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區長陳金山主持召開區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
《意見》提出,屬于審計機關依法審計監督對象的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應當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審計過程中,各街鎮、各部門要建立內部審計工作職責的機構,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與內部審計工作業務量相適應的專兼職內審工作人員,圍繞本系統本單位的發展戰略、工作規劃和改革目標,重點開展財務收支、項目投資、經濟責任、內部控制等審計工作。
會議指出,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對于不斷完善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相互配合、協調發展的審計監督體系,規范財經秩序、維護經濟安全、推進依法行政、促進廉政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各單位“一把手”要親自抓審計工作,充分運用審計成果,督促落實問題整改。要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的配合,注重違規違紀行為處理和落實追究責任,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要加大處理力度,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通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發揮內部審計的重要作用,推動全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會議還審議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