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區委副書記、代理區長姜天波主持召開區政府第112次常務會議,研究了全區保障房租金標準等相關事項。
根據《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重慶市綦江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實行動態管理,每2年向社會公布一次。目前,我區原有的18個保障房小區租金標準即將到期,新增的安穩鎮轄區的保障房小區租金標準待制定。
會議指出,保障房的租金標準制定,既要考慮不超過同地段、同品質、同類型普通商品房市場租金的60%原則,也要考慮不同裝飾裝修標準、不同配套設施和不同小區環境的差別租金政策,更要充分考慮我區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
會議決定,安穩鎮轄區的新建成待分配保障房租金標準為3元/月·㎡;原有的18個保障房小區租金標準盡管今年10月到期,但繼續按原標準執行。
會議審議了《在全區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會議認為,在全區公民中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對我區全面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進“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四區一城”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會議要求,要結合綦江實際,制定完善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具體指標;要創新宣傳方式,充分利用媒體特別是新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