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關于區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99號建議的復函
蔣有全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建設未成年人矯治教育專門學校的建議》(第199號)收悉。經與區委政法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公安局、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司法局、團區委等單位共同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綦江區按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及時成立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的建議,可行。工作開展情況如下:
2023年4月21日,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已印發《關于成立重慶市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的通知》,我區正在按照文件要求,擬定我區的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將于今年成立該機構。
二、關于“加快推動建設一所高質量的矯治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專門學校,并以教育部門主管、政法機關、區團委等部門參與的專門學校管理體制,按照分校區、分班級等方式設置專門場所對法律規定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進行專門矯治教育”的建議,暫不可行。具體原因如下:
一是《重慶市加強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實施方案》中,按照“全市統籌、分片建設”原則,結合“一區兩群”專門教育需求,已確定在渝北區、合川區、銅梁區、璧山區、江津區、萬州區、黔江區、豐都縣等8個區縣各建設1所專門學校,招生范圍輻射相鄰區縣。
二是區委政法委、區公安局、區教委等部門,在2022年多次對我區閑置中小學校舍、淘汰落后產能后移交的辦公場所等場地進行實地查勘。前后查勘了升平學校、升平石塔村小、萬興中學、樂興中學、石壕中學舊址、大羅學校、天池學校、吹角學校、吉安中學、三會中學、三江黃荊村小等閑置校舍,以及淘汰落后產能后移交的打通一礦、同華煤礦、逢春煤礦、梨園壩煤礦等場地。經現場核查和區委、區政府綜合研判,綦江區利用閑置學校和煤礦停產移交場所的安全標準不能滿足建設專門學校條件,均無法實施。
三是我區已和貴州省桐梓縣簽訂了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協作框架協議,就重點未成年人符合入讀專門學校條件的,可送往貴州省桐梓縣開展專門教育。同時,正在建設的未成年人保護中心,也具備了宣傳教育、心理治療、康復治療等功能,對未成年人的成長起到一定的教育保護作用。
綜上所述,目前,我區暫不具備建設專門學校的條件。下一步,我區將加大未成年人的普法宣傳力度,對重點未成年人搭建“1+1+3+X”工作專班,加大教育矯治力度。加強教育教育促進法的宣傳,通過公安、檢察、教育等部門聯合發布《未成年人監護責任告知書》,向家長宣傳法律法規、傳導監護壓力,督促其落實教育管束責任,向“問題父母”發出“督促監護令”,教育并督促其認真履行監護人責任。
此復函已經區教委主任蒲德莉審簽。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請及時填寫在人大代表履職服務平臺建議系統回執上,以便我們進一步改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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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
???????????????????????????2023年6月28日
(聯系人:王進,聯系電話:139962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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