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優化評估程序。對標核查要點完善評估細則,引入37名專家、3家第三方審計機構,將單一的現場查驗轉變為多方參與的綜合評估,以嚴的基調打好醫保基金監管“預防針”。今年來,累計評估醫藥機構27家,新增醫保定點17家,通過率62.9%。
二、強化協議管理。結合監管實際分類完善補充協議,從源頭規范進銷存臺賬、病歷處方等。用好在線監測系統,對162家診所分組、分類監控,重點打擊掛名行醫,查處定點機構327家次,追收本金307萬元,處違約金283萬元。
三、深化聯動協同。結合國家飛行檢查、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集中整治等行動,辦理舉報、交辦案件6件,核實疑點數據近3萬條,處理舉報獎勵1件。增強部門協作,同公安、衛健、審計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今年來,累計暫停9家,解除協議1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