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區人大常委會:
近年來,全區各級行政機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在區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區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認真落實《重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各項任務,為我區推進“一點三區一地”建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現將我區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16—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加強黨的領導,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是壓緊壓實第一責任。全區各級各單位始終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領導班子將推進法治建設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黨政主要負責人帶頭推進法治建設,堅決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到實處。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年度述職述廉述法“三位一體”制度。2016年以來,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研究法治工作97次,研究推進法治建設中的重要問題,審議法治建設的重要改革方案和工作制度。
二是全面部署加快推進。研究制定《重慶市綦江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任務分解,目前法治政府建設8個方面175項具體任務已全部完成。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定期向市政府以及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情況,并向社會公開發布。
三是嚴格落實審議意見。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研究區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后,督促各牽頭單位根據審議意見,研究清單化的具體舉措,明確責任人和時間點,并充分聽取各級人大代表意見建議,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審議意見落實見效。
四是全力以赴示范創建。抓好抓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認真分解《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以清單化形式強化各部門“一盤棋”意識,確保示范創建各項任務高標準起步、高質量推進。加強示范創建宣傳,充分調動全區廣大干部群眾、社會各界理解、支持、參與示范創建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示范創建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和良好的社會環境。
五是強化督察考核力度。及時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各級各單位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把依法行政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考核的硬性指標。不斷完善日常檢查、專項督查、綜合性督察、調研式督察相結合的監督機制。2020年,組成六個督察組,由區管正處級實職領導帶隊,對6個街鎮、29個牽頭部門進行了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督促整改6個方面20個問題。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是持續推動簡政放權。公布我區權責清單事項4908項,嚴格執行“雙隨機、一公開”清單、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全區1328項依申請辦理事項的承諾辦結時限壓縮比例達到81.87%,全程網辦事項(零跑動事項)達到72.97%,1305個事項實現“最多跑一次”。市政府考核區縣的許可事項四大指標名列全市前茅。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上推行“1+4+4+9”審批改革模式。創新“首席代表制”獲評重慶市優化營商環境十佳創新案例。實現“67證合一”,43個備案類涉企證照無需再辦,企業開辦時間縮短為1個工作日,個體營業執照全部現場辦結、馬上拿照,實現“只跑一次路”。
二是全面加強市場監管。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積極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和綜合監管,完善“紅黑名單”制度和聯合獎懲機制,信用綦江網站歸集了80.1萬條信用信息,數據量名列全市前列。
三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科學實施“人才引進暖心10條”“服務企業8條”“項目專員制度”“10億元規模的企業紓困資金”等一系列舉措,為企業排憂解難。開設惠企政策、減稅降費專欄,利用服務窗口、基層窗口等平臺宣傳惠企政策。開展“區領導走訪民營企業宣講”“百場法治講座進企業”“公共法律服務園區行”等活動。編制《綦江區民營經濟政策匯編》《惠企政策一本通》等資料,將惠企政策送到企業手中。成功舉辦了第五屆全國民營企業合作大會,簽約11個項目,總投資126億元。在線上中國國際智能產業博覽會簽約3個項目,總投資90億元。
四是不斷創新社會治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落實好綦江十大行動,創新推行“1+5+N”(基層黨組織+民警、律師、和議員、網格員、巡防員+志愿者和社會組織)模式,全力打造“集約式”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組建新老鄉賢,建立“和議員隊伍”,不斷完善“三級合議制度”,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五是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全區7559戶22417人建卡貧困人口均已全部脫貧,貧困發生率從2014年的2.9%下降至零,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從2014年2010元增加到2020年12359元,年平均增幅達85.81%,實現“小康路上一個都不掉隊”。
六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及時召開綦江區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進會,專題研究部署貫徹落實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成立了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擔任“雙組長”,全面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了定期召開調度會議、上報工作進度、通報督查等工作制度。在持續推進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過程中,空氣質量優良率、水環境質量達標率、聲環境質量達標率等持續上升。
(三)提高文件審查質效,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一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管。編制并公布《綦江區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清單》,確定66個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制定《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規定》,明確職責分工、制定程序、備案程序、評估方式和清理方式等,促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科學化、規范化。加強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審查,2016年以來,共審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文件330件,提出修改建議意見720條,向市司法局、區人大常委會分別報備規范性文件171件。備案審查街鎮(部門)規范性文件52件,對部分文件提出修改建議。
二是做好規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定期清理和專項清理相結合的原則,2016年以來,開展營商環境、野生動物保護、交通和衛生健康、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等13次清理工作,全區共保留區政府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171件,街鎮(部門)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59件,并全部在綦江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向社會予以公布。
(四)健全工作機制,推進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
一是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嚴格落實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要求,出臺了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聽證、專家咨詢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辦法、集體討論決定、實施情況評價、責任追究等8個制度。制定《關于重大決策出臺前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的規定(試行)》,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二是增強公眾參與實效。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通過召開座談會、聽證會、網上征求意見等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特別是利害關系人意見。在文化教育、醫療衛生、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公用事業等重點民生領域推行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
三是提高論證評估質量。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組織專家或者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研論證,認真聽取專家的意見。完善我區穩評專家庫,推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項目分級備案目錄制度和第三方穩評機構推介目錄制度。
四是嚴把合法性審查關。充分發揮政府法治部門、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等在重大行政決策中的作用,確保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2016年以來,審查重大行政決策86件,提出修改建議意見136條;審查政府合同393件,提出修改建議意見1004條。
五是堅持集體討論決定。重大行政決策經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集體討論決定,集體討論率達100%。集體討論情況和決定如實記錄、完整存檔。
(五)加強體系建設,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公正嚴明
一是深化執法體制改革。全面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城市管理、衛生健康等6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構建一個領域一支隊伍管執法的全新格局。持續加強街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21個街鎮組建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設立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集中行使依法授權或委托的執法權。制發《綦江區2020年第一批下放街鎮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依法下放行政權力事項82項,加快街鎮政府職能轉變。形成《賦予打通鎮部分區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事項目錄》,依法賦予打通鎮304項行政權力,積極推動15個部門確定22名工作人員定期派駐打通指導,深入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防止以罰代刑。積極配合區委巡察辦探索建立《綦江區巡察監督與司法監督貫通融合工作機制》,打通行政執法監督與巡察等各類監督的內在聯系。
二是加強“三項制度”落實。制定《綦江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在區級和街鎮兩級行政執法機構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主體及人員清理,及時更換行政執法證件,全區現有行政執法人員2351人,行政執法輔助人員844人,法制審核人員76人,配備執法設備1025臺,外聘法律顧問基本實現全覆蓋。2016年以來,做出行政許可89萬余件,行政處罰96萬余件,行政強制5.5萬余件,行政檢查144萬余件。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
三是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在《綦江區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的基礎上,制定行政執法日常監督、委托執法備案審查、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執法監督通報約談、行政執法統計年報五項制度,形成較為完善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體系。實行“雙隨機”專項督查,引入第三方法律團隊開展案卷評查,對執法不嚴不實的單位進行約談、通報,責令限期整改。2020年,成立3個檢查組,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行政規范性文件暨行政執法案件專項督查,評查案卷98件,提出整改建議20余條,出具監督檢查建議書10份。成功處理區規劃自然資源局與區林業局林權案件管轄權爭議等問題,促使機構改革后的行政職能爭議妥善解決。公布我區行政執法投訴舉報電話,落實執法評議考核,嚴格過錯責任追究。
(六)強化制約監督,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范運行
一是自覺接受監督。通過不斷強化頂層設計、完善辦理規程、加強督查督辦,推動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高質量辦理。認真執行報告工作制度,主動做好涉及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的報告工作。2016年以來,區政府系統共承辦人大代表建議1360件,政協提案1620件,辦復率100%。
二是加強審計監督。加強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民生保障、脫貧攻堅等重點領域、重點資金和重大項目的審計監督,不斷推進審計覆蓋面。2016年以來,完成審計項目782個,提出審計建議1027條,出具各類報告897篇。
三是強化行政監督。區政府效能辦對各單位落實區政府議定事項,實行常態化跟蹤督辦,按照“事情不過夜,三天有著落”的工作要求,進行專項督查,并將結果納入年度綜合考核。
四是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完成我區政府網站全市集結化遷移建設工作,基本完成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鎮專欄建設,區政府公眾信息網公開信息60942條,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66件。
(七)凝聚工作合力,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一是健全化解糾紛機制。全區共建成1個人民調解中心、21個街鎮調委會、381個村居調委會、11個專業性行業性調委會、5個派駐調解室、2個律師調解室。5年來全區各類調解組織共受理案件70431件,調解成功70328件,調解成功率為99.85%,涉及金額8752萬余元,無民轉刑案件和民轉治安案件發生。健全聯合接訪和律師陪訪機制,建立醫患糾紛等專業調解機構,全區訴訪分離和依法分類處理信訪問題穩步推進。
二是加強復議應訴工作。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完善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流程、聽證、專家論證等工作制度,借助“互聯網+”,及時公布復議決定、典型案例等,讓公眾監督更加有力。探索復調對接,將調解貫穿于辦案全過程,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銜接聯動。建立行政復議案審機制,對重大疑難案件進行集體研究。2016年以來,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256件,其中受理205件,并定期通報全區行政復議工作情況,加強指導監督。完善行政應訴工作機制,辦理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471件。
三是加強普法依法治理。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等憲法宣傳活動,累計14000余場次。組織全區干部群眾參加“千萬市民學憲法”知識競賽,答題5.6萬余人,超額完成答題任務。在綦江日報刊登“以案釋法”典型案例50余件。生態環境局等4個行政執法機關積極開展普法依法治理聯系點試點工作。創新固定+移動式“法治茶館”普法模式,打造“鄉里茶談”普法品牌,全區70%的村(社區)“三治結合”建設行動達標,現有全國、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61個。建成濱河法治公園、扶歡鎮法治文化長廊等法治文化陣地21個。創新開展“精準扶貧·普法隨行”專項行動,被市委辦公廳《每日要情》采用,中國法制日報宣傳報道。“七五”普法工作榮獲全市區縣綜合排名第3名。
(八)強化培訓考查,全面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強業務培訓。堅持把法律法規等內容納入年度全區干部教育培訓計劃,作為主體班、專題班、培訓班和網絡學習的重要內容。累計舉辦主體班9期,開設法律知識講座54場次,專題培訓班489期,培訓各級各類干部5.6萬余人次。建立旁聽庭審常態化機制,組織195名新提任領導干部、630名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分別參加旁聽庭審。
二是加強考查測試。每年開展新提任領導干部集中閉卷和全區公職人員年度法治理論知識集中考試,參考率、合格率均達96%以上。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來,雖然我區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我們仍清醒認識到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體現在:一是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教育培訓形式較為單一,法治教育培訓的渠道需進一步拓寬;二是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有待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規范性文件監管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的廣度和深度不夠,部分單位對備案審查工作還不夠重視;四是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有待進一步優化,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征求意見少于30日,部分重大行政決策未進行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的跟蹤;五是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有待進一步強化,部分單位沒有專門的法制審核機構,部分單位法制審核人員占比不足5%,行政執法方式創新程度不足,執法信息化建設還比較落后,信息共享機制還不夠健全,部分單位行政執法總體情況和行政執法信息未按要求和期限公開;六是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部分單位公開的政府信息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不夠;七是矛盾糾紛化解有待進一步創新。投訴舉報統一平臺未完全建成,依法信訪氛圍需進一步營造,治理纏訪和違法上訪的合力不夠,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高;八是全民普法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法治實踐教育基地建設相對薄弱,總體數量較少,教育基地推進力度有待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品牌推廣力度不夠,陣地建設有待進一步提檔升級。法治文化作品創作缺乏影響力,本土文化特色體現不夠。新媒體普法工作有待提升。普法與執法融合有待加強,普法針對性有待提高。
三、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為做好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為綦江推進“一點三區一地”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我們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扎實做好規劃設計。全力抓好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的制定工作,高標準制定我區“十四五”期間法治政府建設規劃圖,做到目標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嚴密、考核監督體系完善。
(二)繼續抓好示范創建。按照中央依法治國辦統一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辦具體安排,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強化協調配合、齊心協力,逐一細化事項,逐一整改落實,繼續抓好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力爭我區此項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持續推進重點工作。一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把法治建設同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健全領導干部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考察使用機制,推行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長效機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法律教育,加強對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二是堅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持續整治變相設置行政許可事項的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推進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動態管理行政權力和責任清單。三是持續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探索創新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方式,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健全規范性文件備案監督制度。研究制定招商引資合同文本,保障各方利益,確保項目履約。四是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征求意見期限要求,完善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切實增強公眾參與實效。充分發揮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依法決策中的作用。加大對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的跟蹤評估。五是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加強行政主管部門對街鎮綜合執法工作的指導,街鎮嚴格落實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措施,確保綜合執法人員在編在崗、盡責履職,完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完善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明確法制審核機構,落實法制審核人員,加大法制審核力度,加強執法裝備建設。探索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與人大權力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等融會貫通機制,形成有效監督合力。建立“兩法銜接”信息平臺,完善工作對接機制,建立全區統一的行政執法信息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提高行政執法監督的信息化和規范化水平。六是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充分發揮各類監督作用,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加強審計監督中發現問題的督促整改,落實政務公開制度規定,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規定。七是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建設。及時建立投訴舉報統一平臺,建立健全聯動機制,凝聚信訪合力。穩步推進行政復議改革措施,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制度作用。嚴格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提高至50%。加大行政調解、行政裁決、仲裁、人民調解工作力度,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八是深入開展全民普法工作。科學編制我區“八五”普法規劃,深入開展市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全面推行執法普法聯系點制度,深入推進法律七進活動,加強教育基地建設推進力度,深化“鄉里茶談”普法品牌,挖掘創作凸顯綦江特色的法治文化作品,提升新媒體普法工作,加強普法與執法融合,提高普法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