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水利局關于區三屆人大一次會議第391號建議的復函
李正強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山坪塘擴容升格為水庫的建議》(第391號)收悉。經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象鼻子山坪塘
象鼻子山坪塘現有總庫容約6萬方,集雨面積約0.25平方公里,經初步測算,壩址以上多年平均來水量約12.5萬方,在考慮蒸發和洪水損失等情況下,能達到的最大有效庫容約9.4萬方,小于10萬方,集雨面積偏小,不具備升格為小型水庫的基本條件;且該水庫擴容必須對現有土壩進行加高培厚,經與永久基本農田圖斑比對,象鼻子山坪塘左壩肩及下游壩坡涉及永久基本農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須經國務院批準”。故象鼻子山坪塘擴容升格小型水庫的建議暫不可行。
二、杉樹灣山坪塘
杉樹灣山坪塘現有總庫容約2萬方,集雨面積約0.12平方公里,經初步測算,壩址以上多年平均來水量約6萬方,在考慮蒸發和洪水損失等情況下,能達到的最大有效庫容約4.5萬方,小于10萬方,其集雨面積過小,不具備升格為小型水庫基本條件;且其左壩肩涉及永久基本農田。故杉樹灣山坪塘擴容升格小型水庫的建議暫不可行。
此復函已經唐利超局長審簽。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請填寫在回執上寄給我們,以便進一步改進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水利局
2022年6月7日
(聯系人:李勇;聯系電話:1818235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