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村級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管理的通知
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村級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管理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員會:
為有效開展隆盛鎮松材線蟲病的防治工作,進一步明確防治目標,落實防治責任,實施防控措施,防止病害的擴散蔓延。根據《綦江區2018年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方案》(綦重林防辦〔2018〕8號)、《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人民政府關于開展隆盛鎮2018年度松材線蟲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隆盛府發〔2018〕100號)的要求,經黨委會研究決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責,認真逐項履職
1.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通過院壩會、家訪等形式,入社、入戶宣傳,普及松材線蟲病相關知識,做到家喻戶曉,確保除治工作得到社會特別是林區群眾的廣泛理解、配合和大力支持。
2.認真落實“鎮、村、社”三級監測體系。各村五職干部、各社社長、護林員要及時上報枯死松樹,不得瞞報漏報。
3.實事求是,如實記錄除治數量,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4.認真清理疫木,嚴防疫木流失。嚴禁任何個人和單位私運下山,確保所有疫木不入戶不出村。
5.跟蹤監管,確保除治質量。按照松材線蟲病除治標準,對各除治隊除治質量進行跟蹤監督,質量不過關務必做到立整立改。
6.逐戶檢查,監督群眾在農歷春節前燒完家中的所有松木(除3年以上的松木家具和建房用木)和松椏。
7.各村要及時調節糾紛,確保除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落實經費,提供保障水平
松材線蟲病防治村級工作經費標準為5元/株,株數按本村本年度枯死松樹除治數量計算。該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各村抽調人員的誤工補助、宣傳發動、農戶家中疫木清理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
三、強化監督,確保工作質量
鎮政府組成督查組對除治工作的進度和質量定期不定期開展抽查。對除治質量不高、數量不符、進度不快的情況提出整改,整改不力的,要按相關規定及時啟動問責,并扣除相應工作經費。
1.枯死松樹登記數量與實際除治數量不相符的,根據情節輕重扣除工作經費。
2.各村必須安排監管人員全程參與本村每天的松材線蟲病除治工作,要求村級監管人員、社級監管人員至少各1人,發現缺崗1次扣除村工作經費100元。
3.作業區內發現遺留有疫木,且村監管人員未及時向除治隊指出或上報的,按100元/根扣除相應村工作經費。
4.伐樁處理不合格的,按20元/個扣除相應村工作經費。
5.除治區域內疫木未碳化處理,且村監管人員未及時向除治隊指出或上報的,按50元/次扣除相應村工作經費。
6.因宣傳不到位,群眾知曉率低,阻礙除治隊除治進度的,按50元/次扣除相應村工作經費。
7.農戶家中發現疫木的,按100元/根(捆)扣除相應村工作經費。
8.對市、區檢查不合格的,采取一票否決制,工作經費一律不予發放。
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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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隆盛鎮黨政辦公室 2019年2月1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