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約限歪風。召開村(居)民代表大會20次,要求婚事飯菜每桌花費不超200元,訂婚彩禮不超5萬元,并將限制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婚俗陋習納入村(居)民公約并備案。今年以來,全鎮“零彩禮”“低彩禮”新人126對,占比78.75%。
二、民俗揚新風。推行苗族、彝族傳統婚俗文化,申報苗族婚葬非遺項目2個,舉辦蘆笙舞、婚慶苗歌傳唱活動3場,吸引青年、新人300余人次祈福許愿,傳揚文明婚俗儀式,以特色婚俗文化助力婚俗改革。
三、家教凈社風。常態化開展家庭文明建設活動,尋找評選“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文明細胞16個,評選“好媳婦”“好婆婆”“石壕好人”等共24人,“紅魂勸導隊”12名志愿者深入社區開展婚俗改革宣傳、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38人次,帶動社會風氣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