指揮領導小組指揮組長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救災指揮領導小組副組長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5.2.3 應急預案
(1)街道救災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災情信息后,立即向區救災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2)堅持24小時值班和災情零報告制度。
(3)做好災民的轉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
5.2.4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街道辦事處分管負責同志提出建議,辦事處副主任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6、轉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6.1 街道救災指揮領導小組對災區可能因災需要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對人民群眾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進必須進行轉移。
(1)撤離信號由街道應急辦公室,以電話通知和廣播通知發出信號,使之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2)成立以街道駐村干部為成員的轉移安置領導小組,各駐村(社區)領導為分片領導,負責所駐村(社區)的撤離工作,撤離路線和安置地點。
(3)撤離群眾保證在24小時內得到安置,3小時內保證飲食供應,24小時內派出醫療救助分隊,并緊急調撥衣被等救災物資到位。
6.2 安置方式采取投親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帳篷等。
7、 災后救助及恢復重建
7.1 災情穩定后,盡快組織災民返回家園。
7.2 召開生產自救會議;迅速組織災區恢復生產,搶種補種。
7.3 認真組織查災核災工作,重點是因災造成的房屋倒塌、農田絕收、家財毀光等重災戶的情況以及其它方面的損失情況。
7.4 根據核災的災情數據,制定災民倒房恢復重建,災民吃飯、穿衣、生產自救等總體工作方案,報黨委、政府審定,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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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新盛街道辦事處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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