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認定唐永志、黃杰為見義勇為人員的決定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在綦市屬機構,有關單位:
2023年4月11日,篆塘鎮居民唐永志在篆塘鎮篆塘小學旁河邊散步,發現落水婦女田某某后,毫不猶豫下河將其施救上岸,采取心肺復蘇急救措施幫助恢復意識并送醫進一步救治。2023年8月2日,古南街道居民黃杰在古南街道橋河濱江公園河邊釣魚,發現落水女子余某某后,奮不顧身下河將其施救上岸,并與同行釣友采取輪流心肺復蘇急救措施幫助落水者恢復呼吸和意識。最終,落水者送醫救治成功,脫離生命危險。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營造見義勇為社會氛圍”精神,大力鼓勵見義勇為行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根據《重慶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有關規定,區政府決定,認定唐永志、黃杰為見義勇為人員,由區政府頒發見義勇為證書,并各獎勵人民幣5萬元。
全區廣大干部群眾,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唐永志、黃杰同志為榜樣,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覺把見義勇為精神踐行到深化平安綦江建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等工作中去,在全社會形成崇尚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的濃厚氛圍,努力為綦江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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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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