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重慶市綦江區知識產權資助獎勵辦法》(綦府辦發〔2024〕19號)。對2021年1月下發的《重慶市綦江區知識產權資助獎勵辦法》(綦府辦發〔2021〕1號)進行了修訂,為方便社會公眾全面了解有關政策,現將有關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政策背景
根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重慶市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為進一步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對知識產權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區建設,著力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我區2021年1月下發了《重慶市綦江區知識產權資助獎勵辦法》,但是個別條款存在片面追求知識產權數量的傾向,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需限期修訂;同時存在資助政策結構不平衡,在轉化運用促進、知識產權保護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方面補助支持力度較弱等問題。需按規范性文件要求對部分內容進行修改完善。
二、目標任務
為有效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激勵作用,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提升全區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管理和服務水平,推動知識產權強區建設。根據《重慶市知識產權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渝知發〔2023〕81號)《重慶市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著力優化知識產權資助相關財政資金的使用管理,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運用,重點加大對后續轉化運用促進、行政保護和公共服務的支持。到2025年,力爭全區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6. 1件,每萬人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2件,培育1家以上產值過億元的知識產權領軍企業,培育25家以上市級或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累計達到2. 5億元。扶持一批企業高價值發明專利實施轉化運用,專利產業化率大幅提升。支持14件地理標志商標品牌推廣運用,實現全區地理標志標準全覆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企業使用率達到90%以上;培育一批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單位,建設1家市級以上知識產權區域公共服務平臺或機構。
三、適用范圍
《重慶市綦江區知識產權資助獎勵辦法》適用于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具體如下:
主要內容 |
適用對象 |
適用范圍 |
支持知識產權轉化運用促進項目 |
地理標志商標權利人(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
新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授權兩戶以上市場主體使用,且被授權人經核準并按照規定實際使用地理標志一年以上 |
地理標志產品申請人(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
新獲得地理標志產品認定,且申報培育兩戶以上市場主體實際規范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名稱和專用標志一年以上 | |
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貫標)企業 |
初次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貫標);擁有有效注冊商標和專利達10件以上 | |
技術創新專利導航項目企業 |
通過市級評審 | |
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企業 |
通過市級評審 | |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企業及貸款 銀行 |
通過商標專利質押方式獲得銀行貸款 | |
實施專利產品轉化企業 |
發明專利授權后首次實施專利產業化;專利產品銷售收入500萬以上。 | |
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 |
新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 |
重慶專利獎企業(機構) |
新獲得重慶專利獎 | |
中國專利獎企業(機構) |
新獲得中國專利獎 | |
主要內容 |
適用對象 |
適用范圍 |
支持知識產權保護項目 |
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企業 |
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 |
成功申報知識產權預警預測項目企業 |
首次通過市級評審 | |
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企業 |
首次通過市級評審 | |
實施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項目企業 |
通過國家局新認定 | |
通過市級新認定 | ||
對作為原告通過訴訟維護其知識產權且生效判決認定被告侵權的企業給予援助 |
對開展國內知識產權維權的企業,生效判決認定被告侵權。 | |
對開展涉外知識產權維權的企業,生效判決認定被告侵權。 | ||
支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或機構 |
市級以上知識產權區域公共服務平臺或機構 |
市級新認定 |
依法設立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 |
正常開展業務且上一年累計代理發明專利授權量10件以上 |
四、主要內容
(一)支持知識產權轉化運用促進項目。
1. 新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授權兩戶以上市場主體使用,且被授權人經核準并按照規定實際使用地理標志一年以上,每件給予權利人一次性資助15萬元。
2. 對新獲得地理標志產品認定,且申報培育兩戶以上市場主體實際規范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名稱和專用標志一年以上的,每件給予申請人一次性資助8萬元。
3. 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貫標)資助。初次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貫標)的企業,且擁有有效注冊商標和專利達10件以上(其中自主發明專利不少于1件)的,給予一次性2萬元資助。
4. 技術創新專利導航項目資助。對聚焦重點產業領域實施技術創新專利導航項目,并通過市級評審的,每個項目給予一次性3萬元資助。
5. 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資助。鼓勵企業實施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完成高價值專利(組合)培育計劃并通過市級評審的,每個項目給予20萬元資助。
6.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助。通過商標專利質押方式獲得銀行貸款的企業,按貸款時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資助,貼息時間從計算利息之日起最長不超過1年。對企業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過程中發生的擔保費、保險費、評估費按實際發生額的50%給予資助。另按質押貸款額的5‰給予銀行風險金資助。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各項資助累計不超過10萬元,不同年度累計不超過20萬元。以組合貸款方式進行融資的,只計算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貸款部分,組合貸款中無法計算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金額的,不予資助。
7. 加強專利技術轉化運用資助。加快專利技術的實施和轉化,充分發揮企業在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中的主體作用。企業發明專利授權后,有效期內首次實施產業化并起到核心技術支撐作用,且專利產品年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的每件資助2萬元,每增加500萬元,資助金額增加1萬元,最高資助不超過10萬元。同一產品涉及多項發明專利的,認定其中一件發明專利作為首次實施產業化的產品專利,不能重復。單個企業單年度最高資助20萬元。
8. 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8萬元、5萬元、3萬元的獎勵(同一年度獲得兩項及以上認定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獎勵)。
9. 重慶專利獎獎勵。對新獲得重慶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2. 5萬元。
10. 中國專利獎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獎勵20萬元/件,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獎勵10萬元/件,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獎勵5萬元/件。
補助對象 |
補助條件 |
補助標準 |
地理標志商標權利人(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地理標志產品申請人(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
新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授權兩戶以上市場主體使用,且被授權人經核準并按照規定實際使用地理標志一年以上 |
15萬元 |
對新獲得地理標志產品認定,且申報培育兩戶以上市場主體實際規范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名稱和專用標志一年以上 |
8萬元 | |
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貫標)企業 |
初次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貫標) |
2萬元 |
擁有有效注冊商標和專利達10件以上 | ||
補助對象 |
補助條件 |
補助標準 |
技術創新專利導航項目企業 |
通過市級評審 |
3萬元 |
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企業 |
通過市級評審 |
20萬元 |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企業及貸款銀行 |
通過商標專利質押方式獲得銀行貸款 |
按貸款時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資助。對擔保費、保險費、評估費按實際發生額的50%給予資助。另按質押貸款額的5‰給予銀行風險金資助。 |
專利產品轉化企業 |
發明專利授權后首次實施專利產業化;專利產品銷售收入500萬以上 |
發明專利產品年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的每件資助2萬元,每增加500萬元,資助金額增加1萬元 |
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 |
通過國家級新認定;通過市級新認定 |
8萬元、5萬元、3萬元 |
重慶專利獎企業(機構) |
新獲得市級評審 |
重慶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10萬元、5萬元、2. 5萬元 |
中國專利獎企業(機構) |
新獲得國家級評審 |
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獎勵20萬元/件,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獎勵10萬元/件,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獎勵5萬元/件 |
(二)支持知識產權保護項目。
1. 中國馳名商標獎勵。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的,獎勵50萬元。同一商標,在同一年度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的,按最高標準獎勵一次,不重復享受。
2. 知識產權預警預測資助。對成功申報知識產權預警預測項目,并通過市級評審的,每個項目給予一次性3萬元資助。
3. 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資助。對聚焦重點產業領域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并通過市級評審的,每個項目給予一次性3萬元資助。
4. 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項目資助。對國家知識產權局新認定的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項目,給予一次性資助5萬元。對重慶市知識產權局新認定的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項目,給予一次性資助3萬元。
5. 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鼓勵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維權,對作為原告通過訴訟維護其知識產權且生效判決認定被告侵權的企業給予援助。對開展國內知識產權維權的企業,若生效判決認定被告侵權,按照每個維權案件給予一次性援助2萬元,同一企業每年累計不超過8萬元;對開展涉外知識產權維權的企業,若生效判決認定被告侵權,按照每個維權案件給予一次性援助5萬元,同一企業每年累計不超過15萬元。
補助對象 |
補助條件 |
補助標準 |
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企業 |
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 |
50萬元 |
成功申報知識產權預警預測項目企業 |
通過市級評審 |
3萬元 |
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企業 |
通過市級評審 |
3萬元 |
補助對象 |
補助條件 |
補助標準 |
實施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項目企業 |
通過國家級新認定;通過市級新認定 |
5萬元;3萬元 |
對作為原告通過訴訟維護其知識產權且生效判決認定被告侵權的企業 |
對開展國內知識產權維權的企業,生效判決認定被告侵權;對開展涉外知識產權維權的企業,生效判決認定被告侵權 |
2萬元;5萬元 |
(三)支持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或機構。
1. 知識產權區域公共服務平臺或機構資助
對市知識產權局新認定的知識產權區域公共服務平臺或機構,正常運行滿一年以上,每家給予一次性資助10萬元。
2. 知識產權代理服務機構資助
依法設立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對正常開展業務且上一年度累代理發明專利授權量10件(含10件)以上的,一次性資助1萬元。
?
補助對象 |
補助條件 |
補助標準 |
市級以上知識產權區域公共服務平臺或機構 |
市局新認定 |
10萬元 |
依法設立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 |
依法設立;正常開展業務且上一年累計代理發明專利授權量10件以上 |
1萬元 |
核心政策問答
問:1. 資助獎勵的申報時限及方式是什么?
答:知識產權資助及獎勵資金每年集中申報,綦江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每年發布通知對上一年度知識產權資助獎勵組織申報,受理審核后,形成擬資助獎勵單位清單并對外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申報采取自愿原則,申請人應當根據申報通知要求自行申報、及時申報,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問:2. 資助獎勵的材料提交要注意什么?
答:綦江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組織對申請人提交的資助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申請人,應根據申報通知的相關規定對資助申報材料進行修改補正并重新提交,未在規定時限內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視為放棄資助申報。
問:3. 資助獎勵辦法中涉及支持項目如何申報?
答:本文件涉及支持政策的申報細則另行制定文件(申報通知),對申報的具體方式、資料等進行具體明確。請密切留意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管局局官方網站,并歡迎來電咨詢相關政策,咨詢電話023-48627132。
問:4. 2023年度的資助獎勵項目是按新政策執行兌現還是按舊政策兌現?
答:按新政策執行兌現。知識產權資助獎勵申報政策是根據當年有效政策申報前一年度的項目資助獎勵。2023年度知識產權項目政策還未實施申報,待新政策實施之日后由區市場監管局統籌申報。
問:5. 新舊政策最大的差異是什么?
答:新舊政策最大的差異是資助獎勵內容和標準。取消了商標、專利兩項資助獎勵;調整了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貫標)、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中國專利獎等三項資助獎勵項目;新增了新注冊地理標志授權使用資助和地理標志產品認定、發明專利技術轉化運用、重慶專利獎、知識產權預警預測、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知識產權區域公共服務平臺或機構、知識產權代理服務機構等九個資助獎勵項目。
六、新舊政策差異
舊政策 |
新政策 |
主要差異 |
(一)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的,每件資助10萬元; |
/ |
取消該項目 |
(一)國內(含港澳臺)發明專利資助:對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發明專利給予資助。其中,企業發明專利1萬元/件,其他單位和個人發明專利5000元/件。 |
/ |
取消該項目 |
舊政策 |
新政策 |
主要差異 |
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的,每件資助10萬元。 |
對新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授權兩戶以上市場主體使用,且被授權人經核準并按照規定實際使用地理標志一年以上的,每件給予權利人一次性資助15萬元。 |
從支持數量變成支持運用 |
鼓勵企業實施技術創新專利導航,完成專利導航分析報告并通過市級評審的,每個項目給予3萬元資助。 |
初次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貫標)的企業,且擁有有效注冊商標和專利達10件以上(其中自主發明專利不少于1件)的,給予一次性2萬元的資助。 |
提高申報條件,資助從3萬元降低至2萬元。 |
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銀行向企業發放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按實際發生額的50%給予知識產權價值評估費用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
通過商標專利質押方式獲得銀行貸款的企業,按貸款時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資助,貼息時間從計算利息之日起最長不超過1年。對企業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過程中發生的擔保費、保險費、評估費按實際發生額的50%給予資助。另按質押貸款額的5‰給予銀行風險金資助。同一企業同一年度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各項資助累計不超過10萬元,不同年度累計不超過20萬元。以組合貸款方式進行融資的,只計算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貸款部分,組合貸款中無法計算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金額的,不予補助。 |
增加了貼息、保險費、擔保費 |
舊政策 |
新政策 |
主要差異 |
/ |
加快專利技術的實施和轉化,充分發揮企業在知識產權創造與運用中的主體作用。企業發明專利授權后,有效期內首次實施產業化并起到核心技術支撐作用,并專利產品年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的每件補助2萬元,每增加500萬元,補助金額增加1萬元,最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同一產品涉及多項發明專利的,認定其中一件發明專利作為首次實施產業化的產品專利,不能重復。單個企業單年度最高補助20萬元。 |
新增 |
/ |
對新獲得重慶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補助10萬元,5萬元,2. 5萬元。 |
新增 |
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和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10萬元和5萬元補助。 |
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補助20萬元/件,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補助10萬元/件,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補助5萬元。 |
增加了中國專利銀獎 |
/ |
對成功申報知識產權預警預測項目,并通過市級評審的,每個項目給予一次性3萬元資助。 |
新增 |
/ |
對聚焦重點產業領域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創建項目,并通過市級評審的,每個項目給予一次性3萬元資助。 |
新增 |
舊政策 |
新政策 |
主要差異 |
/ |
對國家知識產權局新認定的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項目,給予一次性資助5萬元。對重慶市知識產權局新認定的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項目,給予一次性資助3萬元。 |
新增 |
/ |
鼓勵本區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維權,對作為原告通過訴訟維護其知識產權且生效判決認定被告侵權的企業給予援助。對開展國內知識產權維權的企業,若生效判決認定被告侵權,按照每個維權案件給予一次性援助2萬元,同一企業每年累計不超過8萬元;對開展涉外知識產權維權的企業,若生效判決認定被告侵權,按照每個維權案件給予一次性援助5萬元,同一企業每年累計不超過15萬元。 |
新增 |
/ |
對市知識產權局新認定的知識產權區域公共服務平臺或機構,正常運行滿一年以上,每家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
新增 |
/ |
依法設立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對正常開展業務且上一年度累計代理發明專利授權量10件(含10件)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 |
新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