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水利局關于區政協三屆一次會議第311號提案的復函
王少永委員:
您提出的《以水致富確保民生》(第311號)的建議收悉。經與區發展改革委、區生態環境局、區經濟信息委共同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根據《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見》(水電﹝2018﹞312號)、《重慶市水利局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重慶市能源局關于印發重慶市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渝水農水〔2019〕4號)、《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水利局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重慶市能源局關于嚴控小水電建設項目的通知》(渝發改能源2019[517]號)文件要求,原則上不再進行純商業的小水電項目開發,2020年12月,重慶市水《重慶市綦江流域水能資源開發規劃(修編)報告》綦江區無新建電站規劃。
所以您提出在綦江河修建5所梯型水力發電站的提案,根據現有政策要求暫不可行。
此復函已經唐利超局長審簽。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請填寫在回執上寄給我們,以便進一步改進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水利局
???????????????????????????????????????????????2022年7月21日
(聯系人:許鵬;聯系電話:1808407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