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區政協三屆二次會議第304號提案的復函
余澤揚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工業用電座機費減免的建議? 》(第304號)收悉。經(與區發展改革委、綦南供電公司協辦單位共同)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基本電費及計收標準
根據重慶市發展改革委2019年4月16日出臺的《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降低我市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渝價2018[135]號)規定,“大工業用戶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的兩部制電價。”同時在《重慶市電網銷售電價表》中明確,基本電價按變壓器容量計收標準為24元/千伏安,按最大需量計收為36元/千瓦。
經核實,綦南供電公司一直以來均嚴格執行重慶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出臺的電價政策,按文件要求進行基本電費計收。客戶可自行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最大需量方式計收基本電費。
為進一步深化輸配電價改革,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推動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23年5月下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526號),要求“執行工商業(或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用戶(以下簡稱工商業用戶),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執行單一制電價;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間的,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執行兩部制電價,現執行單一制電價的用戶可選擇執行單一制電價或兩部制電價。選擇執行需量電價計費方式的兩部制用戶,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達到260千瓦時及以上的,當月需量電價按本通知核定標準90%執行。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為用戶所屬全部計量點當月總用電量除以合同變壓器容量。”并自2023年6月1日起對重慶電網輸配電價進行調整,其中10千伏客戶基本電價按變壓器容量計收標準為22元/千伏安,按最大需量計收為35.2元/千瓦。
二、降低用電設施及安裝成本方面:
一是報裝過程中當好“電保姆”。積極爭取業擴配套電網建設資金,幫助客戶節約接電成本;科學制定供電方案,根據客戶生產和用電計劃,提出變壓器容量、臺數、無功補償裝置的配置以及新技術應用等優化建議,為后期降低用電運行成本打下基礎。
二是生產過程中當好“電參謀”。梳理高壓客戶電費、安全用電和重慶市降成本相關政策,通過高壓客戶微信群向園區大工業客戶及時進行宣傳;密切關注供區內大工業客戶用電電價情況,對于用電成本較高的工業客戶,及時安排上門進行經濟用電診斷,協助客戶分析用電成本結構,提出“一企一策”用電成本降低方案,幫助工業客戶合理降低用電成本;創新服務內容,積極為客戶提供電能替代等增值服務。
此復函已經李錢松主任審簽。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請在“政協云平臺”提案管理系統上及時反饋,以便我們進一步改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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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3年6月20日
(聯系人:吳錫建,聯系電話:136377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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