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范制度添內力。設置積分項目類別3項,制定積分評價體系參考標準30余條,村委會按照“月審核、季公示、半年結算”行積分管理,成立積分評議小組311個。
二、賽馬比拼增動力。通過賽馬比拼機制遴選出鄉村治理“積分制”示范村49個,截至2024年,全區311個行政村推行鄉村治理積分制,推行率達100%。
三、積分兌換化推力。采取累計積分形式,通過積分兌換物質獎勵或精神激勵,調動村民參與村級公共事務積極性,已投入撬動資金260余萬元,參與積分人次達16余萬人,累計積分32余萬分,已兌換積分24余萬分,兌換物品價值200余萬元,兌換服務3000余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