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溪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綦江區東溪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會,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我國電動自行車火災頻發且呈逐年增長趨勢,造成大量人員傷亡,事故暴露出電動自行車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根據區安委會辦公室的部署和要求,東溪鎮決定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治理重點
重點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依法嚴格整治。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配合區安委會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2019年3月開始至2019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3月底前)。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9年4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和管理,并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積極配合區安委會,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鎮市政辦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鎮派出所、安監辦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
(三)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沒有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由鎮政府負責協調和組織業主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委會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成立東溪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安顯鋒 鎮長
副組長:鄒席貴 副鎮長
余光彬 派出所所長
成 員:孫安榮 綜治辦主任
池 杰 安監辦主任
陳燕華 市政辦主任
(二)建立長效機制。鎮政府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積極配合區安委會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