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化多跨協同。聯合各街鎮開展執法合作27次,集中開展宣傳活動發放資料1300余份,區、街鎮、村居3級禁捕責任到崗到人,巡河護漁隊16名隊員全天候緊盯漁政AI預警系統,確保2小時內完成處理上報。
二、細化執法檢查。實施“零點”“亮劍”等多個專項整治行動,出動執法人員670余人次,陸上巡查3500余公里,先行登記保存魚竿、漁網、地籠等違規漁具120余件,禁釣期增設公益崗位2人不定時勸導巡查。
三、優化執法辦案。處理非法捕撈簡易程序案件2件,通過現場發放講解宣傳資料,帶領違規垂釣人員現場朗讀“十年禁漁”告示牌等柔性方式,勸導200余人。