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二季度以來,全區務實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有力推動了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發展。當前,已進入高溫汛期,事故防控和災害防治工作進入關鍵期和決勝期。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和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決定在全區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堅決打好高溫汛期防范化解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領域重大風險攻堅戰,為迎接新中國成立70周年創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環境。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堅定“杜絕大事故、大災害,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發生”的核心目標不動搖,堅持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工作主線不松勁,針對高溫汛期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形勢特點,在深化重點工作任務上下功夫,切實解決工作中的主要問題,彌補工作中的突出短板,嚴格管控重大風險,嚴厲整治重大隱患,加強事故災害應急準備和響應處置,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圍繞“三件事”,深化黨政領導履職
(一)主要領導加強統籌部署。各街鎮(園城)和區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召開專題會議組織風險研判,梳理本轄區、本行業領域高溫汛期風險分布情況,落實重大風險管控措施和責任人,檢查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情況和重點任務項目推進情況。對工作中存在重大問題導致事故發生或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二)分管領導強化工作落實。各街鎮(園城)和區級有關部門分管負責人要親自組織開展分管行業領域風險研判,推動建立完善高溫汛期重大風險臺賬、風險空間分布圖,實時更新風險數據庫,明確重大風險管控措施、責任人,做到手中有賬、心中有數、管控到位。
(三)著力解決重大突出問題。各街鎮(園城)和區級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重大問題歸集制度,確保企業、街鎮(園城)和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解決不了或無力解決的問題,能夠依照程序逐級上報歸集,由上一級政府或部門協調統籌、限時解決。要建立完善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對久拖不治的重大隱患要實施掛牌督辦、限時整治;要強化整治期間的監督管理,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災害。
三、圍繞“三加強”,深化重大風險管控
(一)加強風險研判。各街鎮(園城)、區級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對照《關于二季度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重大風險打牢高溫汛期安全基礎的通知》(綦江府安委發〔2019〕10號)要求,認真總結風險研判工作落實情況。未組織開展風險研判的要及時“補課”,已開展的要結合高溫汛期形勢特點,對重大風險研判的準確性、管控措施的針對性和責任人的明確性進行再梳理、再細化,全面摸清風險分布,全面辨識危險因素,全面落實管控措施。
(二)加強重大風險管控。各街鎮(園城)和區級有關部門要督促指導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內企業,針對高溫、暴雨、雷電、大風等氣候特點,完善風險清單。認真落實《重慶市綦江區防范化解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重大風險攻堅戰專項工作組行動方案》(綦江府安委發〔2019〕15號)要求,嚴格開展“四新一重一危”情況(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以及重大變化、危險作業)的針對性風險研判。企業研判出的重大風險必須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三)加強重點研判和臨災研判。各街鎮(園城)和區級有關部門要強化重要節點、重大活動和重大情況變化前的風險研判。緊密關注天氣變化,及時開展地質災害、洪澇災害、森林火災、氣象災害等臨災研判,有效防范各類自然災害對企業生產、群眾生活、城市運行、交通運輸、通信電力、油氣管道等重點行業領域、重點部位區域造成的不利影響。
四、圍繞“三嚴格”,深化隱患排查整治
(一)嚴格安全生產“日周月”隱患排查。嚴格執行“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從人員、設備(物品)、工藝、環境、管理等方面,完善高溫汛期隱患排查清單,務實開展全面、全員、全過程隱患排查,做到重大隱患整改的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
(二)嚴格自然災害“日周月”隱患排查監測。各街鎮、負有自然災害防治職責的部門和有關責任主體要嚴格執行“日周月”排查監測機制,堅持村(居)日巡查、街鎮周抽查、區級負有自然災害防治職責的部門月檢查的基本要求,做好重點防范期、重要時段和重點區域的日常檢查和臨災檢查。接到洪澇災害和地質災害預警后,要加大基層排查監測力度,及時有序做好高危區域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
(三)嚴格行業領域專項檢查。各街鎮(園城)和區級有關部門要聚焦高溫汛期風險較大的重點行業領域、重點企業和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務實開展“檢查診斷、行政處罰、整改復查”檢查執法,做到精準排查、精準施策。要加強跨行業部門聯合檢查,組織開展交叉檢查,提升專項檢查效果。
五、圍繞“三強化”,深化部門監管執法
(一)強化重點行業領域突出違法行為整治。聚焦重點行業領域高溫汛期形勢特點,嚴厲打擊突出違法行為。
道路交通,開展嚴重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水上交通,開展“平安船舶”專項整治。建設施工,持續開展“建安”系列集中執法。煤礦,加強瓦斯、水害和頂板專項治理。非煤礦山,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作業現場與安全設施設計符合性專項治理。危險化學品,開展“五化”(風險研判常態化、安全培訓全員化、重點重大自動化、監測監控規范化、危險作業指令化)專項整治。工貿,強化粉塵防爆、金屬冶煉、冶金煤氣和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專項整治。旅游,落實極端天氣條件景點(景區)關停制度和最大承載量管控規定。消防,開展“防風險保平安迎大慶”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地質災害,開展重點區域地質災害隱患調查排查治理。洪澇災害,開展度汛安全檢查,消除度汛隱患,優化防洪調度。森林防火,嚴格防火期野外用火管控。
(二)強化執法“清零”和執法量提升。嚴格落實執法“清零”和“執法量提升”要求,對不具備法定免除處罰情形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進行處罰,對各類具備法定或者酌定從重情節的違法行為一律不得擅自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集中力量打擊一批違法違規行為,營造高溫汛期嚴格執法高壓態勢。
(三)強化事故災害責任追究。嚴格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堅持依法對企業主體責任和街鎮(園城)、區級有關部門監管責任實施“一案雙查”。嚴格執行《紀檢監察機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通知》(中紀辦發〔2019〕7號)《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規定》(渝安監發〔2018〕2號)規定,對事故責任單位和個人實施行政責任、經濟責任、刑事責任“三責同追”,沒有實施刑事責任調查和追究的,要逐一做出書面說明并存檔備查。
六、圍繞“三到位”,深化事故災害響應處置
(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到位。加快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應急管理體系,加快構建“專、常、群”相結合的應急搶險隊伍體系,加快構建切實有效的應急制度保障體系,做到體系完備、責任明晰、運轉高效,打牢高溫汛期應急管理工作基礎。
(二)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和風險提示到位。各街鎮(園城)、區級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充分運用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等監測部門的預測預報成果,做到信息及時共享、同步應急聯動。完善預警手段,利用廣播、電視、微博、微信、手機短信平臺等渠道,及時發布、滾動播出預警信息和風險提示,確保險情和災害信息第一時間通知到有關部門、企業和人員,指導社會公眾做好防范應對。
(三)隊伍演練和應急響應處置到位。消防、防洪、地災、森林防火、危化、礦山、水上等應急救援隊伍要加強值班備勤,時刻保持應急狀態;要完善高溫汛期應急預案,開展實戰化應急演練,做好應急物資儲備,確保事故和災害險情發生后能夠在第一時間有力、有序、有效應對處置。要做好災情報送、轉移安置、款物發放、倒房重建等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水喝、有臨時住所、有病能醫治”。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查崗和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通信暢通,發現險情及時、準確上報并啟動應急響應。
七、堅持“明察暗訪”,深化督查考核結果運用
區政府安委辦、區減災辦要組織明查暗訪組,嚴格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對黨政領導責任落實、部門監管執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重大風險研判管控、重大隱患排查整治、突出問題研究解決等方面開展明察暗訪;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實施警示約談并納入年度考核;對存在重大問題導致事故發生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重慶市綦江區減災委員會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