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入推進“三社”融合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深入推進“三社”融合發展政策措施》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深入推進“三社”融合發展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和對供銷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三社”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渝委辦發〔2018〕67號)、《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辦公室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關于推進“三社”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47號)精神,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入推進“三社”融合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70號)要求,深入推進供銷社、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社(重點指重慶農商行綦江支行)“三社”融合發展,提升“三社”為農服務能力,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強“三社”融合發展主體建設
(一)改造建設基層供銷社。基層供銷社是推進“三社”融合發展的組織基礎。各街鎮要按照有資產、有能人、有產業、有制度的“四有”標準,利用街鎮國有資產支持基層供銷社建設為農服務陣地,搭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綜合平臺。到2022年,在基層社改造建設基礎上,培育基層供銷社示范社12個。(牽頭單位:區供銷合作社;責任單位:各街鎮)
(二)發展農村綜合服務社。農村綜合服務社是基層供銷社服務進村的前沿陣地。各街鎮要把農村綜合服務社建成村“兩委”組織農民、發動農民、服務農民的有效載體。支持基層供銷社與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聯建農村綜合服務社,為農民提供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農副產品購銷、再生資源回收、技術培訓、電商快遞、儲運配送、農村金融等服務,打通服務農民生產生活“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全區發展農村綜合服務社302個,實現行政村全覆蓋,其中培育“星級社”70個。(牽頭單位:區供銷合作社;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各街鎮)
(三)規范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推進“三社”融合發展的產業根基。各街鎮要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質量,充分發揮基層供銷社在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健全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三會”制度,保障成員合法權益。鼓勵和引導小農戶、家庭農場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同類產業和產業鏈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組建聯合社,與供銷社基層組織建立產銷合作關系,條件具備的建立股份合作關系。到2025年,有條件的行政村全部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意愿的農村常住農戶全部入社。(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區供銷合作社;責任單位:各街鎮)
(四)支持農民合作社服務中心建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持農民合作社服務中心建設,將農民合作社服務中心建成兼具公益性和經營性,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財務代理、政務事務、商務業務、合作金融等綜合服務的載體。到2025年,農民合作社服務中心為正常運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服務100家以上。(牽頭單位:區供銷合作社;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區林業局、重慶農商行綦江支行,各街鎮)
二、提升“三社”為農服務能力
(五)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能力。支持供銷社構建以社有企業為骨干、基層供銷社為載體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開展智慧農業服務,推廣“龍頭企業+基層供銷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的新型產業化經營服務模式。在農業機械化推廣、農田宜機化改造、農業設施用地、農業生產技術提升、人才培訓、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充分發揮供銷社為農服務“國家隊”的作用,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代耕代種、機播機收、統防統治、統購統銷等產前、產中、產后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逐步實現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精準到戶。到2025年,在全區建成10個區域性為農服務中心。支持供銷合作社承擔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任務量不低于全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總任務量的15%。(牽頭單位:區供銷合作社、區農業農村委;責任單位:各街鎮)
(六)提升農產品流通服務能力。支持供銷社健全完善線上線下流通服務網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穩定產銷合作關系,進一步提升供銷社在倉儲(冷藏)、運輸、配送、農產品加工、農村電商等方面的農產品流通服務能力。充分發揮菜壩網等農村電商綜合平臺作用,推動各類市場經營主體聯合合作,發展訂單農業,打通農業產業鏈條。支持供銷社參與全區“菜籃子”工程,在組織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等方面發揮保供穩價作用。(牽頭單位:區供銷合作社;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各街鎮)
(七)增強農村金融服務能力。鼓勵和支持重慶農商行綦江支行等金融機構加大涉農信貸投放規模、創新“三社”融合發展專屬金融產品,簡化信貸流程,放寬不良信貸容忍度,優化內部目標管理考核和激勵機制。支持重慶農商行綦江支行加大“三社”融合發展信貸資金投入規模。支持供銷社、重慶農商行綦江支行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評價體系建設,探索破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的有效機制。増強農業擔保和保險服務“三社”融合發展的能力,引導國有農業擔保、保險等機構積極參與“三社”融合發展,創新金融產品。鼓勵和支持重慶農商行綦江支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利用供銷社經營服務網點開展農村普惠金融服務。(牽頭單位:重慶農商行綦江支行;責任單位:區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區供銷合作社、區農業農村委,各街鎮)
三、統籌推進“三社”融合發展和農村“三變”改革
(八)構建聯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推廣“基層供銷社+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戶”的“村社共建”模式,通過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和村集體資產等農村要素資源進行評估作價,引導農民、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基層供銷社、農民專業合作社交叉入股、合股聯營,共建產業聯合體,形成利益共同體,實現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和農民財產性收入。支持重慶農商行綦江支行等金融機構探索創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兩權”和村集體資產抵押融資的方式方法。鼓勵各街鎮農業服務中心、重慶農商行街鎮分支機構工作人員在基層供銷社兼職,兼職不兼薪。支持村“兩委”干部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在供銷社基層組織任職、入股,并享受股權收益和業務獎勵。(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委、區供銷合作社;責任單位:重慶農商行綦江支行,各街鎮)
四、加大“三社”融合發展工作保障力度
(九)統籌用好財政涉農支持政策。統籌使用貼息、貼費、擔保、以獎代補、專項債等涉農財政資金政策,支持“三社”融合發展,加強“三社”融合發展項目資金管理和績效評價。將“三社”融合發展工作納入涉農貼息補助政策范圍,加大信貸貼息補助力度。結合農民專業合作社信貸需求和信貸規模,落實風險補償資金并逐年增大規模,適當降低風險補償資金獲得門檻,力爭到2025年,全區風險補償資金總額達到1000萬元。(牽頭單位:區財政局、區供銷合作社;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重慶農商行綦江支行,各街鎮)
???(十)加大エ作統籌力度。建立健全由供銷部門牽頭、涉農部門和金融機構共同參與的“三社”融合發展聯席會商機制,定期研究有關事項,統籌各方面資源,為供銷社推進“三社”融合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將推進“三社”融合發展工作納入鄉村振興統籌安排、強化考核。各街鎮、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落實支持“三社”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區供銷合作社要加強對各街鎮的指導督促,每年對全區“三社”融合發展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牽頭單位:區供銷合作社;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委、重慶農商行綦江支行,各街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