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準減負”重構管理體制。組建“1+1+N”的管理架構,明確高新區管委會“招服批管”,高新發展集團“投融建營”職能職責,清晰界定與部門經濟發展、產業培育等24項職能,屬地街鎮民政、社會管理等45項職能。
二、“放權賦能”重造審批流程。聚焦工業投資、市政工程、標準廠房3類建設項目從立項(備案)到竣工驗收的全流程,梳理97項審批事權下放高新區管委會,渝快辦單獨開設賬號端口,高新區管委會獨立完成審批。改革后,高新區辦結審批事項129件次,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辦理時限縮短42%。
三、“激發活力”重塑人事架構。深入推進高新區管委會“去行政化、去機關化”,全面施行全員聘任、全員KPI績效考核等公司化人事薪酬,內設機構由13個精簡為6個,經濟崗位比重提高至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