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構治理體系。按照黨的建設、經濟生態、平安法治、民生服務4個板塊,整合16個辦站所成立4個綜合管理辦公室承接原有職能,成為全區首個“1+4+N”基層綜合治理改革試點單位。
二、再造業務流程。對農房審批等8項業務進行細化梳理,確定4個核心業務,運用“V”模型方法分板塊完善業務構架及流程圖。將執法事項納入綜合行政執法范圍,謀劃農房改造和違法建筑執法“一件事”,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
三、重塑體制機制。縱向壓縮層級,明確分管領導兼任4個板塊辦公室負責人,配備2名助手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任務直接下達至具體經辦人。編制《“一中心四板塊”調整設置及崗位目錄表》,實行“一人一崗”。配齊配強村(社區)22個網格的網格長+專兼職網格員,按照“6+1”責任清單,定期發送任務清單,限時完成任務,實現扁平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