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強和規范行政機關落實反饋 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 工作的意見
綦江府辦發〔2020〕37號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加強和規范行政機關落實反饋
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
工作的意見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等相關規定,充分體現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行政復議機關對行政訴訟案件、行政執法案件的法律監督作用,加強和規范行政機關對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的落實和反饋工作,經研究決定,現將《關于加強和規范行政機關落實反饋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加強和規范行政機關落實反饋
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
工作的意見
????第一章??本意見所稱司法建議、檢察建議、行政復議意見是指各級人民法院、檢察院、行政復議機關依據職能,在行政案件裁判、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過程中,就發現的問題和隱患,依法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提出的關于健全制度、強化監督、履行職責等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第二章??行政機關應當高度重視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的落實反饋工作,將落實反饋好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作為提高依法行政和社會管理能力、預防行政風險和化解行政爭議的重要舉措。
????第三章??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司法建議落實反饋機制,明確牽頭科室、辦理流程和相關責任。
????第四章??行政機關收到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后,應當針對提出的問題,認真進行研究和分析。加強與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制發單位的溝通和聯系,明確建議要求和整改方向,不斷提高落實整改效果。
????第五章??行政機關對于能夠立即整改的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應該立即整改到位并及時回復;需要一定時限才能整改到位的,應當抓緊時間整改并及時回復;因客觀原因無法落實的,應當及時回復并說明理由。回復時限一般不超過60天。
????第六章??行政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將落實情況以正式文書形式書面反饋給制發單位,同時抄送區人大、區司法局和相關單位。
????第七章??區司法局負責對本區行政機關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落實反饋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工作。
????第八章??區司法局要與人民法院、檢察院、行政復議機關加強溝通聯系,及時掌握向本區行政機關制發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的情況。加強對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落實反饋工作的研究,引導行政機關不斷提高落實反饋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和行政復議意見的質量和水平。
????第九章??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