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批改革提速度。采取“容缺受理”制度、開通“綠色通道”、實行分階段施工許可等措施,壓縮辦理時限,一般社會投資項目建筑許可全流程由 50?個工作日壓減至21個工作日;小型低風險項目全流程辦理時限由16?個工作日壓減至 3.5 個工作日。建筑施工許可指標在主城都市圈排名由第9名上升至第4名。
二、行業服務顯溫度。起草“幫辦代辦工作方案”,按照“1+1”的服務形式無償幫辦、代辦,為企業和業主辦理施工許可項目72個,許可面積133.4萬平方米;受理建造師企業信息現場核驗13件,通過率100%。
三、招商引才擴力度。開展企業自有工人隊伍試點,共計辦理各類資質審批55件,采集人員身份信息入庫450人;開展建設行業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崗前培訓、考試和繼續教育培訓,發放有效證書273個。招引建筑類高新技術企業2家,科技型企業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