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區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047號建議的復函
趙小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改善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方式的建議》(第047號)收悉。經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合理調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上漲幅度的建議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定額籌資、按年動態調整。每年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由國家制定最低標準,各省按照不低于國家標準的要求確定本省標準。制度建設完善過程中,國家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同步提高財政補助水平,動態調整籌資水平,不斷優化籌資結構。2007年至2024年,個人繳費標準由10元逐年調整至380元,財政補助標準同步由40元提高到670元,個人繳費標準增長370元的同時財政補助標準增長了630元。
我市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由重慶市醫療保障局根據國家局公布最低標準,結合我市實際,報市政府批準后予以公布。2024年,財政補助標準將再增加30元達到670元/人.年,個人繳費標準一檔380元/人.年。財政補助占年度籌資的64%左右,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之比達到2:?1左右,籌資結構優化調整目標基本實現。
二、建立個人居民醫保結存抵扣機制的建議
建立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統籌是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一環,為貫徹落實國家建立健全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全市統一將門診定額和統籌支付相結合報銷政策優化調整為門診統籌報銷制度。調整后,一是提高了參保人員普通門診待遇。門診統籌報銷最高支付限額為一檔繳費人員300元、二檔繳費人員為500元,相當于調整前門診定額的6—10年的累計金額;二是增強了基金共濟保障能力。門診統籌通過集中管理和使用醫保基金,實現了風險的共濟和資金的集中使用,從而提升了醫保基金的共濟能力,增強了醫保制度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三是促進了醫療資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建立普通門診統籌后,通過不同醫療機構報銷政策的不同,引導參保群眾合理選擇就醫,一些輕癥的疾病在基層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就可以解決,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醫療資源的使用效率。
下一步,我局將結合6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要進一步放開放寬參保戶籍限制、放寬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范圍,建立連續參保、基金零報銷激勵機制,設置固定等待期和變動等待期,改進醫保管理和醫療服務,切實增強群眾參保獲得感、就醫便利度。”文件精神提出落實激勵連續參保的意見建議,增強群眾獲得感、體驗感。
復函已經吳秀兵局長審簽。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請及時填寫在人大代表履職服務平臺建議系統回執上,以便我們進一步改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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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聯 系 人:陳希,聯系電話:023-8171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