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關于2024年申報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承諾事項的公示
??????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現將近期6家醫療機構和2家零售藥店申請納入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承諾“不存在不予受理情形”的事項予以公示。
一、申請納入定點的醫療機構及承諾事項
(一)醫療機構名單
序號 |
申請機構名稱 |
機構地址 |
機構法人/企業負責人/實際控制人 |
1 |
綦江區李祖霞診所 |
重慶市綦江區趕水鎮解放路12號附12號、13號 |
李祖霞 |
2 |
重慶鈺齒口腔診所有限公司 |
重慶市綦江區文龍街道通惠大道56號嘉慧新城附10號 |
陳鈺萍 |
3 |
重慶平平診所有限公司 |
重慶市綦江區文龍街道九龍大道33號附13號 |
張小平 |
4 |
綦江區董達琴診所 |
重慶市綦江區古南街道新康大道5號康德城市花園附13號 |
董達琴 |
5 |
綦江區吳萍診所 |
重慶市綦江區文龍街道長生路88號2幢負3層3號 |
吳萍 |
6 |
綦江區覃龍海診所 |
重慶市綦江區文龍街道長生路2號 |
覃龍海 |
(二)承諾事項
以上醫療機構承諾不存在以下事項:
1.以醫療美容、輔助生殖、生活照護、種植牙等非基本醫療服務為主要執業范圍的;
2.基本醫療服務未執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定的醫藥價格政策的;
3.未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責任的;
4.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定點,自發現之日起未滿3年的;
5.因違法違規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3年或已滿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處罰法律責任的;
6.因嚴重違反醫保協議約定而被解除協議未滿1年或已滿1年但未完全履行違約責任的;
7.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曾因嚴重違法違規導致原定點醫療機構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5年的;
8.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二、申請納入定點的零售藥店及承諾事項
(一)零售藥店名單
序號 |
申請機構名稱 |
機構地址 |
機構法人/企業負責人/實際控制人 |
1 |
重慶和平新健康欣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綦江店 |
重慶市綦江區古南街道沱灣13號 |
王歡 |
2 |
華藥(重慶)藥房有限公司 |
重慶市綦江區通惠大道62號附130號 |
熊興強 |
(二)承諾事項
以上零售藥店承諾不存在以下事項:
1.未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責任的;
2.以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申請定點,自發現之日起未 滿3年的;
3.因違法違規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3年或已滿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處罰法律責任的;
4.因嚴重違反醫保協議約定而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1年或已滿1年但未完全履行違約責任的;
5.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曾因嚴重違法違規導致原定點零售藥店被解除醫保協議,未滿5年的;
6.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公示時間從2024年5月7日開始,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此期間,各有關單位或個人如對公示對象的承諾事項存有異議的,可通過來電、來訪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
聯系地址: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局A525辦公室
聯系電話:023-81710327
來電來訪時間:正常工作時間
?
重慶市綦江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