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區長姜天波主持召開第二屆區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會議審議通過《綦江區政府法律顧問聘用管理規定》、《綦江區山坪塘管理辦法(試行)》。
會議通過的《綦江區政府法律顧問聘用管理規定》,明確了政府法律顧問應當具備的條件、法律服務范圍、工作方式等,旨在規范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會議指出,推行法律顧問制度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實際行動,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全區各級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推行法律顧問制度的重要意義,把依法行政和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新要求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以法治政府建設的實際成效為法治綦江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會議指出,山坪塘是重要的蓄水水利工程,對地方蓄水、飲水、灌溉和改善生態環境等發揮著重要作用。會議要求,要結合實際,落實好《綦江區山坪塘管理辦法(試行)》,逐步建立起產權清晰、監管有力、責任明確、效益明顯的山坪塘管理體制,切實確保山坪塘安全運行及其工程效益充分發揮。
會議還審議和通報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