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壓實防汛救災職責。壓緊壓實防汛責任,聞汛而動,聞令而動,組建專職網格員,對水庫堤壩、山洪災害點、河道等開展巡排查,嚴格監管水庫水電站汛限水位。嚴格執行河長制,各級河長完成巡河186余次,檢查農村水廠6次。
二、夯實防汛救災舉措。深入農戶排查安全隱患,全力做好后勤保障服務工作,目前已鋪設完成應急飲水管網2萬余米,開展汛前水利安全檢查18次,協調預備1輛消防車、4輛灑水車抗旱應急送水。
三、落實防汛值班制度。堅持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強化值守責任,確保值班人員在崗在位,分別組織了一支15人的應急搶險救援隊和一支10人村級應急救援隊,確保及時掌握汛情災情,一旦發生險情、災情及時進行報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