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
關于廢止部分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綦江府發〔2024〕23號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根據《重慶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29號)規定,經2024年11月12日區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獎勵辦法的通知》(綦江府辦發〔2016〕48號)等3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詳見附件)。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廢止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3件)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廢止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
(3件)
1.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獎勵辦法的通知(綦江府辦發〔2016〕48號)
2.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鼓勵我區企業改制上市的意見(綦江府發〔2016〕22號)
3.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產業發展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綦江府辦發〔2017〕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