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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重慶綦江通惠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的文字解讀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重慶綦江通惠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共六草二十三條,對重江通惠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職能、保護利用、法律責任等作了明確和界定。為便于各相關單位正確理解、配合和支持,特對其作出以下解讀。
一、背景和依據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加強重慶綦江通惠河國家濕地公園建設和管理,促進重慶綦江通惠河國家濕地公園健康發展,有效保護濕地資源,根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濕地管理中心關于《印發國家濕地公園評估評分標準>的通知》(林濕綜字2018)2號)要求及《重慶市濕地保護條例》《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區林業局草擬了《重慶綦江通惠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經征求各區級部門、街鎮、有關單位、法律顧問意見,結合我區實際經區司法局征求規范性審查意見后,形成了區通惠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送審稿),并經區政府第120次常務會議審議同意。
二、制定的必要性
濕地保護恢復是生態建設的重要組成分,是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兩山”理論的重要舉措,重慶綦江通惠河國家濕地公園作為綦江濕地區域的核心,推進管理保護工作刻不容緩。我局起草編制的《重慶綦江通惠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辦法》一是履行《濕地公約》和積極響應國家濕地保護行動的需要;二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譜寫生態文明建設新篇章的需要;三是弘揚濕地文化,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四是依法行政,科學管理的需要。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重慶綦江通惠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范圍。
重慶綦江通惠河國家濕地公園位于重慶市綦江區境內,北起三岔河水庫上游的樂興村,南至綦江城區通惠河,東抵三角鎮通惠河與山河交匯處,西達通惠河入綦江口,涉及通惠街道、三角鎮等鄉鎮。
(二)明確管理機構及各單位職能職責。
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為濕地公園的行政主管部門,重慶市綦江區自然保護地管理中心為濕地公園管理機構,負責濕地公園的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各部門、街鎮、有關單位依據各自職責依法做好濕地公園的保護管理工作。
(三)對濕地資源保護和修復提出要求。
一是規定對通惠河國家濕地公園實行分區管理,分為保育區、恢復重建區和合理利用區;二是強調對濕地公園的生態資源實行嚴格保護,進行動態監測、管理;三是鼓勵發展生態農業,嚴格控制化學施藥防治農業、林業病蟲害。
(四)規范濕地占用、合理利用濕地資源。
一是明確濕地公園內禁止從事房地產、度假村、高爾夫球場、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等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建設項目和開發活動等禁止行為;二是要求建設項目占用濕地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合理合法利用濕地資源;三是依托濕地宣教中心,開展科普宣教,引導周邊社區居民參與濕地保護,實現社區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