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郭扶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綦江區郭扶鎮涉毒涉邪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規定》的通知
郭扶府〔2019〕22號
重慶市綦江區郭扶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綦江區郭扶鎮涉毒涉邪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規定》的通知
各村(社區),鎮屬各辦(站、所、中心),鎮內各單位:
《綦江區郭扶鎮涉毒涉邪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規定》已經鎮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宣傳貫徹。
重慶市綦江區郭扶鎮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綦江區郭扶鎮涉毒涉邪違法犯罪舉報
獎勵規定
為有效遏制毒品危害和防范邪教組織活動,鼓勵社會各界積極主動拒毒、反邪,依法打擊涉毒、涉邪違法犯罪,深化全鎮平安建設,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獎勵對象
社會各界干部群眾(鎮綜治辦和派出所工作人員除外)。
二、獎勵范圍
(一)涉毒舉報獎勵范圍
舉報案件為鎮綜治辦和派出所未掌握,經查證屬實的吸食、注射毒品,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非法銷售精麻藥品、易制毒化學品,制造、販賣、運輸毒品的行為。
(二)涉邪舉報獎勵范圍
舉報案件為鎮綜治辦和派出所未掌握,經查證屬實的邪教人員串聯、聚會,傳播、散發、張貼反動宣傳品,當地不在冊的邪教未轉化人員,舉報制作印刷反宣品窩點、邪教組織家庭接待聚會點,扭送或協助當場抓獲進行違法活動邪教人員,提供線索抓獲邪教主要骨干人員或失控人員的行為。
三、獎勵標準
(一)舉報涉毒案件獎勵標準
1.舉報吸食、注射毒品案件每件獎勵100元;舉報聚眾吸食、注射毒品案件每件獎勵200元。
2.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500株以下每件獎勵300-500元,500株以上3000株以下每件獎勵1000元,3000株以上每件獎勵3000元。
3.舉報非法銷售精麻藥品、易制毒化學品案件每件獎勵300元;舉報制造、販賣、運輸毒品案件每件獎勵1000元。
(二)舉報涉邪案件獎勵標準
1.舉報邪教人員串聯、聚會,傳播、散發、張貼反動宣傳品或當地不在冊的邪教未轉化人員每次獎勵500元。
2.經舉報并收繳到反動宣傳品的每次獎勵300-500元。
3.舉報制作印刷反宣品窩點、邪教組織家庭接待聚會點、扭送或協助當場抓獲進行違法活動邪教人員的每次獎勵1000元。
4.對提供線索抓獲邪教主要骨干人員或失控人員的每次獎勵2000元。
四、兌現方式
舉報案件經鎮綜治辦、派出所聯合審查屬實后,由鎮綜治辦或派出所出具書面證明現金兌付獎金,舉報人不愿接受獎勵并自愿放棄的,尊重舉報人的意愿可不兌付獎勵金。
五、舉報方式
(一)電話舉報。48430011(郭扶派出所),48430002(郭扶鎮 政府值班室)。
(二)信件舉報。舉報內容應盡可能具體、詳實,郵寄地址:綦江區郭扶鎮綜治辦、綦江區公安局郭扶派出所。
(三)當面舉報。舉報人自愿當面舉報的,可直接到郭扶鎮綜治辦或郭扶派出所當面舉報線索。
六、其他規定
(一)相關人員必須對舉報人嚴格保密,對打擊、報復和外泄舉報人的,嚴肅查處、從嚴處理。
(二)舉報人不得誣陷他人,對故意誣陷他人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從嚴處理。
(三)本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過程中,如上級有文件調整獎勵范圍和標準的,按上級文件執行。
重慶市綦江區郭扶鎮黨政辦公室 2019年3月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