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總工會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堅持黨的領導、堅決貫徹黨的意志和主張、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切實增強工會工作的政治性和工會組織的先進性群眾性,匯聚全區廣大職工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強大合力。
2.加強對廣大職工的政治引領和思想指導。切實承擔引導廣大職工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任務,把職工緊密地團結在黨的周圍,引導廣大職工弘揚勞動精神、勞模精神,增強主人翁責任感。
3.依法依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按照區委和市總工會的要求,貫徹執行區總工會工會代表大會確定的方針任務和決議,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認真履行工會工作職能。
4.團結動員廣大職工干事創業。組織動員廣大職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主動參與黨委、政府各項中心工作,把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轉化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力量。
5.突出代表維護職工權益的職責。以普通勞動者為主要工作對象,以企業、行業、鄉鎮(街道)、園區等為主陣地,充分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組織對涉及職工利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以及勞動關系矛盾糾紛的協調處置和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6.拓展工會組織覆蓋。適應人口流動、新興群體發展等新情況,加強產業工會建設以及對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組織覆蓋,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強化基層基礎。
7.拓展工會工作覆蓋。積極探索開展網上職工工作,建設符合廣大職工需求的網上職工之家。打造工會工作服務品牌,做實做強“四季幫扶”、“職工之家”建設、技能提升、法律援助和職工文化等品牌、創新會員發展、聯系職工、開展活動的方式,健全完善工會工作效果評價制度,聯系和引導職工服務類社會組織。
8.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社區網格化管理、平安創建,協調化解矛盾糾紛和利益沖突,發揮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擔區政府轉移的社會管理服務職能,做好全國、重慶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和管理服務工作。
9.發揮民主參與和社會監督作用。依照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代表和組織職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參與企事業和機關的民主管理。推動基層單位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
10.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管、用和工會財產的管理。依法加強工會經費的審查監督,對下級工會及其有關單位的經費收支和資產管理進行審查。
(二)機構設置
1.綜合部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安全保密、信息統計、社會綜合治安等工作。承擔區工會代表大會、全委會、常委會等重要會議,負責區政府區總工會聯席會議制度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負責廣大職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管用和工會財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各級工會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審計。
2.基層工作部
負責制定工會基層組織建設規劃和制度。指導和推進新階層的入會工作,加強對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覆蓋。指導和推進基層工會建設職工之家工作,負責區級模范職工之家的評選和全國模范職工之家的推薦及日常管理服務;負責協同推進黨工共建有關工作。組織和代表職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參與企事業和機關的民主管理。負責依法推動基層單位建立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制度,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等工作。指導和推動企業和行業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負責全區女職工工作指導協調。
3.服務發展部
負責推動實施社會主義勞動競賽、職工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指導和推動職工技術協作等。參與全區經濟建設、經濟改革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負責全國、重慶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狀(章)、工人先鋒號的推薦評選和管理服務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性職工文化體育活動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
4.事業單位
重慶市綦江區職工服務(幫扶)中心為區總工會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職能職責為:
(1)研究制定工會服務職工群眾的項目規劃,指導街鎮、園區、部門職工服務中心及基層服務站點建設。
(2)負責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春送崗位、夏送清涼、秋送助學、冬送溫暖“四季幫扶”等關愛活動,辦理直接面向廣大職工的服務事項。
(3)負責指導全區職工互助保障工作。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監督檢查職工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
(4)組織對涉及職工權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以及勞動關系矛盾糾紛的處置和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5)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社區網絡化管理、平安創建,協調化解矛盾糾紛和利益沖突。負責職工來信來訪工作。
(三)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23年度預算編制的二級預算單位主要包括重慶市綦江區職工服務(幫扶)中心,為區總工會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507.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07.4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2年增加19.96萬元,主要是經費撥款增加19.96萬元。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19.6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527.1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357.1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04.1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21.3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28.55萬元。支出預算較2022年增加39.63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7.88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21.75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07.4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27.16萬元,比2022年增加39.6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05.41萬元,比2022年增加17.88萬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調資和物價上漲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1.75萬元,比2022年增加21.75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響,活動未實施,相關項目經費未支出。主要用于環衛工人高溫作業一次性慰問補助和非在編人員勞務費等重點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本部門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4.3萬元,比2022年減少0.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8萬元,比2022年減少0.2萬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78.05萬元,比上年增加4.5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及物價上漲。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維修費、勞務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1.75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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