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石角鎮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2019年石角鎮春季動物重大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綦江區石角鎮人民政府
關于切實做好2019年石角鎮春季動物重大
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區),相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鎮2019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有效防控動物疫病,促進我鎮畜牧業生產健康發展,確保動物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重慶市綦江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的通知》(綦動防辦發﹝2019﹞6號)要求,鎮政府決定于2月20日-4月15日開展我鎮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以下簡稱“春防”),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明確職責分工,落實責任
鎮農服中心,鎮畜牧獸醫站,各村(社區)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等規定,明確其職能職責,落實“政府保密度,業務部門保質量”的工作責任制。
1.各村(社區)是組織開展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工作的主體,對轄區動物疫病防治工作負總責。應加強領導和組織實施轄區的動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
2.鎮畜牧獸醫站做好物資儲備,在鎮政府和各村(社區)的組織領導下,具體實施畜禽的免疫、驅蟲和疫病普查工作。
3.各村應安排專人負責轄區畜禽的圈舍及相關環境消毒工作。
4.本轄區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履行強制免疫義務。
5.鎮財政落實好動物強制免疫、疫病監測、免疫副反應搶救治療及死亡補償等工作經費,確保防控工作全面開展。
二、春防工作目標及內容
(一)工作目標
1.強制免疫目標。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強制免疫病種的應免密度達到100%,犬只狂犬病應免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
2.疫情普查目標。畜禽養殖場戶動物疫病的普查面達到100%;對普查發現的動物疫病規范處置率達到100%。
3.消毒驅蟲目標。畜禽圈舍消毒面達到100%,畜禽驅蟲指導面達到100%。
4.防疫監管目標。畜禽養殖場戶監督檢查面達到100%,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處理率達到100%。
5.動物疫病監測目標。按照《綦江區2019年動物疫病監測計劃》(綦農委〔2019〕20號)要求,按時、按量、保質開展動物疫病監測工作。
(二)工作內容
按照“農服中心牽頭,獸醫站具體負責,養殖業主承擔第一責任,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要求,在有效開展日常動物防疫工作基礎上,集中開展以下工作:
1.防疫知識宣傳培訓工作。春防行動中,各村及相關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方式,強化《動物防疫法》、《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等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的宣傳,著力突出養殖業主的防疫主體責任、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主體責任和規模養殖場開展動物疫病自檢工作的宣傳,做到宣傳到場、到戶、到人。鎮獸醫站對一線動物防疫人員開展一次動物防疫技術培訓工作,培訓內容包括強制免疫、疫情普查、消毒、驅蟲、副反應處理等技術以及疫苗使用管理、牲畜耳標佩帶、免疫檔案建立、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等內容,為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提供有力技術保障。突出加強非洲豬瘟防控知識、防控政策宣傳培訓,既讓廣大養殖經營業主充分認識非洲豬瘟的嚴重危害性,增強其有序開展、主動防疫、自覺守法意識,又讓社會公眾充分認識非洲豬瘟可防可控不可怕,引導其正確對待非洲豬瘟疫情、理性消費豬肉產品。加強對獸醫人員的廉政教育,依法依規落實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審核等政策,防范廉政風險。
2.抓好非洲豬瘟防控。根據各級對非洲豬瘟防控的相關要求,對轄區內的生豬養殖場(戶)的生豬開展全面排查。督導生豬養殖場(戶)做好消毒滅源、生物安全建設等各項防控措施;鎮畜牧獸醫站做好24小時應急值守,做好疫情排查和報告,加強禁止餐廚剩余物喂豬的管控,做好日常檢疫,做好檔案記錄記載等工作;組織動員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加強工作聯動,強化工作保障,確保防控措施落地;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疑似疫情或不明原因生豬死亡的應立即隔離,第一時間向獸醫站報告,迅速做好診斷、應急處置和無害化處理等工作,在最短時間內徹底拔出疫點,堅決防止疫情擴散。
3.畜禽強制免疫工作。按照動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調整要求,我鎮強制免疫的病種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5和H7亞型)、小反芻獸疫和狂犬病。其中,就口蹄疫:對所有豬、牛、羊、駱駝、鹿進行O型口蹄疫免疫;對所有奶牛和種公牛進行A型口蹄疫免疫。就高致病性禽流感:對所有禽類(包括雞、鴨、鵝、人工飼養的鵪鶉、鴿子等)進行H5和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就小反芻獸疫:對未免疫(包括新引進的)、免疫期超過3年的羊只進行免疫。就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應指導養殖場業主根據本場疫病流行狀況自行開展免疫。對納入“先打后補”政策管理的養殖場,監督其采購符合國家規定的疫苗,自行開展強制免疫。強制免疫仍實行分類管理原則,鎮畜牧獸醫站要組織人員對大型養殖場(含“先打后補”養殖場)開展“監督免疫”、對中小型養殖場開展“指導免疫”、對散養戶實施“代行免疫”,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檔。同時,做好畜禽標識佩戴、農村散養戶《動物免疫證明》填發和規模場《畜禽養殖場養殖檔案》建立,鎮畜牧獸醫站負責做好春防工作檔案。
4.狂犬病專項防控工作。春防期間,要對全鎮的犬只數量進行普查,對犬主進行建檔立卡,規范犬只的防疫工作。獸醫站在各村(社區)設立常年狂犬病免疫點,公示該點的免疫時間、免疫人員。每月2次定時定點在該村(社區)進行狂犬病免疫。對已經進行了免疫的犬只要填寫動物免疫證,犬主在免疫記錄表簽字,因其他原因沒有進行免疫的犬只要填寫狂犬病免疫告知書,將存根聯交犬主簽字后存檔,告知犬主狂犬病免疫事宜,督促犬主進行狂犬病免疫。
5.牛羊兩病防控工作。按照區動防指揮部要求,對牛羊養殖場戶開展全面普查,及時更新完善檔案。加強羊的臨床巡查,對巡查中發現流產、死胎的羊要及時采樣進行實驗室檢測。按照區農業農村委布病監測方案要求,按時完成布病監測工作,對山羊布病陽性場要每月開展一次跟蹤監測,持續淘汰,直至連續3次監測無陽性后方可轉為常規監測,逐步實現羊布病凈化。
6.防疫監管工作。在日常監督檢查基礎上,對養殖場(戶)開展一輪動物衛生監督集中檢查,確保防疫制度的落地。即:嚴格開展免疫密度和質量的跟蹤督查,推進免疫制度落地;嚴格開展“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實施精細化督促養殖場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督促養殖業主落實強制免疫、養殖檔案建立、定期消毒、動物調運備案、調入動物落地隔離觀察、調出動物申報檢疫、疫情報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法定義務和主體責任。特別加強規模化畜禽場和種畜禽場(“兩場”)監管,監督健全生物安全體系,嚴格落實引入畜禽隔離觀察和監測制度,嚴格進出車輛、人員、物品管控和消毒,強化滅蚊滅蠅滅鼠、病死畜禽規范無害化處理等生物安全措施,嚴密防范病毒傳入。全面加強對養殖環節的監督執法工作,嚴厲查處非法調運、不報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實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監督等行為。
7.動物疫情普查工作。采取臨床檢查和調查詢問等方式,對轄區內的畜禽養殖場戶開展一次拉網式的疫情普查。普查發現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口蹄疫、豬瘟、小反芻獸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牛結核病、布魯氏菌病等傳染病時,及時上報,嚴格按照相應技術規范進行處置。特別是發現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典型臨床癥狀的,必須立即果斷先期處置,防止疫情擴散。普查發現仔豬腹瀉、豬鏈球菌病、豬丹毒、沙門氏菌、禽白血病、豬偽狂犬病和兔病毒性出血癥(兔瘟)等畜禽常見多發病時,要督促指導養殖場戶及時防治,嚴防疫情擴散蔓延。普查數據及時統計歸檔保存。
8.消毒滅源和驅蟲指導工作。各村(社區)要落實人員,在獸醫站專業指導下,對農村散養畜禽圈舍進行一次集中消毒滅源和驅蟲保健指導服務,務必做到圈舍、活動場地及周邊環境全覆蓋。監督指導中小養殖場和大型養殖場建立定期消毒制度,配置車輛進出消毒池(消毒通道)、人員進出消毒室、消毒器械等設施設備,定期對全場環境特別是圈舍及周邊環境、飼養用具等消毒,實施對進出車輛、人員、物品等進行有效消毒。要嚴格執行強制免疫操作各環節的消毒措施,包括對強制免疫動物、器械及進出養殖場(戶)防疫人員的消毒,加強防疫人員自身防護,防止帶毒傳播和人員感染。
9.獸藥飼料監管工作。在春防期間農服中心和獸醫站要對轄區內獸藥飼料經營戶、養殖場戶開展一次全覆蓋監督檢查工作,轄區內不得經營和使用國家規定的所有動物禁用的藥物以及含有禁用藥物和蛋白精的飼料、飼料添加劑,杜絕非法添加。
10.流通監管工作。一是要進一步貫徹落實《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嚴格執行引入畜禽備案管理、引種審批以及調入再飼養畜禽隔離觀察制度,查驗調運動物檢疫證明上備注的監(檢)測報告編號,嚴防外疫傳入。二是產地檢疫環節,要查驗“監(檢)測報告”或“風險評估報告”出具檢疫證明,嚴禁不查驗就出具檢疫證明的現象發生。
11.推進獸醫工作“三項制度”。堅持問題導向,繼續深入推行獸醫工作“三項制度”。在養殖環節,要督促動物飼養場“動物疫病自行檢測制度”落實,對動物飼養場不落實自行檢測制度的,要按照《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嚴格進行處罰。在產地檢疫環節,要嚴格查驗動物疫病監(檢)測報告或風險評估報告,并在檢疫證明中備注報告編號。以強制免疫密度和免疫抗體合格率為核心指標(強制免疫密度包括電子信息查詢統計的強制免疫密度和現場抽查的強制免疫密度),健全完善考核機制,加強防疫效果評價,充分發揮考核的加力增效作用。對免疫密度和免疫抗體合格率不達標的,及時督促進行強化免疫。
三、時間安排
2月20日-28日為宣傳發動、工作安排、防疫物資儲備及免疫試驗階段;
3月1日-4月1日為春防實施階段;
4月2日-15日為自查、補漏、采血測抗階段。
四、其它工作要求
(一)強化行為規范。鎮獸醫站要加強強制免疫疫苗使用管理,規范強制免疫疫苗儲存保管和發放、領取記錄等,避免出現因疫苗保管不當而影響免疫效果的情況發生。要規范免疫、消毒行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做到村不漏社、社不漏戶、戶不漏畜、畜不漏針的原則,防止不打針、打假針、減量注射以及消毒不到位引發感染等情況發生。
(二)大力推行“一卡兩制”。今年出春季防疫期間要繼續在全鎮的養殖場(戶)中推行“綦江區獸醫便民服務卡”。公示獸醫服務內容,確定服務人員。對所有養殖戶進行分片包干,上門服務。嚴格工作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改變工作作風。在畜牧獸醫人員中實行工作的預約制、回訪制。要求包片獸醫要對養殖戶飼養的畜禽做到心中有數。養殖戶可對獸醫工作進行預約,工作人員上門進行服務,并對包片獸醫的技術質量、服務態度進行電話回訪。
(三)建立動物疫情和畜產品安全快速反應機制。鎮農服中心、鎮獸醫站共同牽頭:一是要建立動物疫情和畜產品安全排查、處理、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快速處理動物重大疫病和畜產品安全事件;二是按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的“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24字方針,及時發現,快速反應,嚴格處理,減少損失。
(四)強化信息管理。鎮畜牧獸醫站應準確掌握春防行動的強制免疫等數據,落實專人通過重慶市動物衛生監督指揮調度平臺《動物防疫監管系統》進行實時網絡填報,并按周統計進度;同時負責跟蹤和督促數據填報工作,若發現填報不及時或者數據異常的,要立即組織補錄或修正,確保數據輸入及時、真實和不漏項;疫情普查發現的疫情也要按照規定進行網絡上報。4月18日前,上報春防行動工作總結。
鎮農服中心、鎮畜牧獸醫站、各村(社區)應根據鎮政府的統一要求,精心準備,協調配合,按時完成2019年春季動物重大疫病綜合防控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石角鎮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