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府人〔2019〕2號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
關于劉波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在綦市管單位:
經2019年1月16日第二屆區人民政府第50次常務會研究,決定:
劉波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李宗燁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任;
敖昭成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重慶市綦江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吳峰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趙紅同志(女)任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重慶市綦江區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王孝明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趙永生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祝光華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正處級);
張小玲同志(女)任重慶市綦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
王名坤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
蒲非亞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副局長;
解朝華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正處級);
蔣發強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正處級);
程昭國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正處級);
梅川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
王成偉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職務;
賀琴同志(女)任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支隊長(試用期1年);
李謀委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交通局副局長(正處級);
胡輝明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交通局副局長(正處級);
李紅彤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交通局副局長(正處級);
劉永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水利局副局長(正處級);
楊再會同志(女)任重慶市綦江區水利局副局長;
陳在倫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水利局副局長;
林毅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水利局副局長;
吳昌余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張在彬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李宗明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周慶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副主任;
陳衛翔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委員會副主任(正處級);
霍祥剛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委員會副主任;
蒲德蘭同志(女)任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委員會副主任;
周健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委員會副主任;
蔡永梅同志(女)任重慶市綦江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副主任(正處級);
馮太勤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副主任;
汪杰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副主任;
鄢澤霖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副主任;
張春寨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副主任;
翁春梅同志(女)任重慶市綦江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副主任;
張紹昆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副主任;
陳琳同志(女)任重慶市綦江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
潘捷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
李安亮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正處級);
張天維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正處級);
周宗福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李明忠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尤勇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向永其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王誠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統計局副局長(試用期1年);
田維春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李玉兵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免去其重慶市綦江區社會保險局副局長職務;
云義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唐啟平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陳林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副局長;
張學軍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副局長;
尹啟貴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信訪辦公室副主任;
黃達琴同志(女)任重慶市綦江區信訪辦公室副主任;
李靜同志(女)任重慶市綦江區信訪辦公室副主任;
王小峰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信訪辦公室信訪督查專員;
易啟義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副局長;
霍本剛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重慶市綦江區統計局副局長職務;
吳定開同志任重慶市綦江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副主任;
免去江平東同志的重慶市綦江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任職務;
免去秦志娟同志(女)重慶市綦江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李偉同志的重慶市綦江區住房保障局局長職務;
免去李其剛同志的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張天倫同志的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副局長職務(保留正處級待遇);
免去吳文鏡同志的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副處級待遇);
免去楊永發同志的重慶市綦江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職務(保留正處級待遇);
免去周瑜同志(女)的重慶市綦江區住房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劉國平同志的重慶市綦江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副主任職務(保留副處級待遇);
免去楊梅同志(女)的重慶市綦江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因機構改革,不再保留、不再設立機構的相關區管行政領導職務自然免除。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