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關于區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076號建議的復函
黎小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鼓勵村民委員會向轄區村民收取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建議》(第076號)收悉。經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參照城鎮居民生活垃圾處置的方式,建議鼓勵由各村村民委員會:1.組織召開院壩會、小組會、黨員大會、村民(居民)代表大會等形式通過“一事一議”、村規民約等方式約定收取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費。2.收取的垃圾處理費全部繳入村集體賬戶,專項用于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按照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定期公布收支明細,接受廣大群眾監督,時刻做到收費開支公開透明,共同監督的建議。
此建議現階段不可行,沒有政策依據支撐。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55號《重慶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征收管理辦法》和《關于進一步規范綦江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置
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綦發改價﹝2012﹞11號)文件規定:本區城市、街道(鎮)規劃區的建成區范圍內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均應按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農村很多村社不在此規定范圍內,對征收城市垃圾生活處置費不符合上述文件規定。
根據《重慶市財政局等5部門關于土地閑置費、城鎮垃圾處理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的通知》(渝財綜﹝2021﹞14號)規定,綦江區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征收主體是綦江區稅務局,任何單位開展征收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都需經過綦江區稅務局的委托或授權。
二、關于建議各街鎮:1.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費指導意見,綜合考慮村集體經濟發展水平、農戶承受能力、垃圾處理成本等因素,幫助村委會合理確定收取標準。2.大力宣傳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推行垃圾收費制度的重要意義,耐心講解垃圾集中處理的作用等方面的知識,爭取社會各界的普遍理解和支持,最大程度獲得村民的認同,提高群眾知曉度、滿意度和參與度。3.做好農村垃圾處理費用收取管理監督工作,嚴禁政策走樣,確保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得挪作他用和濫用的建議。
此條建議不可行。因沒有政策依據支撐。但我局可加大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推行垃圾收費制度重要意義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知曉度、滿意度和參與度。
此復函已經胡太忠局長審簽。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請及時填寫在人大代表履職服務平臺建議系統回執上,以便進一步改進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聯系人:楊柳,聯系電話:18423258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