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降低我市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轉發《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
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
通知》的通知
綦發改價〔2019〕7號
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綦南供電分公司:
現將《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19〕657號)轉發給你們,請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執行。
附件:《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渝發改價格〔2019〕657號)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6月3日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 事項的通知
渝發改價格〔2019〕657號 各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兩江新區市場監管局、萬盛經開區發展改革局,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三峽水利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烏江電力有限公司,有關發電企業和售電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842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我市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我市“工商業及其他”類別中單一制用電(一般工商業)各電壓等級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3.83分。價格調整后具體標準見附件。 本次電價調整執行范圍為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供電區域,三峽水利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同步執行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銷售電價。 二、因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下調水電企業上網電價。下調重慶市境內原增值稅稅率16%的水電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84分;報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三峽電站、二灘水電站、錦官電源組送重慶水電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0.2230元/千瓦時(含稅,下同)、0.2689元/千瓦時、0.3201元/千瓦時;上述電價調整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三、各轉供電主體要嚴格按照政策執行時間、國家及我市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相關政策規定,及時將降價政策紅利全部傳導至終端用戶。 四、各區縣發展改革部門、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傳解釋,主動服務發用電企業,確保降價政策執行到位。要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督促轉供電主體嚴格落實價格政策,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附件:1.重慶市電網銷售電價表 2.重慶市電網躉售電價表 3.重慶電網輸配電價表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 重慶市電網銷售電價表 單位:元/千瓦時 用 電 分 類 電 度 電 價 基 本 電 價 不滿 1千伏 1-10千伏 35-110 千伏以下 110千伏 220千伏及 以上 最大需量 變壓器 容量 (元/千瓦·月) (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電 其中:城鄉“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年用電量2400度(含)以內 0.5200 0.5100 城鄉“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年用電量2401度-4800度(含) 0.5700 0.5600 城鄉“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年用電量4801度(含)以上 0.8200 0.8100 居民合表用戶 0.5400 0.5300 0.5300 0.5300 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 單一制 0.6578 0.6378 0.6178 0.6028 兩部制 0.6057 0.5807 0.5657 0.5557 36 24 三、農業生產用電 0.5680 0.5530 0.5380 其中:貧困縣農業排灌用電 0.3342 0.3192 0.3042 注:1.上表所列價格,重慶市電力公司(包括母公司和控股公司)均含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196875分錢;除貧困縣農業排灌用電外,均含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25分錢、地方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05分錢;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電0.1分錢,其他用電1.9分錢。 2.上表所列價格,抗災救災用電和氮、磷、鉀、復合肥企業生產用電,按表列分類電價降低2分錢(農網還貸資金)執行。采用離子膜法工藝的氯堿生產用電按表列分類電價降低2分錢執行。國家級貧困縣農業排灌用電按表列分類電價降低0.196875分錢(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執行。 3.大工業用戶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兩部制電價。 附件2 重慶市電網躉售電價表 單位:元/千瓦時 用 電 分 類 縣 級 躉 售 縣 級 以 下 躉 售 1-10千伏 35-110千伏 以下 110千伏及 以上 1-10千伏 35-110千伏 以下 110千伏及 以上 一、居民生活用電 0.3340 0.3340 0.3340 0.3740 0.3740 0.3740 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 0.4413 0.4313 0.4263 0.4713 0.4613 0.4563 三、農業生產用電 0.4278 0.4178 0.4128 0.4478 0.4378 0.4328 其中:貧困縣農業排灌用電 0.2142 0.2092 0.2067 0.2142 0.2092 0.2067 注:1.上表所列價格,均含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196875分錢,國家級貧困縣農業排灌用電按表列分類電價降低0.196875 分錢(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執行。縣級以下躉售電價除貧困縣農業排灌用電外,均含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 2.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25分錢;地方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05分錢;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電0.1分錢、其他用電1.9分錢。 3.重慶市電力公司對其控股供電公司躉售電量不適用此表。 附件3 重慶電網輸配電價表 元/千瓦·時 用電分類 電度電價 基本電價 不滿1千伏 1-10千伏 35千伏 110千伏 220千伏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最大容量(元/千伏安·月) 工商業及其他用電 兩部制 0.2583 0.2383 0.2183 0.2033 單一制 0.1859 0.1632 0.1459 0.1309 36 24 注:1.表中電價含增值稅、線損及交叉補貼。 2.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輸配電價水平按上表執行,并按規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體征 收標準以現行目錄銷售電價表中征收標準為準。其他電力用戶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3.2017-2019年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綜合線損率按6.94%計算,實際運行中線損率超過6.94%帶來的風險由國網重慶市電力 公司承擔,低于6.94%的收益由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和用戶各分享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