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民進重慶市綦江區委員會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與單位性質
按照《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黨政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渝編〔2011〕33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設立民進重慶市綦江區委員會機關。本單位屬行政機構,內設機構1個,為辦公室,具體負責機關日常工作。
(二)單位主要職責
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民進重慶市綦江區委員會機關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綦編〔2012〕164號)文件精神,民進綦江區委主要職能職責有:
(一)負責民進重慶市委決議和指示精神的貫徹。
(二)負責民進重慶市委員會與區政府合作的服務工作,積極爭取上級民進組織的大力支持,為推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三)負責黨派對內、對外的聯系及綜合協調,保證黨派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負責組織社員結合實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有關方針、政策以及會章、會史,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提高會員的素質。
(五)負責民進綦江區委參政議政的調研,相關會議的籌備工作,組織會員圍繞國家大政方針、社會重大問題開展參政議政活動。
(六)負責組織建設發展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民進綦江區委各支部開展組織生活的指導、考核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安排
2016年,本單位全年收入預算安排46.5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收入46.5萬元。
(二)支出預算安排
2016年本單位全年支出預算安排46.5萬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4.96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辦會、民主黨派事務及活動;醫療衛生支出0.7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工作人員醫療保險正常繳納;住房保障支出0.7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工作人員住房公積金正常繳納。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全年預算0萬元。
2、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2.5萬元,根據《綦江區政務接待管理辦法》(綦江委辦發〔2012〕94號)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務交流等。
3、全年預算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