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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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關于進一步加強
基層消防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綦江府辦發〔2022〕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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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區級各部門,各人民團體,在綦市屬機構,有關單位:
《重慶市綦江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消防治理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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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綦江區關于進一步加強
基層消防治理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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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區基層消防治理體系和消防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提升城鄉抵御火災的整體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消防治理的指導意見》(渝府辦發〔2022〕110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全面強化消防基層基礎建設
(一)實體化運作街鎮消防工作機構。各街鎮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相關內設機構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結合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建立街鎮消防工作站,明確2名以上消防專管員,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構建街鎮消防工作“1委+1站+1隊”(即:消防安全委員會,街鎮消防工作站,專職/志愿消防隊)工作格局。街鎮消防工作站具體負責鎮街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火災隱患治理、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等工作。(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二)實體化運作城鄉社區消防工作機構。村(居)委會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消防工作小組,明確1至2名專(兼)職工作人員。每個村(居)民小組、居民住宅小區明確1名消防管理員,相關人員信息在醒目位置進行掛牌公示。(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三)強化基層一線防控體系。各街鎮根據《鄉鎮消防隊》(GB/T35547-2017)應建盡建政府專職消防隊,村(居)民委員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居民住宅小區按照標準“全覆蓋”建設微型消防站,納入全區消防救援調度指揮體系管理,建立聯勤聯訓、聯戰聯調機制,承擔滅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傳等工作。支持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方式,吸納社會力量參與滅火救援工作。(責任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四)完善消防指導力量體系。強化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職能,采取多種形式招錄專門技術人才充實工作力量,指導街鎮、部門開展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力量狀況評估、社會消防宣傳教育,研究制定加強建設措施。加強基層消防業務培訓,定期分析研判火災風險,通報突出火情,提出重點治理意見。(責任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二、著力提升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一)進一步完善農村地區消防規劃。打通鎮要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本轄區消防專項規劃,其余鎮要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編制消防專篇,明確消防站用地、消防車通道、消防供水建設等要求,并隨國土空間規劃同步修編。各街鎮要根據消防規劃,制定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年度建設計劃,定期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農業農村委、區林業局、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協作做好規劃間的統籌銜接,把公共消防設施納入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森林防火規劃、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規劃、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等內容。(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文化旅游委、區林業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二)進一步落實公共消防設施標準化建設。各街鎮按照消防規劃,根據建成區面積、常住人口和火災形勢等要素,綜合評估、科學論證,及時安排消防站建設,按標準配備人員和裝備。各街鎮結合場鎮和農村供水保障,同步建設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水箱等消防供水設施;無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地區,利用天然水源設置取水點、取水泵房等可靠供水的設施。村莊內的主要道路應滿足消防車通行的需要,暫時無法滿足的,應當建設能夠保證小型消防車或者消防摩托車通行的道路。各街鎮建立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管理、維護機制,明確責任主體、落實經費保障,做到“建管一體”。(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三)進一步補齊古鎮古寨古村公共消防設施短板。東溪、中峰、郭扶等鎮要統籌將消防安全融入古鎮古寨古村建設、保護、改造、創建和提升等工作,按照“一鎮一策”“一村一策”原則,建設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水箱、消防管網等消防供水設施,增設或拓寬消防車通道,在建筑連片密集區、城鎮面山區域設置防火隔離帶、防火墻,購置符合交通狀況和地理特點、森林資源特點的滅火救援裝備,推廣安裝簡易噴淋、獨立式感煙探測器、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等技防設施。古鎮古寨古村消防給水管網管徑不應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應當滿足滅火需要且不小于500立方米;臨近河流、湖泊等天然水源的,應當規劃建設一批消防車取水碼頭。(責任單位:區委統戰部、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四)進一步強化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對有林街鎮,結合森林防火規劃建設工程阻隔、生物阻隔相結合的林火阻隔系統。同步規劃建設森林消防管網、消防水池、水箱、火情瞭望塔、監測哨、防火通道等設施,并相互連接。在進入林區的必經道口、毗鄰林區的城鎮和村莊集中出入口、林區內較為集中的生產作業場地、容易發生火險的林緣等區域,建設標準或簡易檢查站。加強宣傳標識、智能卡口建設,配置符合森林資源特點的滅火救援裝備,推廣開展無人機監測和偵察服務,安裝林火智能監控系統、林下紅外煙火監控等技防設施。以街鎮或山系為單元,合理規劃建設直升機取水點和停機坪。(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林業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三、健全完善基層消防工作機制
(一)完善基層消防安全屬地管理機制。各街鎮主要負責人同為本街鎮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工作負領導責任,健全完善消防工作研究部署、警示約談、督導考核、經費保障等機制。村(居)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為本村(居)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按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的消防工作責任,建立完善防火檢查巡查、消防宣傳教育等群眾性消防工作機制。(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二)深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機制。各街鎮要將消防工作融入“多網合一、一網多能”網格化管理服務事項,細化網格管理員消防安全信息收集,以及開展防火巡查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參與初起火災撲救等職責,建立工作任務清單,建立完善網格員消防工作考評機制。依托“重慶市消防安全協同管理系統”,同步完善火災隱患整治工作流程,確?!耙话汶[患不出網格”,實現“閉環”管理。(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三)健全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機制。區消防救援支隊按標準確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公安派出所按標準確定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單位,并對其每年至少開展1次檢查。街鎮對除區消防救援支隊和公安派出所監管單位以外的其他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對委托范圍內的社會單位、“九小場所”、門市、居民住宅小區(樓院)和村民住宅區,應當每年至少檢查1次。對檢查中發現的新投用的單位場所,應按分級標準及時納入檢查范圍。建立消防救援機構、鎮街、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聯動、業務指導和定期培訓等工作機制,切實提升基層末端火災防控能力。(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四)抓實街鎮消防行政執法機制。打通鎮承接賦權執法工作,其余街鎮持續開展消防委托執法工作,落實至少2名具有執法資格的消防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并選配網格管理員協助做好有關工作。消防行政執法人員和網格管理員,須經消防救援機構培訓合格后方可開展有關工作。建立健全執法人員和檢察人員庫,完善消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工作制度。(責任單位:區委編辦、區司法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五)抓實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機制。各公安派出所依法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委托執法工作,配備1至2名取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資格的專(兼)職消防民警承擔具體工作;建立完善消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工作制度,對確定的消防安全監察對象每年檢查一次,經常性開展社區居民和監管對象從業人員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安全常識。(責任單位:區公安局)
(六)健全行業消防安全聯動治理機制。堅持“街鎮吹哨、部門報到”,對人員密集、“三合一”場所、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等高風險對象,列入屬地街鎮和行業重點監管范疇,實施聯合管控;對街鎮排查發現的行業性安全風險,實施行業重點督辦。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將偏遠鎮、城鄉結合部的“小、散、遠”行業單位納入監管視線,依法依規開展行業消防安全檢查治理;對新興行業、領域未明確行業管理部門的,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明確主管部門,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責任單位:區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七)建立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機制。在基層消防治理中廣泛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引導群眾自愿加入群眾性消防安全志愿組織,參與社區火災防控、消防宣傳、初起火災撲救、滅火逃生演練等活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完善火災隱患“吹哨人”制度,鼓勵群眾通過“12345”、“96119”“渝快辦”等多種形式舉報火災隱患和提供線索,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發生。(責任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四、全面加強城鄉消防安全風險綜治能力
(一)大力開展重點領域消防隱患整治。結合產業結構、文化特色、季節性旅游、森林資源以及歷史火災等特點,每年開展一次火災風險研判,開展針對性整治。加強工業園區、特色小鎮、旅游民宿、小微企業、電商物流、直播平臺、醫養結合場所等鄉村新興產業消防管理,強化老舊小區、養老院、醫院、學校、校外培訓機構、沿街商鋪等場所綜合治理,完善“生命通道”和電動自行車消防管理機制。對廠房庫房、工業辦公樓改作商業、服務業場所的,組織開展安全評估、綜合治理,達不到安全條件、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不得經營使用。支持采取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引進第三方機構參與基層消防工作,提升基層消防治理水平。(責任單位:區教委、區經濟信息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林業局、高新區管委會、新城建設管委會、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二)深入開展自建房屋消防安全風險管控。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改造、傳統村落改造和“電改、灶改、水改”等項目,加強農村自建房消防安全指導。對農村自建房用作民宿、群租房、生產經營單位、培訓機構,街鎮要會同區教委、區公安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商務委、區應急局、區消防救援支隊等部門加強檢查治理,實施分級管理,嚴查嚴治違規住宿、違規生產經營;對自建房住宿、工作、培訓超過10人的,加強證照辦理情況核查,納入行業重點管控范疇。(責任單位:區教委、區公安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三)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深化消防宣傳“五進”工作,將消防知識納入普法教育、城鄉科普教育、文明城區創建等內容,推進社區消防主題公園、消防逃生體驗室建設,利用農村“大喇叭”、小區“小喇叭”常態化開展警示宣傳,在城鄉社區、居民住宅小區(樓院)設置固定消防宣傳專欄。大力發展多種形式消防宣教隊伍和消防志愿者隊伍,定期開展“敲門行動”,做好留守兒童、空巢老人等特殊群體消防幫扶。將消防知識技能納入社區“夢想課堂”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項目”,加強街鎮干部、村(居)委成員、網格員、物管人員、群租房業主、人員密集場所負責人等重點對象消防培訓,提高消防管理能力。(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司法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四)持續推進基層消防智慧治理能力建設。各有關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納入信息化建設規劃,結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區、智慧園區、數字鄉村、智慧林業的基礎設施、系統平臺和感知終端建設,同步實施消防物聯感知、監測等設備系統建設;要將基層消防工作納入全市基層智慧治理平臺和社區治理智能化網格化共治平臺建設范疇,與基層網格信息化管理工作融為一體、高效運行。依托“互聯網+基層治理”行動,將消防安全信息納入基層治理數據庫綜合采集目錄,推進基層治理數據資源交換共享。借助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加強視頻監控技術在消防安全領域的應用。為小單位、小場所、群租房、農村自建房等和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家庭配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簡易噴淋、電氣火災監控、漏電保護裝置等設施,增強自防自救能力。(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城市管理局、區大數據發展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五、持續加強基層消防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協調。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消防救援支隊要加強基層消防治理工作組織協調和工作指導,指定專人定期開展進度檢查和上門幫扶,及時研究解決街鎮部門在實際工作中的困難問題,確?;鶎酉乐卫砉ぷ黜樌_展。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職、強化協作,主動加強對基層要素支持,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明確目標任務。各街鎮要落實基層消防建設主體責任,要進一步明確分工、細化措施、壓實責任。要按照“試點先行、分步實施”的原則,結合實際,按年度推進街鎮消防組織建設目標,確保在2025年所有街鎮完成建設任務。
(三)提升保障能力。各街鎮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建立完善基層消防治理工作機制,在政策、人員、經費、技術等方面要鼓勵基層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大力培育可復制推廣的典型樣板,持續加強各要素保障力度,確保消防工作站建設、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等各項重點任務落實落地。
(四)嚴格督導考評。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基層消防治理工作檢查指導和督導考評,將街鎮和村(居)基層消防治理工作納入平安綦江建設考核、政府年度消防工作檢查等考評范疇,作為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考核和黨政機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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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慶市綦江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消防治理重點任務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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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慶市綦江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消防治理重點任務分解
重點工作任務 |
工作內容 |
責任單位 |
實體化運作街鎮消防工作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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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拓伸城鄉社區消防工作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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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強化基層一線滅火力量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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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健全完善基層消防工作指導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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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消防救援支隊 |
進一步完善農村地區消防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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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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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文化旅游委、區林業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
進一步落實公共消防設施標準化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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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進一步補齊古鎮古寨古村公共消防設施短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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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統戰部、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進一步強化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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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林業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細化基層消防安全屬地管理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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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深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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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落實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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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安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抓實街鎮消防行政執法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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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編辦、區司法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抓實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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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安局 |
推動行業消防安全聯動治理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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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各行業主管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推動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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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大力開展重點領域消防隱患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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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委、區經濟信息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管局、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林業局、高新區管委會、新城建設管委會、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深入開展自建房屋消防安全風險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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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教委、區公安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務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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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宣傳部、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司法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全面推進基層消防智慧治理能力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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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安局、區城市管理局、區大數據發展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各鎮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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