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2021—2025)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2021—2025)》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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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
(2021—2025)
應急管理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編制并有效實施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對于進一步筑牢全區安全發展基礎,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意義重大。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和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安排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應急管理部關于做好“十四五”應急管理領域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應急函〔2019〕179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渝府發〔2021〕6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渝府發〔2021〕27號)等精神,制定本規劃。
一、應急管理工作現狀與面臨的形勢
(一)進展與成效
1.?應急管理“四大體系”基本形成。
嚴格按照新一輪國家機構改革精神和《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部署,大力構建行政管理體系、組織指揮體系、救援力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四大體系”。完成應急管理機構改革,初步形成區、街鎮兩級行政管理體系。調整重慶市綦江區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安委會)和重慶市綦江區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減災委),設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水上交通安全委員會、住房和建設施工安全委員會、危險化學品安全委員會、礦山安全委員會、旅游安全委員會、城市運行安全委員會、消防安全委員會、特種設備安全委員會、工貿安全委員會等10個專項安全委員會,成立重慶市綦江區自然災害應急總指揮部以及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抗震救災和地質災害防治救援指揮部、區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4個專項指揮部,建立“兩委、十專委、四指”組織指揮體系。統籌規劃建設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基本建成“專常群”(專業救援隊伍、常備救援隊伍、群眾救援隊伍)救援力量體系。修訂完善綦江區自然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地震地質災害、防汛抗旱等各類應急預案,制度保障體系更加完善。
2.?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嚴格產業準入,強化源頭治理,加強風險隱患管控,持續推動煤礦落后產能淘汰、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整體退出。深化行業領域綜合治理,切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持續開展全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達標創建活動。持續改善安全生產基本面,推動道路安全生命防護建設工程,實現全區客運企業安全風險管理系統全覆蓋;開展綦江區建筑安全文明工地創建活動,打造“智慧工地”。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進一步健全,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持續降低。與“十二五”期間相比,“十三五”期間全區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起數下降43.3%,死亡人數下降29.7%;較大事故減少7起,下降63.6%,死亡人數下降8.8%。
3.?防災減災救災能力不斷提升。
災害風險防范和監測預警能力明顯增強,地質、水文、氣象、地震、林業等行業領域監測預警網絡基本形成,重要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災害設防水平顯著提高。及時開展應急救助,積極實施災后恢復重建,穩步推進農村危房改造,災害應急處置與恢復重建能力進一步提升。啟動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深入開展“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創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3個。統籌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已建成區級和街鎮級避難場所54個。全面完成區域內森林防火檢查站一碼通系統建設。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系列應急演練活動,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普遍增強。“十三五”期間,全區年均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占地區生產總值比例為0.7%,年均每百萬人口因自然災害死亡率為0.98。
4.?應急救援與保障能力明顯增強。
完善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布局,已建成區級部門救援隊伍23支、街鎮綜合應急救援隊21支、社區應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79個,覆蓋礦山、危險化學品、水上、橋梁隧道、油氣管線、地質災害、防汛抗旱等專業領域。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實戰實練,完善應急預案體系,探索建立應急救援技術指揮官制度,與江津、巴南、南川、萬盛、桐梓、習水等建立區縣級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區級應急物資儲備庫建成投用,基本形成區、街鎮兩級應急物資儲備格局。購置配備現場偵測裝備、通信裝備等應急裝備,完善應急物資緊急運輸機制,應急救援和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
(二)面臨的挑戰
1.?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復雜嚴峻。
安全生產仍處于脆弱期、爬坡期、過坎期。長期積累的一些共性問題仍然突出,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固、一線員工安全意識普遍不強、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履職有差距等問題依然存在,建設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依然較高。產業園區及城鄉結合部安全管理依然薄弱,城市樓宇、老舊小區、人員密集場所、地下管網等安全風險依然較大。隨著城鎮化進程持續推進,各類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實施,以及不斷涌現的新業態、新行業給安全生產帶來新風險、新問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形勢依然較為嚴峻。
2.?自然災害風險防控難度較大。
綦江是山地、丘陵地貌,水系豐富,自然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但防御工程基礎薄弱,風險防控難度大。境內中小河流縱橫交織,山區河流坡陡流急,洪水集聚速度快,突發性山洪災害監測預警能力不足,現有水庫、水閘等設施老化、病險嚴重,城區和部分臨河街鎮河段防洪能力弱。森林草原火災風險防控基礎設施不足,林火阻隔網絡覆蓋面小,消防水池、智能監測系統建設滯后。加之氣候變暖,極端天氣氣候事件發生幾率增大,局地極端氣象災害事件難以及時、精準監測預警,防災減災面臨新的挑戰。
3.?應急管理體制機制不夠完善。
“十三五”期間,應急管理工作雖然取得明顯進展,仍存在諸多短板。“大應急、大安全、大聯動”管理理念亟待加強,“行政管理與專業指揮”等協調配合機制有待完善;應急管理議事協調機構職能交叉,相關職能部門責任邊界尚未完全厘清,新興行業、領域和業態安全監管職責不夠明確;積極推動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全社會關注、參與應急管理及自然災害防治機制不夠完善;統一高效的事故災難調度指揮機制仍需健全。
4.?應急管理基礎與救援能力亟待加強。
基層應急管理機構設置不夠完善,應急管理人才隊伍薄弱,基層任務重、壓力大,履職能力有待提升。應急管理現代化水平不高,專業裝備保障、科技支撐、信息化建設滯后。全區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不夠完備,專業救援隊伍和社會應急力量統一規劃和管理水平仍需提升,應急管理部門與消防救援隊伍的協調聯動有待加強,缺乏平時預防服務、戰時統籌組織的綜合應急力量。公眾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有待提升。
(三)發展的機遇
1.?黨中央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發表了一系列關于應急管理的重要論述,為新時代應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提升到國家治理的戰略高度,賦予應急管理重要職責使命,為新時代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指明了方向。
2.?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慶市以及綦江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我區應急管理工作發展提供新契機。
隨著共建“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和西部陸海新通道等重大戰略深入實施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穩步推進,特別是全市“一區兩群”協調發展、綦江-萬盛一體化同城化融合化發展、西部陸海新通道渝黔綜合服務區、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區、資源型城市轉型升級試驗區、全市先進制造業基地、知名康養休閑目的地、重慶重要紅色文化高地建設等安排部署,全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創新驅動發展成果豐碩,社會文明程度大幅提升,支點城市支撐、承載、輻射功能切實增強,綜合實力不斷提升,基礎設施逐步完善,科技水平急速提升,物資儲備不斷豐富,應急事業發展空間進一步拓展,全面提升全區應急能力具備有利條件、面臨難得機遇。
3.?人民群眾對安全穩定環境有新期盼。
隨著平安中國建設、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持續推進,人民群眾安全防范意識不斷提高,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關注度、參與度逐步提升,為城市安全源頭治理、風險防控、監督管理、應急救援等各項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踐行“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常態減災與非常態救災相統一”的理念,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以打造主城都市區重要戰略支點為牽引,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化應急管理“四大體系”建設,強化安全風險預防治理,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積極應對處置各類事故災害,持續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建成“如來·如愿”、美麗富饒的“多彩綦江·創新之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統一指揮。全面加強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領導作用,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體制優勢轉化為應急管理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和堅強保障。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守生命安全紅線,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發展、安全與效益的關系,最大限度降低各類事故災害的危害,維護社會穩定。
——堅持預防為主、源頭防范。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堅持防抗救相結合,強化源頭管控,把問題解決在蔭芽之時、成災之前,推進應急管理工作重心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堅持依法管理、精準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完善應急管理領域法規和標準體系,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水平。創新科技手段和方法,加強事故災害全過程精準防控,實現精準預警發布、精準搶險救援、精準恢復重建、精準監管執法。
——堅持協同融合、統籌推進。以整體優化、協同融合為導向,統籌存量和增量、傳統和新型基礎設施發展,加強應急安全保障設施與其他行業、種類基礎設施的融合聯動,提升傳統基礎設施智能化水平,推動安全設施配套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建設運行,增強基礎設施系統韌性,提升對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的預防抵御、應急反應、快速修復能力。
——堅持全員參與、社會共治。落實黨委政府、監管部門、企業主體、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各方責任,確保責任鏈條無縫對接,形成整體合力。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強化社會參與,組織和引導社會各方力量參與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提升社會公眾自救互救意識和能力,筑牢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
(三)主要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全區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風險防控、基層基礎、應急救援、綜合保障、社會協同能力明顯增強,安全生產整體水平、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顯著增強,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有序有效應對各類事故災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到2035年,基本實現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安全風險防控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自然災害防御和應對能力達到全市領先水平,依法應急、科學應急、智慧應急水平達到新高度,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
2.?分類目標。
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明晰高效。應急管理領導體制、工作機制、職能劃分、機構設置更加科學合理,應急管理機構基礎設施、裝備條件大幅改善,履職能力全面提升,法治化、專業化、規范化、現代化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應急管理法制體系更加健全。區、街鎮綜合行政執法裝備達標率100%。
事故災害防控能力顯著提升。健全重大安全風險防控體系,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防災減災和監測預警能力明顯增強,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持續下降。突發氣象災害監測率達90%以上。
事故災害應急能力明顯增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能力顯著提升、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體系更加完善、航空(無人機)應急救援體系逐漸構建、社會應急力量健康有序發展,應急救援體系基本形成。應急指揮、應急通信、應急物資、緊急運輸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強。到2025年,區、街鎮兩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成率達100%,社區應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建成率達100%。
應急資源要素配置更加合理。科技支撐、人才保障、信息技術更加有力,應急管理科技創新實踐應用取得新突破,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初現規模,應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具有應急管理相關學歷、職業資格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不低于在職執法人員的75%。
社會共治共建格局基本形成。公眾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明顯提升,市場機制作用有效發揮,應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積極創建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
3.?核心指標。
“十四五”時期應急管理核心指標
序號 | 指標內含 | 目標值 | 指標性質 |
1 | 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 | 下降9% | 約束性 |
2 | 5年累計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起數 | 2起以內 | 約束性 |
3 | 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7.5% | 約束性 |
4 | 年均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占生產總值比例 | ≦1% | 預期性 |
5 | 年均每百萬人口因自然災害死亡率 | ≦1人 | 預期性 |
6 | 年均每十萬人受災人次 | <15000人 | 預期性 |
三、主要任務
(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織密應急管理工作責任網絡
1.?優化應急管理體制。
健全行政管理體系。強化應急管理部門統籌協調、行業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地方政府屬地管理的應急管理行政體系,健全行政管理“兩級體系、四級網絡”。開展基層應急管理機構規范化建設,完善基層應急管理機構設置,改善裝備配備條件,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明確村(社區)應急工作責任人和專(兼)職人員,整合基層網格員資源,明確應急管理網格工作內容。推動在有條件的地區建設社區應急服務站。完善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安全監管體制,設置獨立的安全監管機構。
深化行政執法改革。整合應急管理部門有關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以及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防震減災、災害救助等方面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在已組建區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厘清執法管轄權限,實施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推進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準軍事化管理,改善現場執法、遠程監察、事故調查的工作條件,提升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專業化水平。
2.?優化組織指揮體系。
優化綦江區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強化集中統一指揮。建立完善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的區應急總指揮部,統一指揮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統籌事故災害救援全過程管理。進一步健全區安委會、區減災委“兩委”,安全生產領域10個專項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以及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抗震救災和地質災害防治救援指揮部、區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部4個專項指揮部的職能,強化應急管理機構輔助決策指揮職責和指導協調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監測預警、善后處理與恢復重建等職能,明晰各部門職責邊界。
優化應急協同機制。建立區、街鎮兩級黨委政府定期組織召開應急議事協調會議機制。建立各部門和相關單位災情報送、會商研判、預警發布、物資共享、聯合處置等聯動協同機制。繼續完善行政區簽訂跨區域、跨流域應急聯動協議,構建應急聯動、協同指揮等工作機制,強化事故災害信息和應急資源互聯互通、共建共享。進一步完善駐綦部隊參與搶險救災的程序,強化軍地聯動指揮、災情通報和兵力需求對接,形成明確的指揮、協調和保障協同關系,提高協作能力和應急處置效能。
規范現場指揮決策。推進現場指揮部標準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設,制定現場指揮決策規范,提高現場處置統籌協調和指揮保障能力。落實重慶市《現場指揮部運行管理辦法》,健全應急救援技術指揮官隊伍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厘清行政指揮和技術指揮的職責邊界,規范現場處置流程。
3.?完善制度保障體系。
抓好應急法規規章落實。根據應急管理相關法規、規章及規定,及時跟進重慶市地方標準建設,著力加強風險隱患評估識別、預警信息發布、應急標志標識、應急隊伍及裝備配置、公共場所應急設施設備配置、應急物資儲備、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演練、災情評估等相關標準的執行。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隱患排查清單和執法檢查清單“三標合一”。
營造依法執法環境。完善執法人員交流培養和考核獎懲機制。實行執法事項清單制度,防止不合法不合理執法現象。建立完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權責清單,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過程全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建立執法效果評估和重大案件復核機制,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責任追究銜接制度。推進執法辦案評議考核制度。加強執法監督,建立執法效果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
嚴格追責問責制度。嚴格生產安全事故“一案雙查”和“三責同追”,對典型事故查處實施掛牌督辦。完善重大災害評估和事故調查制度,加大對失職瀆職和違法犯罪的懲治力度。建立黨政領導干預行政執法、事故查處和災害調查評估公開通報制度,依法依規追責問責。按照要求積極開展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回頭看”。
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嚴格目標考核,推動年度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目標考核獎勵延伸至街鎮和村(社區)。完善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舉報和自然災害風險報告獎勵制度。落實基層應急管理人員人文關懷、表彰獎勵對應急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的政策。探索建立對積極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持續改進效果良好的生產經營主體的激勵機制。
4.?壓實應急管理責任。
落實黨政領導責任。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責任人同為應急管理第一責任人,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黨委和政府的議事日程。各相關部門、街鎮制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工作清單”,把安全發展納入高質量發展評價體系。
壓緊部門監管責任。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壓實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確保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全覆蓋。堅持“預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原則,壓實全區水利、規劃自然資源、林業、氣象等部門的自然災害防治主管責任和應急管理部門的統籌協調和搶險救援職能職責。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防治權責清單,銜接好“防”和“救”的責任鏈條。建立部門聯動工作機制,防止出現監管盲區和責任模糊地帶。
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以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為主線,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安全責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安全管理、應急救援“五到位”。推動企業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完善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向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企業職代會“雙報告”制度。落實《重慶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總監制度實施辦法》,推動重點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組建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團隊。督促企業加強安全技術設備設施升級改造,推進信息化、智能化、自動化建設。持續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5.?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
圍繞風險隱患開展大排查。科學制定排查清單,指導企業嚴格落實班組(崗位)日排查、部門(車間)周排查、廠長(經理)月排查的“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嚴格對單開展排查,緊盯企業主要負責人帶頭履職的關鍵作用,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將排查責任落實到每個層級、每個崗位、每個員工。各行業管理部門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排查。
緊盯問題隱患開展大整治。圍繞排查出的問題隱患,落實整治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對存在重大事故災害隱患的企業和責任單位,必須依法落實停產停業整頓有關要求,建立重大隱患整改“雙重責任人”制度,明確企業單位整改責任人和行業部門監管負責人。強化隱患整改技術支撐,科學制定整改技術方案。
扭住突出違法行為大執法。將務實開展檢查執法作為行業管理部門履職盡責的重要標尺,對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實行全覆蓋重點監管。開展“檢查診斷、行政處罰、整改復查”閉環執法。嚴格落實“行刑銜接”“依法從重”要求,對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法定情形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追究刑事責任。推動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執法“清零”,持續提升執法檢查強度、問題查找強度和執法處罰強度。
(二)強化風險預防治理,增強各類事故災害抵御能力
6.?注重風險源頭預防管控。
加強風險評估管理。開展城市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推動風險評估工作制度化、常態化。落實重大風險聯防聯控機制要求,明確相關部門風險管控責任。落實把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風險評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產業規劃、重大工程、重點項目審批前置條件的要求,在工程建設和項目運行全過程實行風險管理。
嚴格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準入。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加強高危行業領域和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建立健全高危行業準入前的安全風險評估論證機制,對不符合相關安全條件的嚴禁準入。禁止在綦江河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除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外,禁止在綦江河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
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在全區范圍開展洪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地震、氣象災害等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摸清災害風險隱患底數,開展重點風險隱患調查與評估,查明區域抗災能力,建立分類型分區域的全區自然災害風險數據庫,編制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圖和防治區劃圖。
7.?加強風險監測預警預報。
強化風險和隱患信息動態監測。加強監測預警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完善地震、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洪旱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監測網站點布局,逐步完善空、天、地一體化全域覆蓋的災害監測網絡。在重點行業企業推行安全生產在線監測監控系統,探索建立企業主體、政府監管、第三方服務的安全風險監測防控機制,實現風險精準化管控治理。
完善事故災害預警和信息發布。提升預警信息發布時效性、精準度和覆蓋面,提高對特定區域、特定人群的精準發布能力。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預警覆蓋率達100%,中小河流預警覆蓋率達85%以上,強對流天氣預警時間提前45分鐘以上,森林火情監測覆蓋率達到95%以上。推動應急、氣象、水利、規劃自然資源、林業、公安、經濟信息、住房城鄉建設、交通、文化旅游等區級涉災部門制定相關災害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風險分析研判機制,健全事故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
8.?持續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改善安全生產基礎條件。嚴格落實新建農村公路“三同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護工程隱患,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1200公里。強化城市交通運行保障,實施交通設施安全加固。完成40座橋梁護欄升級改造,持續推進改造普通公路危舊橋隧和治理普通公路地質災害工作。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361萬平方米。市政消火栓與城市新(改)建道路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用,實現全區范圍的城鎮市政消火栓建有率達100%。持續推進老舊電梯改造更新。建設應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風險管理系統。
推進防災減災基礎工程。系統布局防洪減災設施,統籌推進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澇除險、蓄水空間等設施建設,有效治理城市洪澇問題。完成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加強地震安全保障。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工程治理,根據突發地質災害災險情和實際需要,及時開展應急搶險項目處置。加快綦江森林火災人防、技防、物防能力建設,全面提高森林火災防控綜合能力,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災的發生,實現森林火災年發生率控制在0.3‰以下的森林防火目標。推動應急避難場所多災統籌、提級擴能。
9.?提升城市運行安全水平。
開展以市政公用設施、地下基礎設施、老舊人防工程、城市公共空間等為重點的城市公共設施安全專項體檢。對城市道路、橋涵等重點部位進行排查,采取信息化手段實時監測。推進油氣長輸管道占壓、交叉穿越、間距不足、地質災害等隱患整治。全面排查燃氣場站、加氣站、管網等設施,嚴格落實燃氣企業和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依法推動餐飲場所等安裝燃氣報警裝置。加強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城市地下管線、醇基液體燃料、成品油、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場及渣土受納場、城市照明及戶外廣告設施、人防工程等城市敏感點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推進各類城市綜合管理平臺建設,實現聯動互通、信息共享,進一步加強城市運行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應對處置。依法打擊城市違法建設、損壞公共設施、侵占公共空間、渣土車輛違法運輸傾倒等行為。開展城市內澇點整治專項行動,補齊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短板,有效提升排水防滯應急能力。開展高空墜物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強化行業、部門、屬地工作責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0.?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危險化學品安全。完善危險化學品產業發展、空間布局和安全生產規劃,明確化工園區及涉危工業園區數量、規模和定位。落實《全市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提高企業準入門檻。加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點危化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油氣輸送管道高后果區安全管理。推進化工園區及化工集中區全面實施整體風險評估,“一園一策”整改。接入并應用危險化學品運輸信息共享平臺,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管理。實行廢棄危險化學品產生單位、運輸單位、處置單位清單化管理,完善廢棄危險化學品收、運、處體系。對工貿企業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工藝設備、儲存設施開展安全評估,整治無正規設計、安全設施不完善以及危險化學品超量、超范圍儲存等突出問題。強化危險化學品違規生產、儲存、成品油非法經營及非法違法小化工等重點環節、領域的“打非”工作。
礦山安全。落實國家相關決策部署,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鞏固煤礦產業關閉退出成果,嚴厲打擊私挖亂采行為。打造安全、綠色、智慧礦山,實現非煤礦山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推動非煤礦山發展規模化,完善非煤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嚴格控制規模和數量,新建、改擴建及資源整合石灰巖礦山生產規模不低于50萬噸/年,強化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環保標準,實施非煤礦山關停并轉。持續推進非煤礦山采掘機械化,鼓勵企業推廣使用先進適用的機械和工藝,重點崗位、危險作業機械化率達100%。推進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信息化、企業重點危險崗位視頻監控智能化建設。健全完善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到2025年全區非煤礦山三級標準化礦山100%,二級標準化不低于30%;強化安全技術管理,落實安全技術總工制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和享受更多優惠政策掛鉤機制。加強天然氣、頁巖氣開采日常安全監管,提升安全監管能力。
消防安全。實施消防“生命通道”打通工程,健全部門間聯合執法管理機制,“一區一策”綜合治理。實施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計劃,強化高層建筑火災隱患治理。提升大型商業綜合體、鐵路交通、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能力,實現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將老舊小區、古鎮古寨消防安全治理列入民生實事工程,持續開展家庭生產加工作坊、彩鋼板建筑、“三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物流倉儲、農村地區等火災隱患治理。推動建立基層消防網格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消防物聯網監控系統和城市消防大數據庫,通過政務共享交換平臺,實現與全區各級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的信息互通。針對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等新材料新業態火災風險,優化落實防控措施。
道路運輸安全。加快臨水臨崖、連續長陡下坡、急彎陡坡、平交路口等重點路段和危橋改造整治,加強城市隧道橋梁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客貨車產品生產準入、一致性監管,依法淘汰隱患問題車輛。嚴格治理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常壓液體危險貨物不合規罐車、非法夾帶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在用“兩客一危”車輛和公交客運車輛安裝使用智能視頻監控系統。嚴格落實農村客運班車通行條件聯合審核機制。加強延伸到農村的城市公交車安全監管,禁止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農村地區通行有乘客站立區的公交車輛。接入并應用危險貨物運輸信息平臺,推廣應用危險貨物電子運單,推動部門共享相關數據,推進危險貨物運輸全過程管理。推動建立治超信息監管系統,整治“百噸王”,理順信息傳遞層級,暢通信息傳遞渠道,嚴格落實治超“一超四罰”措施。實現道路運輸事故死亡人數持續下降。
水上交通及其他交通運輸安全。切實加強“四類重點船舶”和綦江河及相關水域安全監管,督促船舶企業嚴格落實“日周月”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強船舶的風險分級管控,強化非法采砂、船舶超載、冒霧航行、違規夾帶危險品等非法違法行為治理,持續深化航運樞紐大壩專項行動、橋梁防碰撞專項行動專項整治工作。強化空中安全風險治理,加強無人機管控。開展鐵路沿線環境安全專項整治。加強綜合交通樞紐運營管理,健全綜合交通樞紐安全監管協調溝通工作機制。全面實施船舶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嚴格落實郵政快遞企業主體責任,規范企業協議用戶安全管理,完善寄遞渠道安全聯合監管機制。
建設施工安全。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隱患行為,落實建筑物所有權人主體責任。強化因工程建設導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隱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強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實防高墜措施,督促企業對臨邊、洞口、攀登、懸空和交叉作業部位等區域實施重點防護。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推動智慧工地建設,實施建設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核查等制度措施落地力度。嚴格查處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突出違法行為。加強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強化農村住房安全監管。實現建設施工事故死亡人數持續下降。
工貿安全。對粉塵涉爆、鋁加工(深井鑄造)等重點企業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對重大事故隱患實施定期調度、“銷號管理”。對使用具有燃、爆、毒等理化性質的危險化學品工貿企業開展專項整治,聚焦重大安全風險、重大安全隱患和突出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打擊。持續開展粉塵涉爆、冶金煤氣、高溫熔融、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間作業的“四涉一有限”專項整治。堅持完善標準化評審和執法檢查“二合一”,推動企業建立完善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分類分級推進企業達標、專業達標、崗位達標,提高企業風險管控能力。推進園區外分散企業“搬、改、關”工作。
危險廢物安全。建立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門聯動、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大打擊故意隱瞞、偷放偷排或違法違規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力度。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能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應設置符合要求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鼓勵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和化工園區配套建設危險廢物處置設施。
特種設備安全。健全特種設備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提升風險監測、預警能力。深化危險化學品相關特種設備、起重機械、電梯等安全隱患專項治理,持續推動油氣管道和城鎮燃氣管道隱患整治,嚴格落實油氣管道和城鎮燃氣管道法定檢驗制度。全面推廣應用智慧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系統,推進氣瓶質量追溯系統建設,扎實開展安全乘梯守護行動,推進智慧電梯建設,改革電梯維護保養模式和檢驗檢測方式,推廣電梯按需維保、“物聯網+維保”。?嚴格實施特種設備領域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報自糾責任。
旅游安全。依法嚴格落實旅游安全監管責任,落實相關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安全生產技術標準,明確專項監管部門和職責,指導市場健康發展。開展旅游安全綜合治理,對全區旅游景區內高空設施開展安全性系統評估;加強旅游景區內高空設施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加大安全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旅游安全突出違法行為。建立旅行社動態管理機制。規范在線旅游經營服務,對在線旅游等新興業態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健全旅游安全預警機制,加強旅行安全提示。
功能區安全。嚴格進園入園項目準入,開展園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完善園區安全保障設施。按要求開展園區區域整體安全風險評價評估工作,高風險化工園區嚴禁新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嚴控改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生產、使用有毒氣體且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園區配套建設氣防站。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量較大的工業園區、物流倉儲園區配套建設具有洗車、維修等功能的專用停車場。有序推進園區一體化、封閉化管理。加快智慧園區建設,建成園區集約化可視化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
11.?加強自然災害綜合防治。
洪旱災害防治。強化水庫、重點城鎮、重點區域等行政、技術、巡查“三個責任人”制度,繼續實施責任人公示制度。重點開展全區中小河流洪水風險普查,編制全區洪水風險區劃圖。支持洪旱災害防控、信息等技術創新與攻關。加快防洪抗旱重大樞紐工程建設,加強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和病險水閘除險加固、山洪災害治理、防洪排澇治理。
地質地震災害防治。全面推行地質災害應急管理隱患排查、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應急處置、調查評估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強化地質災害系統化管理,提高群測群防員的監測水平和效率,建立完善綦江區地質災害防治網格化管理體系。落實基層地質災害監測責任和防災責任,實施地質災害智能化監測預警項目建設,開展地震災害隱患排查及治理,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監管,提高房屋設施抗震設防能力。加強防震減災科普宣傳,提升全民防震減災科學素質。
森林草原火災防治。進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災預防、撲救、保障三大體系,落實區、街鎮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屬地管理責任。嚴格野外用火管理,加大旅游景區、農林結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認真落實松材線蟲疫木焚燒規定。加快推進建設火情瞭望塔、監測哨、電子監控、防火水池、防火隔離帶、防火通道等基礎設施。每年至少開展2次森林草原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加強重點時段森林草原火災督導檢查,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3‰以內。
氣象災害防治。開展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建設基于大數據的氣象災害風險管理平臺,提升風險管理能力。建立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緊急快速發布“綠色通道”,實現氣象災害高風險區預警信息到村到戶到人。完善廣播電視、網絡媒體等全媒體準確及時無償向社會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機制。提升氣象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能力,充分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著力提升災害天氣敏感行業預警管理水平,增強行業預警發布及響應實效。
(三)健全應急力量體系,提高事故災害救援處置能力
12.?加強專常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全面提升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優化整合各類應急救援力量,完成區、街鎮兩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組建。積極參與全市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技能比武競賽和跨區機動演練。完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裝備配備指導目錄,加強隊伍先進適用裝備配備。統籌區內各應急救援隊伍,強化多災種專業化訓練,提高極端條件下綜合救援能力。優化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結構和布局,推動電力、燃氣等專業救援搶險隊伍建設。定期組織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和比武,優化協同調度和應急保障機制。加強智能無人救援、特種救援等設備裝備配備,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13.?加強民兵應急力量建設。
加大軍地統建力度,多措并舉提高民兵應急力量搶險救援能力。加強軍地溝通協調,建立組織指揮和聯動機制,實現軍地應急力量共建共訓。科學制定裝備配備規劃,支持民兵應急力量裝備建設。組織開展民兵應急力量聯考聯評和事故災害綜合應急演練。
14.?支持社會應急力量發展。
依托國家社會應急力量管理服務平臺,建立全區社會應急力量數據庫。健全屬地為主的社會應急力量調用機制,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參與防災減災和應急處置工作。推動社會應急力量與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共訓共練,定期組織社會應急力量參加聯合訓練和演練。定期開展社會應急力量能力分類分級測評,建立激勵機制,按國家有關規定表彰或獎勵作出重要貢獻的社會應急力量,落實因應急救援導致傷亡的撫恤政策。將社會應急力量參與防災減災和應急救援工作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
(四)增強應急應對保障,形成應急準備和響應合力
15.?加強應急基地建設。
建設區應急指揮總部。打造全區應急指揮中樞,建設區應急指揮總部。實現信息匯集、決策支持、指揮調度、會議會商及值班備勤等指揮中心功能;具備隊伍營地、日常訓練、教育培訓等救援中心功能;完善事故災害應急物資裝備、應急指揮通訊、科技智力支撐等保障功能。推進區、街鎮應急指揮中心(平臺)標準化建設,全面提升區域綜合應急救援和應急保障能力。
16.?加強應急預案管理。
健全應急預案管理機制。嚴格落實《重慶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優化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劃分標準,加強應急預案的統一規劃和分級分類管理,嚴格落實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報備制度,完善應急預案定期評估修訂機制和剛性要求。強化上下級預案、同級預案、政府與企業預案、相鄰地區預案等相關預案之間的有效銜接。依托國家應急預案數字化管理平臺,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管理和智能化應用。
推進應急預案編制修訂。依據《重慶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強化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完善突發事件分類和分級標準,規范應急響應分級。落實推廣基于情景構建的應急預案編制技術應用。完成《重慶市綦江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區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完成區、街鎮、園區、村(社區)、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編制修訂。編制重要目標、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重大基礎設施安全保障應急預案。
加強應急預案演練評估。落實應急預案演練指南和評估標準。開展常態化重大事故災害應急演練,重點加強“雙盲”演練。與毗鄰區縣聯合開展應急演練,共同做好臨界重點部位事故災害應對。“十四五”時期,每年組織開展1次區級綜合應急演練。加強地質災害避險演練,每個地質災害隱患點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簡易避險演練,各街鎮適時組織開展鎮級地質災害綜合防災演練。
17.?強化應急物資保障。
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健全政府儲備和商業儲備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模式。建立以區級庫為主體,街鎮儲備點為支撐,村(社區)儲存室(間)為補充的三級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加強區級搜救裝備、交通裝備、保障裝備、通訊裝備、醫療裝備及個人防護裝備等應急救援裝備配置,提升應急救援能力。推進各街鎮建設應急物資儲備庫,按照重慶市應急物資儲備指導目錄,加強區級庫和街鎮儲備點物資儲備,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工作;緊急轉移安置人口的物資儲備保障標準,區應達到3000人以上、多災易災或偏遠街鎮應達到200人以上。針對重要民生商品等應急物資,支持社會責任儲備建設,建立健全重點企業最低庫存制度。
加強應急物資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統一調撥、平時服務、災時應急、采儲結合、節約高效”的原則,進一步明確物資管理、儲備、調運、使用、回收、進退出保障工作機制。整合應急物資保障數據資源,加強應急物資分類編碼和信息化管理,推動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在應急物資管理方面的應用。建立跨部門、跨區域應急物資協同保障、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
18.?加強災后救助恢復。
健全災害救助機制。完善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制度,健全受災群眾應急期救助、過渡期救助、遇難人員家屬撫慰、冬春生活困難救助和旱災臨時生活救助制度,加強對基層準確使用救災款物的指導,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引導心理援助與社會工作服務參與應對突發事件,加大受災群眾心理援助。
規范災后恢復重建。科學開展災害損失評估、次生衍生災害隱患排查及危險性評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損鑒定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完善評估標準和評估流程,科學制定災后恢復重建方案。統籌推進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有效整合災后重建和新農村建設工程等政策。加強自然災害救助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提高群眾自然災害救助政策知曉度。加強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管理,強化恢復重建政策實施監督評估。
(五)加強人才科技支撐,提升應急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9.?加強應急人才培育。
優化應急管理隊伍結構。配齊配強各級各類應急管理干部隊伍,提高應急管理干部隊伍專業人才比例,構建結構合理、梯次完備、銜接有序的人才格局。加強應急系統人才交流,建立機關、基層雙向掛職鍛煉機制和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安全監管人員與企業人員雙向掛職交流機制。嚴格落實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選用標準。
加強人才技能水平培訓。推動職業培訓轉型升級,完善人員定期培訓和繼續教育機制。分級分類對應急管理人員開展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及應急救援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將應急管理納入全區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必修內容。開展基層應急管理人才、基層網格員、特種作業等人員培訓,推進考試考核規范化、信息化。
加強應急管理智庫建設。健全綦江區應急管理專家庫,完善領域分類,規范專家選聘流程,健全管理、使用、考核、培訓機制。打造應急專家資源共享平臺,充分發揮各領域專家在技術服務、決策咨詢、監督檢查、搶險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20.?強化信息技術應用。
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各種途徑,對自然災害易發多發頻發地區和高危行業領域實行動態監測,打造“感知網絡”,為應急管理業務應用提供基礎數據源。建設互聯機制,構建“應急通信網絡”,實現有線、無線和衛星通信融合互通。運用“重慶應急云數據中心”和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服務應急管理。
推動智慧應急生態建設。全面匯聚共享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數據,形成重點行業領域風險監測預警“一張圖”,學習運用應急管理安全監管執法系統,推動網上執法、電子文書等新型執法模式,運用全市應急指揮輔助決策系統,匯聚基于地理信息的災情信息、實施現場動態研判,打通應急現場數據鏈,強化現場信息采集、現場組網,提高體系化作戰支撐能力,完善網絡安全防護體系,提高網絡安全態勢分析能力和主動防御能力。
21.?強化智能應急裝備應用。
提升救援隊伍裝備現代化水平。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應急通信、信息化保障等配套性裝備添置,重點區域、重點專業及拳頭力量配強應對超常條件下災害事故及特種災害事故的專業化處置救援裝備。加強應對自然災害的防汛抗旱裝備、森林滅火裝備、地震地災救援裝備等裝備建設,大力推進先進適用救援裝備在應急救援隊伍試點配備和示范應用。提升應急救援人員的個體攜行和帶載能力。加強基于5G、工業互聯網等通信技術在礦山(井)、山林、特殊空間的物聯網絡技術裝備應用,推進防汛、森林滅火、危化救援、礦山救援、隧道救援等特殊、危險環境條件下無人智能裝備應用。
實施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按照《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加強執法裝備信息化、智能化建設,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和執法人員執法專業裝備、個人防護裝備以及制式服裝等配備應用,強化執法用車保障,提高執法裝備現代化水平。
提高事故災害風險防范物防技防水平。加強平戰結合防救一體的防災減災裝備建設,重點推進城市安全運行、重大基礎設施等災害快速響應技術裝備,以及智能化、無人化快速處置修復技術裝備的應用。加強安全生產風險感知和防范設施設備建設,重點加強化工生產、油氣管道、礦山安全監測與智能預警裝備應用,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智能化換崗”行動。
(六)筑牢群防群治基礎,構建社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22.?強化毗鄰區縣應急聯動。
落實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協同機制。加強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三不管”“流動作案”等典型案件。強化聯防聯控聯調、水庫聯合調度。建立事故災害監測預警、預防治理、會商決策、信息共享和救援聯動等機制。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救援聯合演練。
23.?提升基層應急治理能力。
整合各類網格資源,明確基層網格員險情災情和重大隱患報送、交通勸導、科普宣傳、應急救援等方面工作任務。完善安全隱患和災害信息直報、定期發布機制,打通應急管理“神經末梢”。發展應急志愿服務,保障志愿者權益、規范志愿者管理。
24.?完善宣傳科普教育體系。
構建應急知識全媒體傳播格局。結合綦江實際,編寫通俗易懂的宣傳口號、生動形象的宣傳畫冊和宣傳短片,讓更多的民眾了解掌握更豐富、更實用的應急知識。鼓勵主流媒體開辦應急管理節目、欄目,大力拓展微博、微信、頭條、抖音等新媒體和自媒體宣傳渠道,開發具有應急文化特色的融合產品。
廣泛開展應急科普宣傳教育。結合重要時間節點,通過網絡、微信、廣播、電視、自媒體等多種渠道、多種形式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活動,共同推動應急科普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向社會公眾普及逃生避險基本技能,提升緊急情況下自救互救能力。
打造綦江區應急科普教育基地。依托學校、公園、旅游景點、等,打造一批集公共安全教育和應急科普平臺于一體的“應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
25.?完善多元市場參與機制。
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制定政府購買應急管理服務指導目錄。推動第三方機構參與企業安全管理服務,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完善風險分擔機制。探索發展巨災保險,發揮風險防范、損失補償、恢復重建等作用。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發揮事故預防和賠償保障作用。
健全信用獎懲機制。落實安全生產誠信管理辦法,建立安全生產誠信評價和不良信用記錄制度,與政府誠信管理平臺互聯互通,與企業和企業有關負責人評先評優、知名度美譽度評價、資格資質管理、金融保險服務等方面掛鉤。推動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建立完善誠信管理制度,加強與安全生產誠信管理辦法的銜接。將安全生產、消防重大違法行為納入聯合懲戒“黑名單”。落實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制度,推動區級行業部門分行業領域制定接報處理和兌現獎勵實施細則,規范舉報程序,明確獎勵標準,落實獎勵資金。
26.?發揮試點示范引領作用。
開展安全發展示范街鎮創建工作。繼續開展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發揮試點示范引領作用,積極創建安全發展型城區,帶動周邊,輻射街鎮,惠及民生,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四、重點工程
(一)風險監測預警工程
自然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工程。摸清我區災害風險隱患底數,查明重點區域抗災能力,建立分類型分區域的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數據庫,編制自然災害系列風險圖、綜合風險區劃圖和防治區劃。完成全區暴雨、干旱、高溫、低溫陰雨、大風、冰雹、雪災和雷電等8類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和精細化風險區劃。
加快推進智能氣象協同觀測系統、地質災害隱患綜合遙感識別和智能化監測預警建設等自然災害風險監測預警項目工程建設,進一步提升自然災害監測預警智能化水平。持續推進地震監測臺站建設,開展中心城區易澇點專項整治行動。
(二)應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綦江區應急指揮中心標準化建設。打造全區應急指揮中樞,具備指揮調度、會議會商、值班值守等功能,全面提升綜合應急救援和應急保障能力。推進航空應急救援基礎設施、應急氣象保障中心、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建設,提升應急保障能力。
(三)應急執法裝備配備工程
按照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裝備標準,結合執法任務實際需求,為執法人員配備個體防護、執法保障、執法過程、測量偵檢等設備以及行業專用等裝備。
(四)智慧應急信息化工程
推進智能氣象預報系統、風險預警系統、智能預警信息發布系統、防震減災公共服務信息化系統、森林防火智慧系統建設,提升應急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五)應急科普宣教工程
建設綦江氣象科普中心,打造渝南氣象科普活動品牌,完善氣象科普管理機制,提升氣象災害應急科普能力,強化氣象災害信息傳播和防災避險宣傳科普手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
全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治、應急救援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國家決策、市安排部署。加強年度工作計劃與本規劃的銜接,將本規劃確定的主要指標和主要任務、工程項目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實施。強化規劃實施協同推進機制,區級各部門、各街鎮落實規劃實施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規劃實施保障措施,區安委辦、減災辦加大規劃實施監督考核力度,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檢查、評估和監督,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強化規劃的指導和約束功能,確保規劃實施有序推進,確保重點工程有效落地,確保各項目標如期實現。
(二)加強經費保障
加強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的銜接協調,按照事權劃分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各級財政對規劃實施予以合理保障。建立完善政府投入、分級負責、社會參與相結合的資金保障機制,資金來源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繼續落實應急管理領域專項資金政策,加強資金監管,落實專項資金監管責任,確保專款專用,項目實施依法、規范、高效,發揮最大效益。統籌資金使用,整合優化資源,形成政策合力。
(三)加強監測評估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的監測評估制度,由區安委會辦公室、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建立客觀、科學的監測評估指標體系,豐富監測評估方式,強化監測評估結果應用。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增強規劃評估的客觀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