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壕府發〔2019〕54號
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關閉煤礦安全監管的通知
鎮屬相關辦公室,派出所,各村民委員會:
為了防止關閉煤礦企業死灰復燃、非法開采,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已關閉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綦江府辦〔2017〕5號)精神,根據鎮下轄區內關閉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需要,結合我鎮實際,特此通知如下:
一、 組織機構
鎮政府成立關閉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文武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張 望 鎮黨委副書記
黃吉亮 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長
余 波 鎮黨委委員、政法書記
石巧偉 鎮長助理、派出所所長
成 員:梅仁福 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古大欽 國土所所長
李克泉 平安建設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各關閉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防止煤礦關閉后死灰復燃,確保關閉關死,以上領導小組成員以崗位實際對應人員為準。
二、安全監管工作具體職責及分工
(一)鎮安全監管職責及分工
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辦,梅仁福任辦公室主任,在鎮政府關閉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煤礦關閉后的具體業務范圍內工作;應急辦負責相關資料的收集及上報,國土所負責對煤礦關閉后附近的私挖濫采小煤窯進行嚴厲打擊。鎮屬辦公室和派出所積極配合。
三、村、社安全監管職責及分工
各關閉煤礦所涉的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由各村委員會主任負責。
四、工作要求
1.各村委員會主任負責每月牽頭對煤礦至少檢查一次,并將監管檢查登記表于每月下旬報鎮應急辦,同時要建立監管檢查登記臺賬備案考核。
2應急辦對各關閉煤礦的安全每季度檢查一次,若發現異常情況和非法開采行為,要及時向國土所匯報,落實整改措施,由鎮應急辦統一建立監管檢查登記臺賬。
3.應急辦、派出所、國土所、平安建設辦要密切配合嚴厲打擊煤礦關閉后私挖亂采行為,防止煤礦關閉后死灰復燃確保關閉關嚴關死。
4.平安建設辦對煤礦關閉后的矛盾糾紛問題及時進行協調化解。
五、發現違法違規的處理
1.國土所收到舉報或發現私挖亂采行為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組織人員對其進行查封;同時依法上報司法機關依法嚴懲。
2.妨礙公務執法的人員進行依法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3.舉報電話:
區經信委:023-61271258 023-48662361
石壕鎮政府:023-48740007 鎮派出所:023-48740006
石壕鎮國土所:023-81713947 鎮應急辦:023-81713923
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6日
抄送:區經信委 |
重慶市綦江區石壕鎮黨政辦公室 2019年7月16 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