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綦江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綦江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
???????????????????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9月17日
綦江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
?
為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9〕90號)精神,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具有行政執法權的區級部門、各街鎮(以下統稱行政執法機關)全面推行“三項制度”,有效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行為,顯著提高行政執法質量和社會滿意度。
二、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誰執法誰公示”原則,及時通過政府網站及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平臺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基本信息、結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依法確須公開的,要作適當處理后公開。
(一)強化事前公開。區政府辦公室、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統籌推進全區行政執法事前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權責清單公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工作。區司法局會同區委編辦、區人力社保局對行政執法主體、人員的資格進行清理、審查、確認、公開。行政執法機關要全面準確、及時主動公開本單位的執法事項、職責、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并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明確有關事項的受理機構、審批機構、受理條件、辦理時限等內容,細化形成服務指南、執法流程圖,一并向社會公開。公開的信息要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時根據法律法規及機構職能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二)規范事中公示。行政執法人員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送達執法文書等執法活動時,必須主動出示重慶市行政執法證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制發的執法證件,向當事人和相關人員表明身份,鼓勵采取佩戴執法證件的方式,執法全程公示執法身份。國家規定統一著執法服裝、佩戴執法標識的,執法時要按規定著裝、佩戴標識。行政執法人員在規定情形下應主動出具相應執法文書,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并做好說明解釋工作。行政執法機關的辦事大廳、政務服務窗口等場所要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申請材料示范文本、辦理進度查詢、咨詢服務、投訴舉報等信息。
(三)加強事后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其他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的行政執法機關要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行政執法機關要建立健全執法決定信息公開發布、撤銷和更新機制。已公開的行政執法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應當及時從公示載體上撤下原行政執法決定信息。建立行政執法統計報送制度,行政執法機關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公開本單位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并報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三、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行政執法機關要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完善文字記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使用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本系統行政執法文書格式文本、執法規范用語和執法文書制作指引,做到文字記錄合法規范、客觀全面、及時準確。
(五)規范音像記錄。行政執法機關根據市級部門制定的執法音像記錄事項清單,做好音像記錄與文字記錄的銜接工作。對文字記錄能夠全面有效記錄執法行為的,可以不納入音像記錄事項清單,可以不作音像記錄;對查封扣押財產、強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必須納入執法音像記錄事項清單,推行全程音像記錄;對現場執法、調查取證、舉行聽證、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音像記錄。行政執法機關要建立健全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明確執法音像記錄的設備配備、使用規范、記錄要素、存儲應用、監督管理等要求。區級行政執法機關負責根據市級行政執法機關制定的本系統執法行為用語指引,指導鎮街執法人員規范文明開展音像記錄。行政執法機關要結合本單位執法具體情況,按照工作必需、厲行節約、性能適度、安全穩定、適量夠用原則,配備音像記錄設備、建設詢問室和聽證室等音像記錄場所。
(六)嚴格記錄歸檔。行政執法機關要完善執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強對執法臺賬和法律文書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管理規定歸檔保存執法全過程記錄資料,確保所有行政執法行為有據可查。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記錄資料,歸檔時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基于互聯網、電子認證、電子簽章的行政執法全過程數據化記錄工作機制,形成業務流程清晰、數據鏈條完整、數據安全有保障的數字化記錄信息歸檔管理制度。積極推進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刪改的信息化記錄儲存方式,通過技術手段對同一執法對象的文字和音像記錄進行集中儲存。
(七)發揮記錄作用。行政執法機關在開展案卷評查、執法監督、評議考核、輿情應對、行政決策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工作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全過程記錄信息的積極作用,通過統計分析記錄資料信息,發現行政執法薄弱環節,改進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公正維護執法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要建立健全記錄信息調閱監督制度,做到可實時調閱,切實加強監督,確保行政執法文字記錄、音像記錄規范、合法、有效。
四、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八)明確審核機構。行政執法機關要明確本單位承擔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工作機構,確保法制審核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有條件的應做到法制審核機構與行政執法承辦機構“審辦分離”。加強法制審核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配強工作力量,原則上行政執法機關的法制審核人員不少于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5%。無內設機構或審核人員數量不足的行政執法機關,可通過設立法制審核專崗或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法制審核工作的正常開展。要探索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統籌調用機制,實現法律專業人才資源共享。
(九)明確審核范圍。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引發社會風險,直接關系行政相對人或第三人重大權益,經過聽證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以及案件情況疑難復雜、涉及多個法律關系的,都要進行法制審核。其中,對適用一般程序的行政處罰決定都要進行法制審核。
(十)明確審核內容。嚴格審核行政執法主體是否合法,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行政執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合法充分;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裁量基準運用是否適當;執法是否超越執法機關法定權限、是否濫用職權、是否存在明顯不當;行政執法文書是否完備、規范;違法行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等。法制審核機構完成審核后,要根據不同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問題的書面審核意見。行政執法承辦機構要對法制審核機構提出的存在問題的審核意見進行研究,作出相應處理后再次報送法制審核。
(十一)明確審核責任。行政執法機關主要負責人是推動落實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負責。行政執法機關要結合實際,編制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規定,明確送審材料報送要求和審核的方式、時限、責任,建立健全法制審核機構與行政執法承辦機構對審核意見不一致時的協調機制。行政執法承辦機構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以及執法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程序的合法性負責。法制審核機構對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意見負責。因行政執法承辦機構承辦人員、負責法制審核人員和審批行政執法決定負責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等導致行政執法決定錯誤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
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執法信息管理,積極推進執法信息互聯互通共享,有效整合執法數據資源。
(十二)發揮信息化平臺作用。區政府辦公室要按照市政府辦公廳的決策部署,深化推進政務服務“全渝通辦”,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渝通辦”全覆蓋;優化“渝快辦”移動政務服務品牌,全面推動政務服務向移動端延伸;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便捷化、智能化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十三)推進信息共享。區政府辦公室、區大數據發展局、區司法局要根據市級相關部門和重慶市行政執法信息和監督網絡平臺項目建設的要求,形成行政執法主題數據庫,完善行政執法數據匯集和信息共享機制。要充分利用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加快推進各類行政執法信息互聯互通。行政執法機關要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即時向重慶市行政執法信息和監督網絡平臺推送本單位執法信息。
(十四)強化智能應用。行政執法機關要積極推進人工智能技術在行政執法實踐中的運用,探索開發行政執法裁量智能輔助信息系統,有效約束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確保執法尺度統一。依托重慶市行政執法信息和監督網絡平臺,加強對行政執法大數據的關聯分析、深化應用,提高政府治理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六、加大組織保障力度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1)統籌推進全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司法局,負責指導協調等工作。行政執法機關要建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區政府將“三項制度”推進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體系,納入年底效能目標考核體系。行政執法機關主要負責同志要充分履行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抓好本單位組織實施工作。行政執法機關要開展“三項制度”專題學習培訓,加強普法宣傳。
(十六)健全制度體系。行政執法機關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加強和完善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行政執法裁量基準、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投訴舉報以及行政執法考核監督等制度建設,積極推動相關制度有效銜接,形成統籌行政執法各個環節的制度體系。
(十七)保障經費投入。區財政局要建立執法經費保障機制。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標準配備執法裝備,結合執法實際,將執法裝備需求報區財政局列入財政預算。嚴格執行罰繳分離的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將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變相掛鉤。
(十八)加強隊伍建設。行政執法人員經公共法律考試和執法培訓合格的,方可取得行政執法資格。建立全區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數據庫,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崗前培訓和崗位培訓制度。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和人員激勵機制,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平時考核。保障行政執法人員待遇,按國家規定落實基層行政執法人員工資政策,建立和實施人身意外傷害和工傷保險制度,落實國家撫恤政策。
?
附件:1.綦江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綦江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重點任務分工
3.綦江區行政執法機關范圍說明
附件1
?
綦江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
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
組 ?長:姜天波????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組長:杜永平 ???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
成 ?員:陳 ?智 ???區電子政務中心主任
肖 ?敏 ???區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區公務員局局長萬顯芬 ???區委編辦主任
安 ?林 ???區司法局局長
董美月????區財政局局長
李其剛 ???區大數據發展局局長
萬順其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司法局。
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在有關工作任務結束后自行撤銷。
?
附件2
?
綦江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重點任務分工
?
序號 | 重 ?點 ?任 ?務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限 | |||
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 ||||||
1 | 統籌推進全區行政執法事前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權責清單公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工作。 | 區政府辦公室、區司法局、區市場監管局 | 持續開展 | |||
2 | 對全區行政執法主體、人員的資格進行清理、審查、確認、公開。 | 區司法局會同區委編辦、區公務員局、區人力社保局負責 | 2019年10月底 | |||
3 | 全面準確及時主動公開本單位的執法事項、職責、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 | 行政執法機關 | 2019年9月底 | |||
4 | 明確有關事項的受理機構、審批機構、受理條件、辦理時限等內容,細化形成服務指南、執法流程圖,向社會公開。 | 行政執法機關 | 2019年9月底 | |||
5 | 辦事大廳、政務服務窗口等場所要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申請材料示范文本、辦理進度查詢、咨詢服務、投訴舉報等信息。 | 區政務服務辦、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6 | 作出執法決定的行政執法機關要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 | 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7 | 建立健全執法決定信息公開發布、撤銷和更新機制。 | 行政執法機關 | 2019年9月底 | |||
8 | 建立行政執法統計報送制度。 | 區司法局 | 2019年11月底 | |||
9 | 每年1月31日前公開本單位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并報區政府辦和上級主管部門。 | 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 ||||||
10 | 使用上級部門制定行政執法文書格式文本。 | 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11 | 使用執法規范用語和執法文書制作指引。 | 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12 | 按照執法音像記錄事項清單規范文明開展音像記錄。 | 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13 | 建立健全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 | 行政執法機關 | 2019年12月底 | |||
14 | 完善執法案卷管理制度。 | 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15 | 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全過程數據化記錄工作機制,形成數字化記錄信息歸檔管理制度;積極推進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刪改的信息化記錄儲存方式。 | 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16 | 建立健全記錄信息調閱監督制度。 | 行政執法機關 | 2019年12月底 | |||
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 ||||||
17 | 明確本單位承擔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工作機構,確保法制審核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有條件的應做到法制審核機構與行政執法承辦機構“審辦分離”。 | 行政執法機關 | 2019年9月底 | |||
18 | 原則上法制審核人員不少于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5%。無內設機構或審核人員數量不足的行政執法機關,可通過設立法制審核專崗或購買服務等方式,保障法制審核工作的正常開展。 | 行政執法機關 | 2019年9月底 | |||
19 | 探索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統籌調用機制,實現法律專業人才資源共享。 | 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20 | 制定本系統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 | 行政執法機關 | 2019年9月底 | |||
21 | 編制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流程規定。 | 行政執法機關 | 2019年9月底 | |||
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 | ||||||
22 | 深化推進政務服務“全渝通辦”,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渝通辦”全覆蓋;優化“渝快辦”移動政務服務品牌,全面推動政務服務向移動端延伸。 | 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務服務辦 | 持續開展 | |||
23 | 根據市級相關部門和重慶市行政執法信息和監督網絡平臺項目建設的要求,形成行政執法主題數據庫,完善行政執法數據匯集和信息共享機制。 | 區政府辦公室、區大數據發展局、區司法局 | 2019年12月底 | |||
24 | 加快推進各類行政執法信息互聯互通,行政執法機關要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即時向重慶市行政執法信息和監督網絡平臺推送本單位執法信息。 | 區大數據發展局、區司法局牽頭,行政執法機關參與 | 持續開展 | |||
25 | 行政執法機關要積極推進人工智能技術在行政執法實踐中的運用。 | 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26 | 依托重慶市行政執法信息和監督網絡平臺,加強對行政執法大數據的關聯分析、深化應用。 | 區司法局 | 持續開展 | |||
加大組織保障力度 | ||||||
27 | 建立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組織領導機制。 | 行政執法機關 | 2019年9月底 | |||
28 | 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三項制度”體系。 | 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29 | 組織開展“三項制度”專題培訓和普法宣傳。 | 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30 | 把“三項制度”推進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體系,納入年底效能目標考核體系。 | 區政府辦公室 | 持續開展 | |||
31 | 建立責任明確、管理規范、投入穩定的執法經費保障機制,保障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所需的執法裝備、經費。 | 區財政局 | 持續開展 | |||
32 | 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和證件管理;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崗前培訓和崗位培訓制度。 | 區司法局 | 持續開展 | |||
33 | 制定本系統執法裝備配備標準、裝備配備規劃、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 | 行政執法機關 | 持續開展 | |||
34 | 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和人員激勵機制,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平時考核。保障執法人員待遇,按國家規定落實基層行政執法人員工資政策,建立和實施人身意外傷害和工傷保險制度,落實國家撫恤政策。 | 區人力社保局 | 持續開展 |
?
附件3
?
綦江區行政執法機關范圍說明
?
按照我區黨政機構改革精神,對本方案中“行政執法機關”范圍明確如下:
一、區委工作機關:區委機要保密局(區國家保密局)。
二、區委工作機關掛牌機構:區檔案局、區新聞出版局、區民族宗教委、區網信辦。
三、區政府工作部門:區政府辦公室、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管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應急局、區審計局、區統計局、區醫保局、區林業局、區大數據發展局。
四、在綦市屬機構: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 、重慶煤監局渝南分局、區氣象局、區煙草局。
五、街鎮:古南街道、文龍街道、三江街道、石角鎮、東溪鎮、趕水鎮、打通鎮、石壕鎮、永新鎮、三角鎮、隆盛鎮、郭扶鎮、篆塘鎮、丁山鎮、安穩鎮、扶歡鎮、永城鎮、新盛鎮、中峰鎮、橫山鎮。
六、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其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