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古南街道辦事處關于區三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9號建議的復函
第19號? 關于解決春光村拆遷遺留問題的建議
春光村征地多次,1982年齒輪廠占地、1984年植物油廠占地、1987年氣礦采氣二隊占地、1996年高速公路占地、1998年棄土場占地、1998年、2004年長風廠占地、2008年綦江區工業園區占地(安置房零星占地6組、9組150畝)、2009年綦江區西部齒輪城占地(拆遷端隊7組、8組、零星占地6組、9組)、2010年古劍山旅游占地(零星占地2組、3組)、2012年綦江區工業園區占地(拆遷端隊9組)、現在整村2608人,其中農轉非人員1205人,農轉城人員1060人,農村戶籍343人,耕地面積949畝,人均耕地0.36畝,人多地少,村民多次上訪,要求解決多次征地拆遷的遺留問題。為此,建議如下:
一是針對春光村部分征地家庭成員沒有購買征地養老保險,土地征用后生活沒有保障的情況,建議制定出臺征地養老保險政策,對征地以后家庭成員人均占地不足0.5畝的村民,可以購買征地養老保險,確保征地后村民有生活保障。
二是針對村民建房手續審批困難,特別是農轉城和農轉非人員受到審批限制的實際情況,建議結合鄉村振興規劃,積極爭取市政府出臺新農村建設政策的支持,把整村規劃成一片,建設新農村,使村民有安全居住的地方,切實改善人居環境,提升村容村貌,解決存在多年的建房審批難問題。
三是由于春光村屬于農田保護區域,具有在可調規的情況下可改變土地性質的有利因素,同時具有離工業園區企業近的優勢。針對有的企業在工業園區租廠房難、成本高的實際情況,建議支持春光村把農戶土地資源租給園區企業,租金用于發展集體經濟,同時與企業協商,農戶在該企業就業,既解決了村民就業問題,又帶動了村民致富,解決了村拆遷多次后存在的人多地少的遺留問題。
(主辦單位:古南街道;協辦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古南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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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春光村拆遷遺留問題的建議》(第19號)收悉。經與區人社局、區規資局、街道規建環辦共同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第一條“針對春光村部分征地家庭成員沒有購買征地養老保險,土地征用后生活沒有保障的情況,建議制定出臺征地養老保險政策,對征地以后家庭成員人均占地不足0.5畝的村民,可以購買征地養老保險,確保征地后村民有生活保障。”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8〕26號)第五條和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2007年12月31日前的征地農轉非人員購買養老保險采取的自愿方式,截止時間為2009年6月30日完成申報,逾期不再辦理;200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征地農轉非人數的確定和征地養老保險的辦理是按照渝府發〔2008〕45號和渝府發〔2008〕26號文件的要求進行確認和辦理(即以社征地農轉非和以戶剩余人平耕地不足0.5畝征地農轉非);2021年7月1日開始,征地人員安置對象的確定按照《重慶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辦法》(市政府令第344號文件)第十五條的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征地人員安置對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實施繳費補貼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96號)于2021年9月15日頒布實施,對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4號確定的征地人員安置對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實行“先繳后補,應補盡補”原則;征收土地公告的當月,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養老金年齡,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征地人員安置對象,不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直接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44號文件實施前(2021年7月1日前),已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項目所涉及的征地安置人員,以及已按照或參照渝府發〔2008〕26號文件規定參加被征地農轉非人員(被征地安置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按照原政策執行,不適用本通知。春光村征地拆遷發生在1982年至2012年期間,根據前述通知的規定,征地養老保險適用渝府發〔2008〕26號文件規定。從今年開始,養老保險要逐步實現全國統籌,由國家制定統一的養老保險政策。根據現行養老保險政策,春光村征地家庭未購買征地養老保險成員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形進行處理:一是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可以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或者職工養老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者個人身份職工養老保險);二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選擇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并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費,從完清繳費次月開始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條針對村民建房手續審批困難,特別是農轉城和農轉非人員受到審批限制的實際情況。在與區規資局的城市規劃不沖突的情況下街道會盡量考慮老百姓建房訴求。針對農轉城戶口居民,街道會根據農村建房“一戶一宅”要求對其建房資格進行審批,同時要求村里召開居民代表大會,老百姓簽字同意其建房,申請人才能對原有農房進行原基、原面積、原高度的改建;針對農轉非居民(沒有進行房屋安置),街道同樣根據農村建房“一戶一宅”要求對其建房資格進行審批,同時要求其提供房管所出具的《個人房屋信息查詢證明》,確保辦理人在農村無房或僅有一套農房,并要求村上召開居民代表大會,老百姓簽字同意其建房后,申請人才能對原有農房進行原基、原面積、原高度的改建,以解決農轉城和農轉非人員的農房審批問題。
第三條建議支持春光村把農戶土地資源租給園區企業。春光村部分土地2004年取得了征轉用批文,今年工業園區對批文范圍內的少部分土地實施了征收,屬于工業園區控規范圍,使用權屬于工業園區。對已取得批文的土地,街道積極爭取園區將其納入征收范圍,以緩解園區用地緊張問題,助推村集體經濟發展;對未取得批文的土地,積極引導老百姓依法依規使用,不擅自改變土地性質,做好土地保護工作。
此復函已經李乾進主任審簽。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請填寫在回執上寄給我們,以便進一步改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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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古南街道辦事處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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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黃玉蝶;聯系電話:023-4865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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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區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